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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关于公开征集西盟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入围供应商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52710
各相关供应商: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委员会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自2020年5月27日起至2020年6月18日公开征集西盟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入围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超市适用范围
(一)西盟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
西盟县“政采云”电子卖场是依托“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平台”(简称“政采云”),利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建立的集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监管和服务为一体的政府采购网上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超市是“政采云”电子卖场中的一种采购模式。县级采购单位可以通过县级 “政采云”电子卖场,对“政采云”电子卖场商品目录以内、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不超过20万元的货物,实施网上超市采购。网上超市实行直接订购,由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需求择优选定供应商及商品,通过网上超市系统发起订购,供应商在约定时间内确认订单并供货。网上超市商品价格为采购最高限价,采购单位可通过协商议价方式降低采购成本。
(二)西盟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商品目录
第一类:3C数码
第二类:办公设备/耗材
第三类:家用电器/家具用具
第四类:车辆
第五类:家居建材
第六类:文化用品
第七类:绿植花卉
第八类:广播电视电影专用设备
第九类:运动户外
第十类: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类:安全防护
第十二类:教学科研
第十三类:日用百货
第十四类:图书档案设备
第十五类:教育装备
第十六类:文艺设备
第十七类:电工电气
第十八类:仪器仪表
第十九类:五金/工具
第二十类:机电设备
第二十一类:专用设备
二、网上超市供应商及商品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供应商为西盟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当通过在政采云平台自主注册相关信息,承诺遵守《西盟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入围协议书》(参见附件1)、本公告要求和“政采云”平台交易规则及管理规范,并按时向“采购中心”提交纸质承诺文件。经“采购中心”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后即入围西盟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
三、承诺入围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次征集的各项规定,并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
(二)除普通供应商以外,供应商也可以是拥有独立的网上交易自营平台的供应商(电商)。电商应当具有ICP《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有完善的商品交易结算信息系统及ERP进销存控制系统(至少应包括仓储收发及后台管理系统等),能向社会公开进行交易且有成交记录,能与“政采云”平台实现实时顺畅对接(“政采云”平台免费开放接口)。电商应当在承诺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必须是通过“政采云”平台注册入库的“政采云”电子卖场正式供应商;在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必须向“采购中心”提交纸质《承诺文件》,就网上超市入围事项作出书面承诺。
(四)具有较强的本地供货能力和物流配送能力,承诺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供货。本次入围范围为西盟县内,县级“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的供应商。
(五)具有较强的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售后服务机构完备,承诺商品质保期内5*12小时现场服务工作制,7*24小时电话支持,2小时到达现场,8小时解决问题。
(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入围。
(七)参与第四类车辆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拟供品牌车辆的经销或代理权。
四、供应商注册及承诺入围
(一)注册入库
供应商应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提交“采购中心”审核后,方可成为“政采云”电子卖场正式供应商,《西盟县“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入库与商品管理操作指南》(参见附件2)。
(二)书面承诺
供应商成为“政采云”电子卖场正式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中心”提交纸质《承诺文件》,就网上超市入围事项作出书面承诺,《供应商承诺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参见附件3)。
(三)商品承诺
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的商品为同期市场主流商品,属于强制采购范围内的货物,必须是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鼓励提供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
(四)价格承诺
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的商品价格不高于市场平均价。供应商以网上超市商品最低优惠率(%)进行报价。
网上超市商品最低优惠率=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最低下浮率(数值为不小于2%的整数)
