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0年5月9日发布公告的SZCD2020-N-G-001号苏州
一、将招标书“(二)技术要求:3、清洁屋设备”的第11项、第12项修改如下:
序号 |
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参考图片 |
11 |
配电箱 |
型号:≥10回路 含开关断路器 |
177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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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照明系统 |
电压: 111V-240V(含) 光源类型: LED 含开关1个及插座5个 15平方以下清洁屋配置1个吸顶灯,15平方以上清洁屋配置2个吸顶灯 |
177 |
项 |
|
二、将招标文件第4页、第56页的“交货期限”的要求及第
三、本项目投标有效期统一调整为:开标之日起90日。
五、将评分标准“(五)投标单位综合实力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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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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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若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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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