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3年度多组分气体分析仪项目采购公告(重采)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以下简称“物化探所”)2023年度多组分气体分析仪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物化探所外网(http://www.igge.cgs.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28日8: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编号: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3年度多组分气体分析仪项目(IGGECG202311)。
2.预算金额:30万元。
3.供货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84号物化探所院内。
4.采购设备名称、数量、参数等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次采购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将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有效营业执照等所需资质的扫描件发到指定邮箱内(zlan@mail.cgs.gov.cn)。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8:00至2023年7月24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内接受各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8:00(北京时间)。
采购人仅接收纸质文件,均须加盖公章。供应商需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将材料递交到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84号物化探所主楼装备基建处243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相关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28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采购人单位主楼装备基建处243房间,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84号
联系人:张兰
电话:0316—22677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编号: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2023年度多组分气体分析仪项目(IGGECG202311)。
2.预算金额:30万元。
3.供货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84号物化探所院内。
4.采购设备名称、数量、参数等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次采购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将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有效营业执照等所需资质的扫描件发到指定邮箱内(zlan@mail.cgs.gov.cn)。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8:00至2023年7月24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内接受各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8:00(北京时间)。
采购人仅接收纸质文件,均须加盖公章。供应商需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将材料递交到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84号物化探所主楼装备基建处243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相关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28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采购人单位主楼装备基建处243房间,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84号
联系人:张兰
电话:0316—2267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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