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连云港市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xzc-20230701
预算金额12万元
招标联系人吕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新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518-851546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1
公告正文

连云港市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JSZXZC-202307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市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2 万元整,招标人为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以连云港市重点污染源为对象,主要涵盖我市的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危废处置场、矿山开采区、加油站、农业污染源等污染源,对其周边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 查评估,通过开展基础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定点、地下水监测井建设、样品采集和检测分析 等工作,形成调查报告、数据库等工作成果,以初步了解全市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质 量现状,为后续区域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打下基础,科学支撑全市“十 四五”时期地下水环境管理。针对 401 个地下水调查点位,按照 10%的比例进行质量管理和 质量控制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连云港市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连云港市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 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 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4. 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 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 中。)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磋商 文件格式)。
(3) 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单位) ;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予许分包转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2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3 年 07 月 20 日至 2023 年 07 月 27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 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 2023 年 4 月至 2023 年 06 月公司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公司(连云港 市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 D 幢 11 层)获取磋商文件,费用 300 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连云港市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 D 幢 11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 D 幢 11 层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项目监理已具备采购条件,江苏中新至 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的委托,对该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并于 2023 年 08 月 0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 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XZC-20230701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 万元整,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投标人
项目概况:本项目以连云港市重点污染源为对象,主要涵盖我市的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危废处置场、矿山开采区、加油站、农业污染源等污染源,对其周边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 查评估,通过开展基础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定点、地下水监测井建设、样品采集和检测分析 等工作,形成调查报告、数据库等工作成果,以初步了解全市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质 量现状,为后续区域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打下基础,科学支撑全市“十 四五”时期地下水环境管理。针对 401 个地下水调查点位,按照 10%的比例进行质量管理和 质量控制工作。
监理范围:完成连云港市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项目监理工作,工作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合同审核、监测井施工进度推进、监测质量控制、施工质量监督、验收、支付管理、监理资料档案等。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与项目同步,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质量标准: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 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 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4. 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 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 中。)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磋商 文件格式)。
(3) 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单位) ;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予许分包转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 年 07 月 20 日至 2023 年 07 月 27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 2023 年 4 月至 2023 年 06 月公司 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博大 新城商务大厦 D 幢 11 层)获取磋商文件,费用 300 元人民币。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启)时间和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01 日上午 9:00:00(北京时间)
本项目现场开标,各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将纸质版标书胶装密封完好(正本 1 份,副本 3 份,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 U 盘))在 2023 年 08 月 01 日 9 时 00 分前送至招标代理公司(连云 港市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 D 幢 11 层 )并现场签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
3、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4、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 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公告发布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 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 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 14 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新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 D 幢 11 层
联系方式:刘工 0518-85154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吕科长
电 话: 0518-8568398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 14 号
联 系 人:吕科长
电 话:0518-856839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新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 D 幢 11 楼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0518-8515466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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