注:
1、西盟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价格=可比商品价格*(1-优惠率)。
2、可比商品价格指以天猫、京东、苏宁、自营平台、生产厂家官网销售平台的可比商品价格。
3、最低优惠率数值为不小于2%的整数。
(五)递交承诺文件及评审
本次公开征集活动供应商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者,请自行下载附件编制承诺文件。
供应商应于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将承诺文件密封送交到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龙潭路375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的作无效承诺文件处理。
专家评审时间:2020年6月19日9:00
评审地点:西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
入围方式和协议签订
(一)入围采用专家审核通过及公示制,不设入围比例。原则上符合“承诺入围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有效承诺供应商,经专家审核通过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即可入围。
(二)入围供应商应按入围承诺及本公告要求,与“采购中心”签订《西盟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入围协议书》。除入围供应商因违规、违约被取消网上超市供应商资格等情形外,入围协议书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管理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六、履约监督及违约罚则
“采购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商品进行价格抽查、市场调查等,并根据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投诉情况,通过网上超市商品价格比对系统、主流电商平台(天猫、京东、苏宁)及价格指数等进行调查核实,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根据违规情节及程度,作出部分商品冻结、下架、全网下架,直至取消其网上超市供应商资格,并在后续网上超市供应商招标或公开征集活动中予以限制。拒不纠正、情节严重或涉及行政处罚的,上报财政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1.入围期间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限响应或确认采购人发起的网上超市采购订单或合同的;
2.入围期间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被查实销售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市场平均价是指主流电商能买到的同品牌、型号、配置、保修期限等的商品,按价格孰低原则,从低到高取1-3名的算术平均价;不同配置、保修期等的商品,则由“采购中心”通过主流电商或市场公允的配件、保修期价格进行测算调整之后,按价格孰低原则从低到高取1-3名的算术平均价;对主流电商平台没有销售的商品,则以官网报价及“采购中心”市场调查按价格孰低原则确定市场平均价;
3.入围期间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无故不执行采购订单(合同)或没有按承诺提供商品及售后服务的;
4.入围期间累计发生5次及以上采购人评价“满意度指数”低于60%的;
5.入围期间被红色预警或被橙色预警3次或黄色预警5次,且1个月内未及时解决的;
6.提供走私及假冒伪劣商品,或擅自更换配件,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的;
7.在网上超市中夸大宣传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8.向运维单位、采购人、集采机构、财政部门有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9.与其他供应商、运维单位、采购人、集采机构、财政部门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
10.其他违反征集公告或入围协议约定事项或供应商承诺事项的;
11.利用网上超市系统漏洞或者其他黑客手段侵入系统的;
12.无正当理由未在入围协议签订后60日内,完成商品上架及系统对接的;
13.拒不执行财政部门或同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管措施或者拒不纠正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约行为的;
14.各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七、联系方式
(一)集中采购机构
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龙潭路375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联系人:李佳萍、刘春梅、高琴英;联系电话:0879-8344407。
(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西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址:勐卡路035号,联系人:娜里那, 联系电话:0879-8344213。
 (三)“政采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
政采云有限公司涉及政采云平台系统操作和技术类问题,请通过以下服务渠道向“政采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获取帮助:
1.在线咨询(智能采宝)
(1)PC端:http://m.tb.cn/x.X2oEy;
(2)手机端: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政采云平台”,点击“关于我们-智能客服”;
2.帮助中心(常见问题):https://help.zcy.gov.cn/;
3.自助留言(问题反馈):https://customer.zcy.gov.cn/feedback;
4.客服热线:400 881 7190。
八、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承诺入围事项的解释权均属于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九、文件获取
具体公告内容及附件获取请登陆:西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imeng.gov.cn/。  查看步骤:主页—信息中心—通知公告。按照步骤即可获取西盟县公开征集“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入围供应商相应文件资料。
 
