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13 18:3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HBCG―F21038―SHDL
二、项目名称:淮北市段园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徐州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重庆蓝德土地整治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供应商地址:徐州市新城区镜泊西路规划局内(牵头单位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141号16-12(联合体成员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9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
服务 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 时间 |
服务 标准 |
服务 需求 |
一、实施背景 新时代背景、新发展理念、新空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实现“多规合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当前,淮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已进入初步成果阶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鼓励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与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合并编制,统筹划定“三线”。确有需要单独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县级政府所在地的镇除外),由乡镇政府组织编制,报设区市政府审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重在落实约束性指标和要求。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要细化落实市、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要求,确定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用地安排,明确镇(乡)域内的村庄分类和布局,落实耕地保护,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统筹安排镇(乡)域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二、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段园镇镇域范围,面积40.7平方公里。 段园镇镇区规划范围:以淮北市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为基础,其中集中建设区为重点研究范围,约18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2020年,近期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远景展望期为2050年。 (三)规划编制重点 1、落实镇域全域战略引领,推进空间与政策协同 2、做好规划编制基础工作,求真归真保真,摸清资源本底 3、充分对接徐州市、宿州市萧县,打造省际毗邻地区融合型规划样本 4、贯彻上级总规双评价成果,明确底线极限 5、上下联动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精细空间用途分类 6、明确镇域内的村庄分类和布局 7、落实耕地保护,推进国土空间土地综合整治 8、统筹安排镇域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9、建立规划数据库、同步构建信息系统,体现编管结合,提升空间治理能力 (四)规划主要内容 (1)发展定位。应在淮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战略定位和职能的基础上,衔接其他相关规划要求,落实《淮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的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战略,主动融入徐州都市圈,发挥淮北、徐州两地经济合作和联系的桥头堡、省际毗邻地区深层合作前沿阵地的区位优势,结合自身特色、发展条件,提出更具体的城镇发展定位。 (2)发展规模。以淮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规模为基本依据,统筹研究,上下联动,予以落实。根据发展战略定位,现状人口、用地规模,采用多种方法加强规划人口、用地规模研究,复核淮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规划各阶段镇村发展规模。对于淮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规模与实际发展不相符合的,应作专题论证,报市县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最后综合确定镇村发展规模。 (3)规划目标。应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建设、乡村发展、农业生产、生态保护等方面的要求,衔接落实淮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下达的各项指标,明确主要发展指标和空间管控指标,并分解下达各村相关约束性指标,确保上级指标传导到位。 (4)国土整治。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安排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和时序;明确自然保护地范围,提出生态保护修复要求,提高生态空间系统性和完整性;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评估,明确补充耕地集中整备区规模和布局,统筹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提出城市更新的原则要求,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用地效率。 (5)镇村发展布局。①.村庄体系结构。依托镇村发展空间布局,构建村庄体系等级结构,明确中心村与基层村。②.村庄分类引导。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结合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研究村庄区位条件和发展趋势,细化引导、管控要求。③.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明确国土开发强度,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增量,制定引导建设集中布局、集约用地相关措施。④.产业空间布局。依据发展战略定位及发展目标,统筹规划产业的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其位置和规模,明确鼓励发展类、限制发展类、禁止发展类、允许发展类等产业类型,制定产业引导措施。 (6)支撑体系建设。①.道路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公共服务设施资源配置,合理布局科教、文化、体育、医疗、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指引。③.市政基础设施。对电力、油气等能源基础设施、 水利设施、信息基础设施廊道进行预留和控制,明确市政基础设施的布局要求。④.综合防灾减灾。制定防洪、消防、抗震、避难场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7)集中建设区。①.集中建设区用地布局。在集中建设区内, 进行用地布局管控和引导,明确集中建设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绿地广场的用地界线,引导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布局,为详细规划编制提供基本依据。②.集中建设区综合交通。有机衔接镇域的对外交通和内部交通,确定城镇道路系统,构建道路网络体系,确定道路层次等级,布局各项道路交通设施。③.集中建设区市政工程。制定各项市政工程规划,确定供水、排水、供电、燃气、邮政、通信、广播电视、供热、环卫等设施建设目标与布局。④.集中建设区公共服务设施。按照镇村统筹的思路,统筹配置集中建设区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设施。⑤.集中建设区综合防灾。制定防洪、消防、抗震、避难场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⑥.集中建设区远景发展。构建远景轮廓发展框架,确定远景用地发展方向和用地范围,基础设施位置及线路走向。