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中小企业
单价
数量
合计
备注
1
监控点位运行维护
小型、微型
8500
488
4148000
2
室外诱导屏运行维护
18000
55
990000
3
信息发布大屏运行维护
6000
4
微波交通流检测器运行维护
7600
20
152000
5
大写:伍佰贰拾玖万陆仟元整
5296000
甲方根据交通管理需要可以在保证合同中各系统点位不变的情况下,将原合同变更为同系统其他点位,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执行。
3.3.1履行期限:2021-05-01起至2022-04-30止
3.3.2履行方式:年度运行维护。
本合同定点维护期限为三年(自2019年05月0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合同一年一签,第三年度起始日期:2021年5月1日,完成日期:2022年4月30日。
本项目服务定点三年,服务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所述的标准。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电视监控及行车诱导系统年度运行维护( )年( )月考核评分表
项目考核内容
工作内容
评分细则
扣分
一、设备巡查保养(共25分)
设备巡查及保养
在运维管理平台上建立巡查及保养任务,每月对道路电视监控和行车诱导系统路口设备(包括机箱、摄像机、立杆、支架、屏体、光端机、线缆等)进行一次巡查和保养,保养要求做到摄像机外壳、镜头清洁,球罩内无积水,密封性能好,机箱、支架、立杆屏体牢固稳定,清洁无锈蚀。无用杆件、机箱、线缆及时拆除,月度的巡查及保养记录由运维平台自动生成及保存。
路口设备巡查及保养遗漏一个路口的,每例扣0.5分;
路口设备巡查及保养内容遗漏一项的,每例扣0.2分;
设备巡检
每个工作日通过视频平台对电视监控和行车诱导系统路口图像进行一次巡检,由运维平台对巡检记录进行保存。
每天巡检记录由视频平台同步到运维平台,每漏检一处扣除0.1分。
二、设备故障抢修及效果(共45分)
设备故障抢修(15分)
1)在8:30到17:30工作时间内,接到运维平台自动报障或其他方式报一般故障后,须在2小时内响应(响应时间为运维平台上的报障时间到确认派工的时间间隔);设备故障须在6小时内排除并上传现场维护照片;由第三方因素引起的故障6小时内无法排除的,须在运维平台上报备并设置转为第三方原因未修复同时上传现场维护照片。
2)非工作时间段及节假日,接到报一般故障后,按报障时间推迟到最近工作日的早上8:30进行处理。
3)重大故障的响应时间及修复时间要求参照第1)条执行,故障优先级为特别紧急的一般故障也参照第1)条执行,不论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
设备故障响应时间超过时间要求的,每例扣0.2分;
非第三方因素引起的设备故障在规定时间内未排除,每例扣0.5分;
由第三方因素引起的故障6小时内无法排除,但未及时在运维平台上报备的,每例扣0.2分;
每一宗维护案例,未上传维护照片的,每例扣0.1分;
重大故障和特别紧急的一般故障的处理中如发生上面描述未达标事项,所扣除的分值翻1倍。
光缆故障抢修(10分)
自敷光纤故障在接到故障报修电话或发现故障后24小时内排除,并上传现场维护照片;
由第三方因素引起的光纤故障在运维平台上向科信大队报备后,按照科信大队要求及时处理;
租赁光纤发现故障后及时报修,并配合电信部门及时修复,超过24小时未修复的把原因上报至运维平台。
非第三方因素引起的光纤故障24小时内未排除,每条扣0.5分;
每一宗维护案例未上传维护照片的,每例扣0.1分;
由第三方因素引起的光纤故障以及租赁光纤故障24小时内无法排除,但未及时在运维平台上报备的,每例扣0.2分。
保障效果(20分)
保证设备月平均在线率在95%以上(剔除第三方因素引起的设备不在线)。
非第三方因素导致的每月发生重大故障次数要求少于1次。
设备月平均在线率≧95%及以上不扣分;
90%≦设备月平均在线率<95%的,扣1分;
设备月平均在线率<90%的,扣5分;
未发生重大故障,不扣分;
每月发生一次重大故障的,扣2分;
每月发生重大故障次数≥2次的,扣5分。
三、后台巡检(共20分)