附件
附件1:《西盟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入围协议书》;
附件2:《西盟县“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入库与商品管理操作指南》;
附件3:《供应商承诺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
 
        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0年5月27日
 
附件1: 
西盟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
供应商入围协议书
编号:                (注:供应注册后网站自行生成编号)
集采机构(甲方):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关于公开征集西盟县 “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入围供应商的公告》要求,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西盟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入围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有效期为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管理部门可视“网上超市”执行情况酌情延长协议的执行。乙方应根据其承诺,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供高质量商品及服务,不得提出本协议书内容之外的任何附加条件。
第二条 乙方应是通过“政采云”平台注册入库的正式供应商。
第三条 服务范围
服务对象:西盟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商品范围:
第一类:3C数码
第二类:办公设备/耗材
第三类:家用电器/家具用具
第四类:车辆
第五类:家居建材
第六类:文化用品
第七类:绿植花卉
第八类:广播电视电影专用设备
第九类:运动户外
第十类: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类:安全防护
第十二类:教学科研
第十三类:日用百货
第十四类:图书档案设备
第十五类:教育装备
第十六类:文艺设备
第十七类:电工电气
第十八类:仪器仪表
第十九类:五金/工具
第二十类:机电设备
第二十一类:专用设备
第四条 订单手续
4.1 采购单位就订购商品品名、规格要求、数量、送货地址等内容向乙方发送订单。
4.2 乙方对接收的订单,应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及时备货、送货,按承诺的内容进行售后服务。
第五条 商品费用
5.1 网上超市商品最低优惠率为       % ,乙方应按照不低于承诺的优惠率计算商品价格。
5.2 商品价格应包括:商品购置费、运输费、安装调试和验收费等其他一切费用。
5.3 以上费用均含税金。
第六条 基本要求
6.1 包装要求
6.1.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此类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
6.1.2 按规定张贴标签或标识。
6.1.3 允许乙方依据自有服务模式组合包装配送,按不同产品国家标准执行。
6.2 辅助要求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每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商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质保证书等。此类文件应包装好随货发运。按不同产品国家标准执行。
6.3 退换要求
乙方承诺所售商品,自售出之日起 7 日内可以退货,15 日内可以换货。
第七条 费用结算
7.1 采购单位应采用按次与乙方结算(经双方协商也可采用按月结算方式)。结算时乙方应向采购单位提供下列单据:
7.1.1 正式的项目填写全面、清楚的发票;
7.1.2 每次系统递交的合同或结算单(结算单应标明商品品名和商品数量)。
7.2 采购单位应对有关单据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须以转账、支票或公务卡方式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结算时一律不得使用现金。
7.3 采购资金涉及国库集中支付的按照财政国库支付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质量保证
8.1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且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十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8.3 按不同产品国家标准执行。
8.4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九条 补救措施和索赔
9.1 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9.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商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但其费用及是否在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按约定进行。
9.3 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第十条 履约延误
10.1 乙方应按采购合同(或订单)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10.2 在履行采购合同(或订单)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10.3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0.4 如采购单位需求错误或无故不签收(不验收),需甲方介入协调。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11.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
11.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所供商品发生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经甲方协调无效后,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协议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 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13.2 乙方应建立向其购货采购单位的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采购情况,并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各类报表。
13.3 甲方将会同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商品质量及履约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违约处理
14.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在报请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后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公开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没有按承诺(或公开展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
(4)乙方没有按订单确认的品牌、规格、型号提供商品;
(5)违反本协议和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的承诺和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在提出终止协议的同时,取消乙方网上超市供应商资格。同时,报经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14.2 在售后服务、质量方面,乙方被投诉成立的,甲方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报请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处理。
14.3 采购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向乙方提出超越供货范围的其他要求,如有违反,乙方应及时报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
14.4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部分协议的,乙方应继续执行协议中未终止的部分。
14.5 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竟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协议的生效
15.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 协议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书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书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 所有本次征集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问、承诺纪要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5.4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托人(签字):                或受委托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2020年  月  日
西盟县“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入库与商品管理操作指南
 
本指南主要针对西盟县的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审核入库,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供应商,并进行普通商品及网超商品管理的操作说明。
成为正式供应商后,供应商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发布网超商品:
l 网超协议生效前,可先发布普通商品,等网超入围结束且平台网超协议生效
后,直接将已经发布好的普通商品申请上架成为网超商品,缩短网超商品上架时间。(推荐使用)
l 网超入围结束且等平台网超协议生效后,可以直接发布网超商品,发布完成
之后申请上架。
    供应商提交网超上架申请并经采购中心审核同意后,会在网上超市大厅中显示,可以进行网超交易。
一、使用说明
供应商需在平台注册账号并经过资质审核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供应商,成为正式供应商后还需关联岗位、配置好相关信息后才能进行商品发布工作。
二、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供应商需在平台注册账号,完善“供应商基本信息”后提交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初审及终审后即可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供应商。正式供应商名单将由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予以公示。
(一)注册账号
1)使用谷歌(Google)或者360浏览器进入政采云平台网站https://www.zcy.gov.cn/539900,点击页面右上角【商家入驻】。
 
