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普安县关闭煤矿和历史遗留小煤窑酸性矿井涌水治理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79.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1/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贵州兴五环招标有限公司受普安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普安县关闭煤矿和历史遗留小煤窑酸性矿井涌水治理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EPC总承包进行招标,并于2023年01月03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22323202200040Y001001
标段(包)名称:普安县关闭煤矿和历史遗留小煤窑酸性矿井涌水治理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EPC总承包
招标代理:贵州兴五环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普安县自然资源局
开标时间: 2023-01-03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三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公 示 期: 2023-01-04至2023-01-07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
投诉电话: 0859-3223880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22323202200040Y001001
标段(包)名称:普安县关闭煤矿和历史遗留小煤窑酸性矿井涌水治理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EPC总承包
招标代理:贵州兴五环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普安县自然资源局
开标时间: 2023-01-03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三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爱土工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总 分: | 87.46 | 报价: | 1.设计部分报价:2795000.00元;2.施工部分报价:81329900.00元 |
质 量 要 求: |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应当满足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经主管部门检查优良率达 80%以上,无“不合格”等次。 | 负责人: | 杨杰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京 113101008159/京建安 B(2019)0161966 | |
工 期(天): | 365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总 分: | 60.46 | 报价: | 1.设计部分报价:2800000.00元;2.施工部分报价:81323000.00元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应当满足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经主管部门检查优良率达 80%以上,无“不合格”等次。 | 负责人: | 韩姣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陕1612020202102575 | |
工 期(天): | 365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弘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总 分: | 56.29 | 报价: | 1.设计部分报价:2798000.00元;2.施工部分报价:81330000.00元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应当满足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经主管部门检查优良率达 80%以上,无“不合格”等次。 | 负责人: | 刘国武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豫1412010201108716 | |
工 期(天): | 365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公 示 期: 2023-01-04至2023-01-07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
投诉电话: 0859-3223880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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