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吻诚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晓玲0759-3611999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遂溪县县城旧城区道路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设
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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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11
1.1
1.1.1 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为遂溪县县城旧城区道路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
设让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设计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
案等手续,已具备设计招标的条件。招标人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广东远东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招标代理,组织进行本项目的设计公开招标工作,选定设计单位。
1.2 项目概况
1.2.1 项目名称:遂溪县县城旧城区道路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1.2.2 项目位置:湛江市遂溪县遂城街道
1.2.3 项目批准文件:遂发改投审【2023】8号。
1.2.4 资金来源:主要申请专项债券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1.2.5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路、农林路、东山路、新风路、园景路、法院西三十米
路、文育街、新华街、孔园一路、府前十六横、府前十一横、滨河南路在内12条道路,总长约
8250m,建设重点主要包括市政管道错混接整改、市政管道缺陷修复、排口改造等内容。拟新建
污水管网总长约17143米,管径为 DN600~DN1000双高筋增强聚乙烯(HDPE)缠绕管;管道支护
开挖采用拉森IV型钢板桩约257145米;在现状道路开挖沟槽布设污水管需回填并修复原路面
结构,破除并恢复混凝土路面175707 平方米;恢复人行道48531平方米·新建路灯1237盏;
补种行道树4950 株;完善交通、给水及其他配套设施。
1.2.6 招标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等。如若
该项目涉及高压电线迁改,设计范围需包含高压电线迁改方案设计,若设计中标人无相关资质,
该部分可依法分包设计。
1.2.7 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58995.00 万元,其中工程费为 43297.16万元,工程建设
其他费用9888.55万元,预备费2809.29 万元。
1.3 投标资格
1.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1.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
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1.3.3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具有给水排水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1.3.4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3.5 根据《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
有关工作的通知》,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
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
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
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
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1.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湛江市)网站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1.5 时间及地点
1.5.1 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
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 1.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夕日
时(北京时间,下同)。
1.5.3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6楼3号开标室。
1.5.4 开标时间:2023年/O月8日/夕时30分。
开标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6楼3号开标室。
1.5.5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
予以拒收。
1.6 设计费
1.6.1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04.024万元(参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设计费投资估算为
1130.03万元,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所列的标准为依据计算,即:
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1.0×1.0×1.0;本项目设计费投资估算价下浮20%作为招标
控制价,即1130.03万元*0.8=904.024万元),该价为最高限价,报价不得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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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结算
以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所列的标准为依据,
最终设计费按审定的工程预算造价为基数,下浮20%后按照设计投标下浮率进行结算为设计费
结算价,结算价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按最高限价结算。设计费包含了方案设计评审、初步设计
评审(含资料费、专家费、交通费、会议费、误餐费等费用)等相关评审费用;包含了为完成
本设计项目所需进行的研究或评估、配合设计变更等工作的所有费用;并在施工过程派驻设计
代表等服务和交通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等,在此过程中不再另外增加任何费用。
1.6.3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7 工期
1.7.1 设计总工期75个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工期25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工期50
个日历天。不含方案、设计的审查、审批时间。自合同签订后7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设计工
期实施节点控制,具体要求如下:(不含评审时间)
①中标人应在方案审查批准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供相应成果资料,报相关部
门审批;
②中标人应在初步设计经过评审批复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相应成果资
料,报相关部门审批;
③工作时段的具体日期将根据实际开工时间计算
④若各阶段的设计审查时间缩短或延长,则各后续设计工作紧接设计审查而提前开始或推
迟,设计总周期也相应缩短或延长。
⑤工期不含方案、设计的审查、审批时间。
1.8 其他事项
1.8.1 本项目前期服务机构为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8.2 有关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8.3 中标人若分包或委托本项目专项设计、深化设计等事项,须事先征得招标人同意,
并将分包或委托合同(须载明分包人或被委托人本项目主要参与人员资历等有关资料)报招标
人备案。
1.9 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zbtb.gd.gov.cn)、广东省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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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800/index)上发布。招标人的
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
江市)网站发布。
1.10 异议与投诉
1.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
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
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
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遂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
名投诉,电话:0759-7751618(招标股)。(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
理办法》)
1.10.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
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11 招标人
1.11.1 名 称: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11.2 联系 人:陈吻诚
1.11.3 联系电话:0759-7762075
1.12 招标代理机构
1.12.1 名 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12.2 联系人:陈晓玲
1.12.3 联系电话:0759-361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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