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尚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泽普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泽普县干部人才培养培训项目(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76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pdl(2023)017-02
预算金额47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尚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萱158991997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泽普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泽普县干部人才培养培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0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PDL(2023)017-02

项目名称:泽普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泽普县干部人才培养培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760000

最高限价(元):3960000,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泽普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基层干部学习交流)项目
   数量:330
   预算金额(元):39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组织300名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妇女主席,13名乡镇党政班子成员,17名“两新”党组织书记赴上海参加短期学习交流(具体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泽普县干部人才培养培训(组织上海专家学者赴泽普讲学指导)
   数量:40
   预算金额(元):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组织8批次不少于40人的上海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基层治理、社工人才等专家学者赴泽普讲学指导(具体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3年09月30日前组织开展为期10天(不含往返路途)的学习考察;(具体时间已签订合同为准);标项 2,2023年10月30日前组织开展不少于10天(不含往返路途)的讲学指导;(具体时间已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原件。
2、法人本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人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本单位缴纳的近四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企业在项目进行期内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四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四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税务局出局的未欠税证明);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查询为准)
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9日2023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0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泽普县委组织部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法桐大街34号

联系方式:0998-8242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尚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市恒昌三期54幢2单元1501室

联系方式:15899199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萱

电 话:15899199788








附件信息:

  • (6.18修改)泽普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泽普县干部人才培养培训项目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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