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沿江通道浦东段(越江段-五洲大道)工程输油管道搬迁及保护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38436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gc2024014
预算金额38436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周亮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臻1351215929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04
公告正文

沿江通道浦东段(越江段-五洲大道)工程输油管道搬迁及保护工程总承包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SZGC2024014)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沿江通道浦东段(越江段-五洲大道)工程输油管道搬迁及保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8436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城投环城高速建设 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外环高速 G1501 外圈自凌海路至五洲大道现有两根高桥石化公司的输油管线,平 行敷设,分别为一根原油管线和一根石脑油管线。根据地下勘探成果及沿江通道规划图,上 述 2 根长输管线与拟建道路总体上成平行关系,部分区段的现有管道位于规划的高速公路或 机动车机动车道范围内。同时,受总体布置方案影响,局部区域拟建设施与既有输油管道直 接冲突、间距不足 5m 或处于保护范围内,拟对上述区域内的输油管道进行搬迁及保护;另 在凌海路以西约 60 米处,现有高桥石化公司的跨外环高速工业管廊一座,由于现管廊位置 与主线承台位置重叠,拟对此工业管廊(含管廊内的综合管线 17 根)进行搬迁及保护。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沿江通道浦东段(越江段-五洲大道)工程输油管道搬迁及保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沿江通道浦东段(越江段-五洲大道)工程输油管道搬迁及保护工程)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资质甲级及其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资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 2 家,且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0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以下材料,到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报
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现场转账,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周六、周日需购买标书需提前联系。(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文件原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被授权人最近一个 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上述文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注:现场报 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有缺漏,招标代理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 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 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马当路 430 号 6 楼开评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马当路 430 号 6 楼开评标室
七、其他
1、本次招标范围起点为外环高速与凌海路交叉点以东,终点为外环高速与李家沟交叉 点以北。拟对沿江通道浦东段(越江段-五洲大道)工程区域内的 2 根高桥石化长输管道进 行局部搬迁和保护以及凌海路以西约 60 米处一处工业管廊进行搬迁和保护。
2、招标内容:
(1)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主体工程施工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相关规定、行业主管部门及权属单位的要求,在探明现有管道精确位置后,负责管道、管廊 搬迁、保护的基础设计,并协助招标人协调和沟通权属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明确具体实施 方案;
(2)搬迁管道、管廊的详细设计、施工;
(3)废弃管道、管廊处置;
(4)不搬迁以及搬迁后管道、管廊的保护、监护和监测;
(5)负责办理输油管搬迁和保护所需的各类手续及协调工作,以及沿江通道工程各主 体标段涉及输油管的相关手续及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6)负责验收接管直至交付使用,并承担相关费用。
3、本工程总投资约 38436 万元(其中:洲海路中心线以北约 28323 万元,洲海路中心 线以南约 10113 万元)。
4、本项目最高限价:36716 万元,其中:
洲海路以北设计费为 692 万元、洲海路以北施工费为 26371 万元; 洲海路以南设计费为 283 万元、洲海路以南施工费为 9370 万元。
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分项报价超过相应限价的投标也将作 否决投标处理。
5、总工期:387 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357 日历天、设计周期:30 日历天)(自合同 签订后至项目验收备案完成)。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3 月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 3 月 31 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并要求在上述工期内完成各工作的验收交付。
6、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 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工程类 高级及其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2)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总承 包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 务。
 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 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 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 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施工负责人。
7、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其以上 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8、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石油化工 工程(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是否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查询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 息平台在开标当日采集的数据形成的《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在履行合同过 程中发生变更的,如变更后时间未满 180 天,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离职除外。)
9、注意:投标单位均需具有有效的、符合本项目工作内容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保证金:50 万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城投环城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哈密路 99 号
联 系 人:李周亮
电 话:021-311510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马当路 430 号
联 系 人: 何臻
电 话: 13512159292
电子邮件: 9429138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