⑦.独立产业园区。 落实国家、省有关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科学预测用地产出强度指标;按照省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和布局要求,结合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结果,综合考虑全镇产业发展及功能布局,确定独立产业园区发展定位、规模、用地布局、土地开发强度以及环境污染防治等内容。对整合后的产业园区,提出园区发展指引。 (8)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从全域到分区、社区、地块的规划传导机制。明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转换和准入规则,严格耕地、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的用途管制。完善工矿废弃复垦、增减挂钩、增存挂钩等政策工具,完善规划实施措施和保障机制。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健全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预警、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 三、服务要求 1、底线约束、绿色发展 坚持保护优先、集约节约,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优先划定不能进行开发建设的空间范围,严格落实上级规划的管控性要求和约束性指标,严守生态安全、国土安全、粮食安全和历史文化保护线,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2、 以人为本、提升品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国土空间功能和布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增加开敞空间和公共活动空间,改善人居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规划水平的标准。 3、 同步推进、统筹协同 协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下简称"三条控制线”)。坚持城乡协同,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区域联动,控制全域国土空间总体开发强度,促进镇区和村庄有序发展。 4、多规合一、全域管控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将各类空间性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 城乡空间规划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将各相关专项规划叠加到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上,形成镇域“一张图"。 5、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尊重规律,前瞻谋划,科学分析,根据自然禀赋、人文特色、不同地区发展阶段特征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鼓励规划“留白”,给地方留有弹性空间,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 6、 多方参与、科学决策 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组织方式,坚持落实责任、部门协同,坚持“开门编规划",强化规划全过程公众参与,扩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程度,不断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发挥不同领域专家的作用,提高规划科学决策水平。 四、成果要求 1、文本、说明类 包括文本和附件。 其中,附件包括(1)规划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和基础资料汇编等;(2)专家论证意见及对论证意见落实的说明;(3)根据人大审议意见修改的说明;(4)公众和部门意见的征集和采纳情况及理由,具体要求如下: 2、图纸类 基本图纸 1.土地利用现状图; 2.空间结构规划图; 3.空间布局规划图; 4.土地利用规划图; 5.控制线规划图; 6.近期重点项目布局规划图; 7.集中建设区用地规划图。 可选图纸 1、区位分析图; 2、区域协调融合发展规划图; 3.村庄体系结构图; 4.村庄分类引导图; 5.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图; 6.综合交通规划图; 7.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8.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图; 9.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图; 10.集中建设区空间结构规划图; 11.集中建设区综合交通规划图; 12.集中建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13.集中建设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图。 五、成果形式 按照《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等相关规范要求,形成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专题研究成果。成果要符合国家、省有关国土空间规划标准要求,并满足《淮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的相关要求,各空间用途不得存在交叉重叠等。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集、规划说明书等。以纸质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提交。 |
服务期120天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党修伍(组长)、王玉、李海涛、袁健、胡永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控制价参考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及相关文件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安徽安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淮北市段园镇人民政府:19956160519
招标代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名称:安徽安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淮海中路108号财贸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15856138937
2、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咨询电话:0561-3199726;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咨询电话:0561-319961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电话0561-3069192。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北市段园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
联系方式:19956160519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安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淮海中路108号财贸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0561-304667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燕
电话:1585613893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采购文件参数响应表和报价表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
6.合同签订地点:淮北市段园镇人民政府
7.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咨询电话:0561-3199726;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咨询电话:0561-3199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