6
机房巡查(10分)
每天对机房卫生进行清理,要做到机柜和设备清洁,地板和窗户干净明亮;
机房内无烟蒂等垃圾,没有堆放杂物;
每天检查三次机房安全、排水系统等设施,做好防火、用电安全工作;看空调使用情况;
每天做好进出机房记录,并上传巡查记录到运维平台。
机房卫生不符合要求或漏检的,每发现一次扣除0.2分;
人员未获批准进入机房每发现一次扣0.5分;
重大安全事故如火灾等每次扣5分。
7
机房设备检修(10分)
每天对系统主机、硬盘录像机、光端机、交换机、视频服务器、视频存储服务器(含磁盘阵列)、工作站、光纤ODF配线架等机房设备进行巡检,并上传巡检记录到运维平台;
在有备品备件的前提下,发现故障后6小时内排除故障;
设备重大故障按科信大队要求及时送原厂维修。
非第三方因素引起的机房设备故障6小时内未排除,每次扣0.5分;
由第三方因素引起的故障6小时内无法排除,但未及时在运维平台上报备的,每例扣0.2分。
四、保障服务(共10分)
8
人员的配备(5分)
项目所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满足运行维护需要。
根据项目需要在支队固定驻点的人员需早晚上下班在指定地点打卡并上传记录至运维平台,以确保项目配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无故缺卡每人每次扣0.02分(如因员工请假或者休年假等其他正常事由缺勤,在运维平台进行报备后,不予扣分)。
9
设置热线电话(5分)
项目需设置7*24小时热线电话,满足运行维护需要。
设置热线电话在运维管理平台上并公布,未设置并公布热线电话联系方式的扣5分。
本月累计扣分
本月总得分
说明: 1)一般故障:电视监控及行车诱导系统前端设备单点故障、前端设备通讯传输故障或者供电故障等。
重大故障:电视监控及行车诱导系统大面积故障、区域性瘫痪或者其他导致系统难以运行的故障等。
2)第三方因素:受市政工程施工(含道路施工、道路提质改造,园林、绿化施工,轨道建设施工)、不可抗力、交通事故、电力部门区域停电、备品备件不到位等因素影响,导致路口智能科技设备不能正常运行且短时间内(超48小时)不能恢复。
乙方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所述的内容提供定点运维服务,并定期提交相应资料;甲方按照《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电视监控及行车诱导系统年度运行维护月考核评分标准》对乙方提供的运维服务进行考核评分,并支付相应运行维护费。
7.3乙方中标价为年度总承包价(但不包括设备质检费以及备品备件费用),中标价÷12个月=乙方每月的承包费用。甲方每月根据《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电视监控及行车诱导系统年度运行维护考核评分表》进行综合考核,乙方在每月考核评分中应保证达到95分以上(含95分)付全款,未达95分的:90~95分之间甲方将扣除乙方该月承包费5%的违约金;80~90分之间甲方将扣除乙方该月度承包费10%的违约金,60~80分之间甲方将扣除乙方该月度承包费20%的违约金。在月考核中如果乙方未达6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赔偿损失;在乙方每月的承包费用中扣除乙方未达到标准要求的费用后,为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乙方每月的承包费用-甲方扣除乙方未达到标准要求的费用=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乙方凭甲方每月综合考核结果,按季结算。
由于甲方交通管理需要对前端设备(包括摄像机、屏体、立杆、主机、光纤等)进行移机(移机是指移动设备、立杆),由乙方实施,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实施到位,由甲方出具验收报告,报甲方审计部门审核金额,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结算,移机费用不得超过合同中标价格的10%,通过国库集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