2)点击【商家入驻】进入注册页面,填写手机号码后,在验证码输入框右边点击【发送验证码】,将手机收到的短信验证码输入。密码设置需8~30位字母数字组合,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二)基本信息完善
1)页面跳转到“基本信息完善”,带“*”的为必填项。(注:所属行业必须选择到三级或四级类目。)
2)基本信息填写完整后,查看页面下方注册须知、协议及声明,阅读同意后勾
选上“本人已阅读并同意《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须知》《法律声明》《隐私协议》”,点击【下一步】按钮。(注:在基本信息完善页面,如网页关闭或信息完善后未点击【下一步】按钮等,系统默认为账号注册不成功,需重新注册账号。)
(三)入驻信息完善
1)页面跳转到“入驻信息完善”,在左侧菜单栏选择入驻“区划”。
选择到入驻:区划-云南省-普洱市-西盟县本级
 
2)选择到具体入驻的区划/系统后,右侧会显示入驻审核机构(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及需要完善的入驻信息。
 
3)在补充入驻资料下面,点击右边【编辑】按钮,系统会自动跳转登录页面,点击【登录】按钮,系统自动跳转到入驻资料填写页面。
4)点击【编辑】,在页面中填写并保存相应的资料信息。其中基本信息、资质信息(基本资质信息必填),各详情页中带“*”为必填项。
5)入驻材料填写完后状态变成“已完善”,点击下面【提交入驻申请】按钮。
 
 
(四)入驻信息提交审核
1)系统跳转到入驻信息审核页面,该页面可查看当前审核进度及整个供应商入驻审核流程。如填写信息需要修改,可操作“撤回申请”。
2)用户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用户中心进入【基础资料】-【注册变更记录】中查看进度和当前状态,待初审状态可撤回修改资料。
3)供应商通过采购中心终审后,标志已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应商。
三、其他入驻信息配置
(一)关联岗位
供应商注册平台账号成功后,平台默认注册人是供应商的系统管理员,成为正式供应商后,系统管理员需要关联岗位。
1)系统管理员在【用户管理】页面中选择用户“操作”栏的【关联岗位】;
2)点击页面右上角【编辑】按钮,进入岗位权限添加页面,点击选择“未关联岗位”中岗位名称后面的“+”添加到“已关联岗位”处;
 
 
 
3)选中“已关联岗位”处需关联的岗位名称,选择后页面显示出该相应岗位的权限菜单,按照新增人员的岗位职责勾选相应的菜单权限(可关联所有岗位权限);
全部岗位和权限勾选完成后,点击【保存修改】岗位关联成功。
 
(二)新增用户(可选)
系统管理员可根据需要增加本机构内的用户并为其关联岗位。可通过三种方式新增用户:批量导入、邀请和单个新增。
路径:用户中心—系统管理—组织管理—用户管理。
1)批量导入用户:点击页面右上角【导入】,新页面下载【模板】,根据模板输入机构内用户信息,然后点击【上传文件】批量导入用户。
2)邀请单个用户:点击页面右上角【邀请】,输入用户账号/手机号/邮箱,点击【搜索】显示搜索结果后点击【邀请】,出现邀请成功提示表示邀请成功。
3)新增单个用户:点击页面右上角【新增】,输入用户相关信息,带“*”项为必填项,输入完成点击【提交】。
注:手机号码及邮箱须正确有效,新增用户成功后,用户手机及邮箱将收到登
录平台的初始账号及密码,导入用户第一次登录平台,也需要维护账号个人信息。
(三)信息资料维护
成为正式供应商后,系统管理员需维护服务信息配置、收款账号管理、收货地址管理才能进行后续交易。
1.服务信息配置
路径:用户中心—基础资料—服务信息配置。
1)在“服务承诺”栏可以承诺的服务列表前勾选相关服务承诺。
2)如有,在“在线服务”栏点击【新增】,在弹框中输入客服信息,点击【保存】保存配置。
2.收款账号管理
路径:用户中心—基础资料—收款账号管理。
1)根据需要点击“单位基本账户”、“平台签约账号”、“单位一般账户”、“信用融资贷款账户”各栏中【新增】按钮,输入账号信息后点击【确认】,最少要设置一个账户。
2)设置完毕后在新增的账号中需要将其中一个账号设置为【默认账户】(鼠标放在账号上面后会出现【设为默认】点击即可设为默认收款账户)。
3)收货地址管理
路径:用户中心—基础资料—收货地址管理。
点击【新增收货地址】,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可勾选为默认收货地址)。
 
