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闲置门面房拍租公告
江财国资告字(2024)09号
经批准,由我公司组织实施对中江县部分闲置门面房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①位于中江县凯江镇栖妙大道99号的李园小区12幢1号门面房的五年经营使用权,房屋面积约69.02平方米。
标的②位于中江县二环路南一段686号门面房的五年经营使用权,房屋面积约63.36平方米。
标的③位于中江县二环路南一段688号门面房的五年经营使用权,房屋面积约83.39平方米。
标的④位于中江县二环路南一段690号门面房的五年经营使用权,房屋面积约50.95平方米。
标的⑤位于中江县凯江镇伍城南路155号1间闲置门面房的五年经营权进行公开拍租,房屋面积约20平方米。
标的⑥位于中江县凯江镇伍城南路148号附1号1间闲置门面房的五年经营权进行公开拍租,房屋面积约14平方米。
注:标的标注面积仅供参考,标的实际面积不影响门面房拍租价格。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与竞租,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标的查勘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16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中江县凯江镇玄武南街32、34、36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838)7250560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6日9时至2024年7月16日17时
地址:中江县凯江镇玄武南街32、34、36号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18981033718
五、拍租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7日10时
地点: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2号楼4楼第三开标室。
六、缴纳竞租保证金
(一)参与标的①②③④拍租的竞租人须在报名前缴纳竞租保证金10000元/个;参与标的⑤⑥拍租的竞租人须在报名前缴纳竞租保证金5000元/个。
(二)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中江支行,开户名称:中江县新兴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账号:10059 19062 60010 001)。
七、注意事项
(一)标的挂牌价:
标的①的年租金挂牌价为7400元;
标的②的年租金挂牌价为6500元;
标的③的年租金挂牌价为8000元;
标的④的年租金挂牌价为5000元;
标的⑤的年租金挂牌价为15000元;
标的⑥的年租金挂牌价为10000元。
(二)本次拍租采取“有底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未达底价不成交。
(三)本次拍租采取拍租会议现场举牌报价方式报价。
(四)拍租成交的,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缴清第一年度租金后,同新兴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五)标的物是单位委托新兴公司管理的国有资产,故新兴公司收取竞得人门面房租金后,给竞得人开具财政非税票据。
八、特别说明
1.意向竞租人缴纳足额竞租保证金后才能成为有效竞租人,并现场领取竞价号牌。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合同终止且无违约情况时无息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于2024年7月19日起无息退还。
2.竞得人与竞拍人签定承租合同后方能成为标的的承租人。
3.如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竞拍人签定租赁合同,每延迟一天竞拍人按成交价款的5‰计收竞得人滞纳金(从竞得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中扣取),如竞得人逾期三十日仍未签订合同缴清拍租成交价款的,由竞拍人收回标的另行拍租,承租人(竞得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转为违约金,竞拍人不予退还。同时,竞拍人既可以要求竞得人继续履行协议,也可以对标的物另行竞租,另行拍租的年租金价格低于原拍租年租金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4.租金采取年缴方式缴纳(先缴费后使用),竞得人签定承租合同前应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度的租金。
5.竞得人在经营期间应自行承担物业管理费用及水、电、气等其它相关费用,合同到期后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标的物①②③④现有门、窗、锁有不同程度损坏,承租方使用时自行修复。如承租方需新装进出大门,应保持现有大门原状,不得将原有门窗拆卸、拆毁。新装大门只能装在原有大门内侧,租赁期满后承租方不得将新装大门拆卸、拆毁,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新装大门后由承租方负责对原有门窗维修、维护,如有损坏由承租方承担修复责任。
6竞得人负责承担租赁期间资产范围内的安全、消防及治安责任,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自费更换超出保质期限的消防器材。
7.标的竞得人应在拍租会结束后当日内,按拍租人与拍卖公司签订的《委托拍租合同》中约定的佣金支付比例,向拍卖公司支付佣金。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竞得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的,拍租人有权不向委托人转交拍租成交资料。
中江县新兴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