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17-04c-2023-d-e052912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冬花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鑫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5
公告正文

口岸疫情防控文件汇编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口岸疫情防控文件汇编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3年5月15日14:30(北京时间)前线下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SZ-17-04C-2023-D-E05291
2、项目名称:口岸疫情防控文件汇编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200000.00元(含税)
4、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00000.00元(含税)
5、采购需求:本项目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选取1家中标供应商,负责深圳口岸疫情防控文件汇编,具体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下载/梳理/策划/编辑/文案服务:对疫情期间所有文档(不少于6797份)进行准确梳理;对深圳口岸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分类;对文字内容进行编辑、改写、校对,完成编制《深圳口岸新冠疫情防控政策汇编(暂定名)》工作;平面设计服务:汇编内容整理完成后,进行封面设计、内文排版、目录编排、撰写序言等;对政策制定者口述的政策出台背景进行录音,加工整理撰写政策的出台背景;制作汇报文稿、展示材料、光盘(原始材料及成果文件)等服务。详见询价文件。
6、服务期: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政策汇编初稿,30日内完成政策汇编定稿。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
(2)参与本项目响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7日08时30分至2023年5月11日17时30分截止。
2、地点:通过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下载询价文件。
3、方式:网上报名响应
(1)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录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报价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确认报名参加。“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报价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报价人报名”)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报价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询价文件费用:
a)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b)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即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c)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3)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下载完询价文件即报名成功。
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注册、报名操作如出现特殊情况可致电张工13824396451协调处理。
4、售价:人民币500元,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305291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5月15日14:30(北京时间)之前送到至开标地点。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3年5月15日14:3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楼33E会议室公开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澄清:任何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2023年5月11日18:00(北京时间)前与本项目负责人联系咨询,前如有询价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将以补充公告告知,望报价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询价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递交质疑函,现场提交、邮寄地址至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楼33E。)
2、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保证金。
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本项目适用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具体标准详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南路10号口岸指挥中心大厦
联系方式:何冬花 15718128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楼33E
联系方式:张鑫13824396451
3.项目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鑫
电话:13824396451
邮箱:gczxs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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