四、普通商品与网超商品管理
成为正式供应商后,供应商可发布普通商品。供应商网超协议生效后,可以将普通商品申请上架成为网超商品。商品发布时如在品牌库中选择不到对应的品牌,需先在品牌申请页面申请品牌,等品牌审核通过后即可发布商品。
路径:用户中心—商品。
(一)仓库管理
路径:用户中心—商品—仓库管理。
点击“仓库管理”右上角【新建仓库】或维护默认仓库,点击【编辑】完善仓库信息后确认提交。
 
(二)发布普通商品(网超协议生效前)
供应商可通过普通商品管理发布商品,普通商品不需要经过审核可直接发布。
路径:用户中心—商品—普通商品管理。
1、发布普通商品
1)在普通商品管理页面右上角点击【发布商品】,选择商品类目(SPU商品需选择品牌和型号,如选择不到需要申请SPU参考步骤六),点击【确定】进入商品信息页面完善商品信息(打*必填),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按钮发布;
 
 
2)商品提交后,页面跳转至库存管理页面维护商品库存,点击【入库】添加库
存;
完成状态:提交商品后状态变为“已发布”,可以在平台交易。
 
注意:政采云平台不允许重复发布相同商品,所以如果同一个品牌下,发布同样型号、 货号、SKU 编码的商品,系统会报错提示。
2.上架成为网超商品
如供应商已经发布过普通商品,在网超入围结束且平台协议生效后可将普通商品上架成为网超商品。
路径:用户中心—商品—普通商品管理。
1)如供应商已经发布过普通商品,直接在商品-普通商品管理列表中找到需上架网超的商品,点击【网超上架】,经采购中心审核通过后可进行商品交易。
 
注意:如果提示销售价不满足优惠率,需点击【编辑】按钮修改销售价再点击【网超上架】。(销售价需低于电商平台价,且优惠率不得小于协议签订的优惠率;电商平台价为天猫京东等主流平台的商品价格)
 
(三)发布网超商品(网超协议生效后)
网超协议生效后供应商可直接发布商品并提交上架,审核通过后网超商品上架可进行交易。
路径:用户中心—商品—网超商品管理。
1)在网超商品管理页面右上角点击【发布商品】,选择商品类目进入商品信息页面完善商品信息(打*必填),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按钮发布;
 
其中填写商品信息时,注意:销售价<电商平台价,且优惠率不得小于协议签订
的优惠率;电商平台价为天猫京东等主流平台的商品价格;
 
2)商品发布后是下架状态可操作【上架】或者【编辑】,点击【上架】后状态变为“待审核”;经采购中心审核通过后变成 “已上架”,可以在区划内交易。
 
(四)库存管理
路径:用户中心—商品—库存管理。
商品提交后会出现在“库存管理”菜单中。通过【入库】、【出库】增加/减少商品的库存数量。
 
(五)品牌申请/修改(可选)
说明:如平台中无该品牌(发布商品时“商品品牌”栏下拉列表中无该品牌),供应商需要先进行品牌申请(注意:自有品牌、授权品牌、品牌维护供应商才有资格申请品牌);如有,可跳过此步骤。
路径:用户中心—商品—品牌申请。
1)点击品牌申请页面右侧【点击申请】。在新页面中填写品牌信息,上传Logo(注意:要求尺寸为134*40)选择“品牌类别”;
2)点击【请选择类目路径】,在下方出现的类目中选择该品牌下的商品类目点击【确定】(一个品牌可以关联多个类目),注意添加完该品牌覆盖的所有商品类目;
3)全部信息填写完毕后(带“*”为必填项),点击【保存】。保存后点击列表右侧操作栏中【提交】按钮提交审核,列表状态为“待审核”;
4)列表状态为“审核通过”表示品牌审核成功,在“品牌列表”菜单页面中将显示该品牌列表。
(六)SPU申请(可选)
说明:SPU是标准化产品单元的英文缩写,利用标准化的产品,可以简化商品发布。如果平台中已有 SPU 的 信息,即在选择完类目后,选择产品SPU的方式发布商品。
路径:用户中心—商品—SPU申请。
1)“SPU 申请”菜单,点击右侧【SPU 申请】按钮;
2)选择SPU商品对应的类目后点击【确定】跳转至填写SPU参数项页面;
3)填写这款商品在出厂时就已经设定好的参数值:【基本信息】【普通属性】【认证信息】【备注说明】(带*号的是必填项,注意查看提示说明文字);
4)填写完后勾选“政采云将根据您提交的内容,有权修改您所提交的信息”点击【确定】后显示待审核;
5)在【全部】或【待审核】标签页状态是“待审核”,可以查看申请详情,平台审核时间2个工作日。
常见问题
1.注册账号后忘记密码怎么办?
A:初次登录的系统管理员忘记了密码且账号没有绑定手机和邮箱,只能通过发送邮件的形
式去找回密码,一般后台的处理时间是2个工作日。
2.供应商注册为正式供应商需要完善哪些信息?
A:基本信息及基本资质信息。
3.营业执照上只有代码,没有营业执照号怎样填写?
A:如果没有营业执照注册号,就填写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基本资质证件是选三证合一、五证合一还是普通类型?
A:根据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类型填写。
5.社保登记证没有怎么办?附件要怎么上传?
A:建议上传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局证明文件、银行转账凭证,证号按照证明中的单号填写。
6.提交后由哪个审查监管机构审核?
A:在【基础资料】-【审查监管机构】可查看审查监管机构。
7.审核不通过怎么办? 
A:在工作台的【基础资料】-【注册变更记录】页面查看审核情况和原因。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
8.供应商入库后要修改基本信息怎么办?
A:在【基础资料】-【基本信息】页面中点击【编辑】,编辑页面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
 
