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塔山人防改造项目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及文物影响评估中标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塔山人防改造项目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及文物影响评估
中标公示
绍兴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建设的 塔山人防改造项目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及文物影响评估,于2023年11月21日9:30 时在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招标人(盖章):绍兴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地址:绍兴市石家池沿129号
联系人:徐 炯 电话:0575-85125899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琴子 电话:0575-88682895
2023年11月 22 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质疑投诉受理部门:工程项目管理处
联系地址:绍兴市石家池沿129号
联系人:金 近 ,联系电话:0575-85350128
监督管理部门:中共绍兴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标公示
绍兴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建设的 塔山人防改造项目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及文物影响评估,于2023年11月21日9:30 时在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 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报价(元) | 招标估算价(元) | ||
第1名 | 联合牵头人:浙江大学 联合体成员: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傅舒兰 | 788000 | 790000 | ||
第2名 | / | / | / | |||
拟确定 中标人 | 联合牵头人:浙江大学 联合体成员: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傅舒兰 | 788000 | |||
工 期 | 合同签署后60天内完成(具体时间根据项目开展情况作相应调整) | 建筑面积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业绩 情况 | 1 | 项目名称 | 宋六陵考古遗址公园皇陵博物馆筹建地块(越城区皋埠街道黄家岙村)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项目 | 项 目 地 址 | 绍兴市越城区 | |
发 包 人 | 绍兴市南宋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绍兴市 | |||
项目描述 | 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项目 | |||||
2 | 项目名称 | 郎奇—石牛区块配套供水工程给水管道穿通济堰方案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 项 目 地 址 | 丽水市 | ||
发 包 人 | 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 | 发包人地址 | 丽水市 | |||
项目描述 | 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3月3日;文物影响评估项目 | |||||
3 | 项目名称 | 递铺街道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修编 | 项 目 地 址 | 安吉县 | ||
发 包 人 | 安吉县人民政府递铺街道办事处 | 发包人地址 | 安吉县 | |||
项目描述 | 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类项目 | |||||
4 | 项目名称 | 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 项 目 地 址 | 福建省宁德市 | ||
发 包 人 | 寿宁县斜滩镇人民政府 | 发包人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 | |||
项目描述 | 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类项目 | |||||
5 | 项目名称 | 兰溪市女埠省级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 项 目 地 址 | 兰溪市 | ||
发 包 人 | 兰溪市乡镇建设处 | 发包人地址 | 兰溪市 | |||
项目描述 | 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2月;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类项目 | |||||
被否决 投标 情况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1 | / | / | / | |||
公示期限 | 2023年11月 23 日8:30时—— 2021年11月 27 日 17:00时 | |||||
备注 | / |
招标人(盖章):绍兴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地址:绍兴市石家池沿129号
联系人:徐 炯 电话:0575-85125899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琴子 电话:0575-88682895
2023年11月 22 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质疑投诉受理部门:工程项目管理处
联系地址:绍兴市石家池沿129号
联系人:金 近 ,联系电话:0575-85350128
监督管理部门:中共绍兴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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