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廊坊市国道京广线(G106)半边店村北至固安与霸州交界段(上行)修复养护(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61666004g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联系人陈中山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苗永超0316-591213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3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廊坊市国道京广线(G106)半边店村北至固安与霸州交界段(上行)修复养护(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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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1666004G01 | ||||||||||||||||||||||||||||||||||||||||
招标内容: | |||||||||||||||||||||||||||||||||||||||||
廊坊市国道京广线(G106)半边店村北至固安与霸州交界段(上行)修复养护(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市国道京广线(G106)半边店村北至固安与霸州交界段(上行)修复养护(中修)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冀公路〔2023〕7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 冀公路〔2023〕16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廊坊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廊坊市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基本情况: 国道京广线(G106)半边店村北至固安与霸州交界段(上行)位于固安县境内,工程桩号范围为K61+000至K73+900,长12.9公里,一级公路,上行半幅路面宽12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1.2主要工程内容:1.路面工程。对路面病害进行处治,加铺4厘米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积157070平方米,路面标高抬高4厘米。2.桥梁工程。对半边店桥、大园子桥铣刨重铺4厘米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计26延米、334平方米。3.平面交叉工程。处治公路平面交叉26处,计1254平方米。4.交通安全设施。重新施划标线8095平方米。5.其它。修复破损路肩石1549延米、路缘石1563延米。2.1.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廊坊市国道京广线(G106)半边店村北至固安与霸州交界段(上行)修复养护(中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标段划分:本此招标分为1个标段。 本公告末补充:中心服务负责人:刘静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电话:0316-292061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或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4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竣)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22或2023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小于1。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1年(2023年4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总工:数量:1;资格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以职称证为准);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岗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6其他要求:增加3.6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数量:1;资格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以职称证为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岗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0 09:00至2024-05-15 1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3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廊坊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hebei.gov.cn/)、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hebpr.gov.cn/)、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ebei.gov.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附件:23公告附件.pdf-3公告附件.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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