更多自助服务渠道请点击:
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自助查询
在线咨询:智能采宝机器人咨询
自助留言:问题反馈咨询留言
视频文档:登录后平台后可点击【?】查看视频和文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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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手册适用于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西盟县供应商。未经政采云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修改本手册的部分或全部,并不得以任何形式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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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政采云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因使用本手册相关内容及本手册描述的产品而产生的任何特殊的、附带的、间接的、直接的损害进行赔偿,即使政采云已被告知可能发生该等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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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供应商承诺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
 
一、供应商提交承诺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承诺文件被误读或专家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声明书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专家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作出自己的判断。
5.供应商承诺文件一旦递交后均不退还。
6.供应商全部文件应按规定份数提交。
二、承诺文件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
1.供应商在编制承诺文件时请按照以下格式进行,并装订成册。
2.承诺文件份数:壹份。
 
 
 
 
西盟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
入围供应商
(封面格式)
 
 
 

 

 

 

 
 
 
 
供应商名称:                       
日      期:2020年       月      日
 
 
 
目    录
 
(1)报价一览表……………………………………………………… (页码)
(2)营业执照复印件………………………………………………… (页码)
(3)法人授权委托书……………………………………………………(页码)
(4)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页码)
(5)信用记录……………………………………………………………(页码)
(6)承诺书………………………………………………………………(页码)
(7)拟供车辆品牌经销或代理权证书…………………………………(页码)
(8)供应商基本情况……………………………………………………(页码)
(9)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说明……………………………(页码)
 
 
 
 
 
 
 
 
 
 
 
一、报价一览表
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按你方公开征集公告要求,我方承诺按照如下价格参加西盟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入围供应商。
网上超市商品
最低优惠率(%)
 
备注:网上超市商品最低优惠率=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最低下浮率(数值为不小于2%的整数)
注:
1、西盟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价格=可比商品价格*(1-优惠率)
2、可比商品价格指以天猫、京东、苏宁、自营平台、生产厂家官网销售平台的可比商品价格。
拟供货类别:
£第一类:3C数码   £第二类:办公设备/耗材      £第三类:家用电器/家具用具
£第四类:车辆       £第五类:家居建材         £第六类:文化用品
£第七类:绿植花卉   £第八类:广播电视电影专用设备   £第九类:运动户外
£第十类: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类:安全防护     £第十二类:教学科研
£第十三类:日用百货    £第十四类:专用设备    £第十五类:图书档案设备
£第十六类:教育装备    £第十七类:文艺设备     £第十八类:电工电气
£第十九类:仪器仪表    £第二十类:五金/工具    £第二十一类:机电设备
在所有承诺的类别商品前面£打R
注:1.请对所有承诺入围商品类别统一报一个优惠率即可。最低优惠率数值为不小于2%的整数,如不能填“2.5%”,应填“2%”、“3%”、“4%”…。
2.一旦入围,上述报价及优惠率将作为硬性限制商品上架指标,网上超市商品优惠率必须大于或等于此优惠率。
3.请完整、正确、清晰地填写表中内容,未按规定填报表中内容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0年   月   日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公司名称
 
