中标
潘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走航监测能力建设与运维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金额
19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dl2022024
预算金额198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瑞
招标代理机构淮南市潘集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曹兰萍1395640669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潘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走航监测能力建设与运维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PDL2022024
二、项目名称:潘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走航监测能力建设与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 9 号 3 号楼201 室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壹佰玖拾捌万元整 小写:19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潘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走航监测能力建设与运维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两台可监测PM2.5、PM10、O3、SO2、NO2、CO、TVOC的监测车辆、配套的专业分析软件、为期两年的运维服务、数据分析服务。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设备供货,自验收之日起提供2年运维服务
服务标准: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小兵(组长)、段玲娟、孙会中(业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收费金额:2284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05月06日09时00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潘集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  称: 淮南市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淮南市潘集区
项目联系人: 黄瑞 15755456888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淮南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南市田家庵区云景华城4栋2层
项目联系人:曹兰萍 1395640669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有)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无)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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