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雄安新区信息化小区机房统建项目(三批次)施工总承包询比采购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3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bcg2024122400000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罗经理0312-4079966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0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名称:雄安新区信息化小区机房统建项目(三批次)施工总承包
采购项目编号:XBCG20241224000003
雄安新区信息化小区机房统建项目(三批次)施工总承包询比采购公告
雄安新区信息化小区机房统建项目(三批次)施工总承包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雄安新区信息化小区机房统建项目(三批次)施工总承包
1.2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期工程新建小区信息化机房19个,含3个直流机房、16个无源机房。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主要包括雄安新区信息化小区机房统建项目(三批次)施工总承包所涉及全部的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及储存、施工、安装、调试、工程竣工(含验收前系统测试及复测,须保证各设备供应商配合系统测试及整改工作)、验收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具体详见设计方案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采购人有权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进行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管理。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计划工期:自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启动建设,施工期约为3个月,试运营期6个月(全部完工后开始进入试运营)。项目计划开始时间:2025年1月;项目计划结束时间:2025年9月。(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建设地点:雄安新区。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 。
(3)业绩最低要求: / 。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近1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⑥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2]84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需满足①和②要求:①项目经理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且自询比采购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
②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通信机房配套项目或建筑智能化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机房内配电系统、工艺机柜及走线路由、机房空调及配电系统、建筑智能化机房工程等一项或几项内容)施工(可含设备采购)业绩(或包含通信机房配套项目或建筑智能化项目施工部分(可含设备采购)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其他业绩)。
(6)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招标或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6)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7)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与监理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与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8)为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前期设计或咨询成果对潜在供应商全部公开的除外);
(19)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采购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24日20时00分00秒至 2024 年12月30日8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xabidding.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端,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按4.1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并进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9时00分00秒;
5.2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TBJ格式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开启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供应商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供应商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采购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 60 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供应商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供应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供应商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上发布。
7. 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查看《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 。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容德东路65号C4栋
联系人:罗经理
电 话:0312-4079966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一区C1座502室
联系人: 陈工、李工、刘工
电 话: 03125609973+8000
电子邮件: 1805571172@qq.com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供应商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响应文件
1、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建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供应商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在生成响应文件后,请对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供应商参加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技术支持电话。
3、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小组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小组将按照评审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平台使用服务:010-21362559;
北京CA数字证书办理和审核:15028921277(微信同号);
平台企业审核:0312-5673386。
五、潜在供应商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开标系统”的“异议提出及查看”中在线提交)。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工、李工、刘工
电 话:03125609973+8000
电子邮件:1805571172@qq.com
通讯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一区C1座502室
提交地点: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我的项目—异议与回复”环节提交。
2、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供应商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被质疑人须配合采购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成交资格,并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依法重新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XBCG20241224000003
雄安新区信息化小区机房统建项目(三批次)施工总承包询比采购公告
雄安新区信息化小区机房统建项目(三批次)施工总承包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雄安新区信息化小区机房统建项目(三批次)施工总承包
1.2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期工程新建小区信息化机房19个,含3个直流机房、16个无源机房。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主要包括雄安新区信息化小区机房统建项目(三批次)施工总承包所涉及全部的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及储存、施工、安装、调试、工程竣工(含验收前系统测试及复测,须保证各设备供应商配合系统测试及整改工作)、验收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具体详见设计方案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采购人有权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进行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管理。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计划工期:自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启动建设,施工期约为3个月,试运营期6个月(全部完工后开始进入试运营)。项目计划开始时间:2025年1月;项目计划结束时间:2025年9月。(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建设地点:雄安新区。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 。
(3)业绩最低要求: / 。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近1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⑥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2]84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需满足①和②要求:①项目经理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且自询比采购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
②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通信机房配套项目或建筑智能化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机房内配电系统、工艺机柜及走线路由、机房空调及配电系统、建筑智能化机房工程等一项或几项内容)施工(可含设备采购)业绩(或包含通信机房配套项目或建筑智能化项目施工部分(可含设备采购)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其他业绩)。
(6)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招标或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6)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7)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与监理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与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8)为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前期设计或咨询成果对潜在供应商全部公开的除外);
(19)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采购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24日20时00分00秒至 2024 年12月30日8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xabidding.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端,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按4.1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并进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9时00分00秒;
5.2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TBJ格式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开启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供应商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供应商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采购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 60 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供应商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供应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供应商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上发布。
7. 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查看《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 。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容德东路65号C4栋
联系人:罗经理
电 话:0312-4079966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一区C1座502室
联系人: 陈工、李工、刘工
电 话: 03125609973+8000
电子邮件: 1805571172@qq.com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供应商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响应文件
1、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建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供应商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在生成响应文件后,请对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供应商参加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技术支持电话。
3、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小组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小组将按照评审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平台使用服务:010-21362559;
北京CA数字证书办理和审核:15028921277(微信同号);
平台企业审核:0312-5673386。
五、潜在供应商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开标系统”的“异议提出及查看”中在线提交)。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工、李工、刘工
电 话:03125609973+8000
电子邮件:1805571172@qq.com
通讯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一区C1座502室
提交地点: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我的项目—异议与回复”环节提交。
2、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供应商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被质疑人须配合采购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成交资格,并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依法重新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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