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公司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固定资产
万元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目前在职人员数
 
销售人员数
 
技术人员数
 
投标人自身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若有)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经营范围
 
资产构成情况及申请人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表后需附以下证明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如有请提供);
3. 经营场所(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的彩图、详细地址、联系方式;
4.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产证或土地、房屋租赁合同等扫描件)。
注:以上证明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企业公章,且须在有效期内,需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辨。
2.2 投标人财务状况
项目或指标
单位
2019年
一、注册资金
万元
 
二、净资产
万元
 
三、总资产
万元
 
四、固定资产
万元
 
五、流动资产
万元
 
六、流动负债
万元
 
七、负债合计
万元
 
八、营业收入
万元
 
九、净利润
万元
 
十、2019年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1、主营业务利润率
%
 
2、资产负债率
%
 

要求:
1.本表后附: 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且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
2.本表所列数据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要一致,不得出现数据错误,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主营业务收入×100%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3 供应商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缴纳所属时间在2019年01月至今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
(上传资料时标明税款名称和所属时期)
 
 
 
2.4 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缴纳所属时间在2019年01月至今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凭证。
(上传资料时标明保险名称和所属时期)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西盟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入围供应商(第二批)的承诺入围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活动的文件递交、询问、承诺、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所在部门职务:                 职  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贴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供应商名称(公章):
                      签  发  日  期:2020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委托代理人。
特此证明。
附: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无授权不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背面)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2020年  月   日
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提交。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方法:进入供应商基本信息页面,点击“下载信用报告”后点击“下载”,将下载结果打印后加盖公章提交。
本中心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活动。
(注:如“信用中国”网站不能查询到信用信息的供应商则提供供应商法人在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证明。)
 
 
 
六、承诺书
 
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根据西盟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入围供应商承诺入围要求,我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郑重承诺:
一、我公司已详细阅读了本次公开征集公告,并承诺完全同意该公告所有条款。
二、我公司保证对自身及各供货商在协议履行期间的行为(销售、结算、售后服务等)承担责任,保证如发现我公司因自身原因违反公开征集公告、承诺文件、协议书的有关规定或承诺,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可根据上述规定作出处理,直至停止我公司参与西盟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入围供应商资格。西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对我公司进行处理。
三、我公司保证根据《西盟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入围协议书》及我公司响应承诺,按承诺及协议要求及时向西盟县采购单位提供高质量的商品和服务,且不在《西盟县 “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入围协议书》内容之外提出任何附加条款。
四、我公司保证所供商品均可在中国境内合法销售,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
五、我公司保证在西盟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中,我公司的报价低于售于其他非政府采购用户的市场价。如采购单位发现已采购的同品牌同型号商品价格高于其他非政府采购用户的市场价价格的,我公司无偿接受退货并接受相应处理。
六、我公司保证严格按照响应商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向各采购单位提供售后服务,在商品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上门安装、调试、维修服务。
七、我公司保证在协议期间按规定与西盟县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书。
八、我公司同意贵方为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可以在有关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我方商品的型号、价格、优惠率以及相关信息。
九、协议履行期间,我公司保证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章制度,拒绝采购单位在协议或承诺范围外提出的不合理要求,防止违规现象的出现。
十、我公司承诺遵守西盟县“政采云”电子卖场平台交易规则和管理规范。
十一、本承诺书自我公司签字之日起至协议终止日内有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声明日期:2020年   月   日
 
    
 
 
 
 
 
 
 
 
 
 
七、拟供车辆品牌经销或代理权证书
 
仅要求参加第四类车辆的供应商提供,格式自拟。
八、供应商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说明
对供应商的总体情况进行文字性描述,如公司人数、销售业绩等。
(二)仓储及物流配送保障情况
1.对仓储物流配送情况进行文字性描述,详细描述仓储的地址、面积、物资管理情况和物流配送操作流程等方面内容。
2.其他必要的资料及情况。
(三)电商信息化情况说明
1.对公司电子商务系统、商品信息化情况等进行文字说明。
2.其他必要的资料及情况。
(四)总协调人信息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声明日期:2020年  月   日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说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声明日期: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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