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和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两个项目环境保护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以下简称通甬铁路)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2〕1159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国铁集团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452号)批复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通苏嘉甬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招标项目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以下简称甬舟铁路)已由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项目可行性报告研究的批复》(浙发改基础〔2020〕44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项字〔2020〕218号)批准建设;西堠门、桃夭门、富翅门三座公铁两用大桥公路部分由《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甬舟高速公路复线金塘至大沙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发改项字〔2021〕27号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甬舟高速公路复线金塘至大沙段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项字〔2021〕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甬舟铁路有限公司(铁路部分)和浙江甬舟复线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公路部分),建设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江苏省、浙江省
2.2 建设项目规模: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线路起自盐城至南通高速铁路南通西站,经江苏省张家港市、常熟市、苏州市及浙江省嘉兴市、宁波市,终至宁波枢纽宁波站。线路全长约309.8公里,其中新建线路300.7公里,利用既有线9.1公里,设站10座。新建跨杭州湾双线铁路大桥1座。同步建设嘉兴南站沪昆场联络线、本线与萧甬线上行联络线、苏州北动车运用所及车场,扩建宁波动车运用所,预留嘉兴南动车存车场建设用地等。本项目计划总工期(含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5年。通甬铁路通张段线下工程由盐通项目环评报告予以批复,原盐通项目设计未计列环境监理监测费用,依据通甬铁路环评报告计列监理监测费用,纳入本次招标。通甬铁路通张段线下工程由盐通项目水保方案予以批复,通张段剩余区间房屋等工程纳入通甬铁路水保方案评价,依据水保方案计列费用分劈该部分工程水保监理、监测费用,纳入本次招标。
新建宁波(含)至舟山(含)铁路正线全长76.396公里,其中新建线路长70.137公里,利用既有线长6.259公里,含宁波枢纽、舟山地区相关工程及公铁合建桥梁公路部分。线路位于浙江省东部沿海地区,西起宁波东站,经宁波市鄞州区、北仑区,至舟山市的金塘岛、册子岛及舟山本岛。全线大中桥梁36座31.391km(其中正线左线桥梁27座28.643km,跨海段西堠门特大桥、桃夭门大桥、富翅门特大桥为公铁两用桥梁,金塘水道为铁路隧道),隧道17座34.660km,桥隧比90.26%。全线设车站7个,其中新建车站4个(北仑西、金塘、马岙、舟山),改造既有车站3座(宁波东、邱隘、云龙),邱隘站为接轨站,其余为办理客运业务的中间站。在舟山站设舟山动车存车场。全线新建站房共5座,改建车站1座。其中新建云龙站站房(5000平方米)、北仑西站站房(5000平方米)、金塘站站房(3500平方米)、马岙站站房(5000平方米)、舟山站站房(20000平方米);改建宁波东站站房(3950平方米)。本项目计划工期:6年(含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10月31日。
2.3本项目技术服务期限:自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时起,至本项目环保通过竣工验收时止。
2.4 招标范围: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和甬舟铁路两个项目环境保护技术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共划分3个标段。各标段情况如下:
标段编号:TYHBL标、YZHBL标、TYHBH标。
TYHBL标段范围: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环境保护监理监测(不含海洋段),验收咨询等;
YZHBL标段范围:甬舟铁路环境保护监理监测(不含海洋段),验收咨询等;
TYHBH标段范围: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和甬舟铁路两个项目海洋段环境保护监理监测等。
2.5.1 TYHBL标、YZHBL标主要内容。
1.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①监督检查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按照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确保各项污染治理工程的工艺、设备、能力、规模、进度等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得到落实,确保项目“三同时”工作在各阶段落实到位。
②审阅工程设计、施工文件中环境保护工作相关内容,对于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使之不影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③对施工过程中防治水、气、声、振动污染及生态破坏的工程设施和相应措施进行巡视和检查,对于涉及特殊环境敏感点或重污染的施工工序进行指导或旁站,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检查。
④参加有关环保问题的各项会议,参加环境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组织的环保检查,协助处理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投诉或纠纷事件。
⑤编制并提交各类监理成果报告,包括月报、年报、专题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⑥协助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检查事故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2.环境保护监测、生态监测工作
①开展施工期及验收阶段的水、气、噪声等监测,确保水、气、噪声、固废等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
②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向施工单位提出改进措施。
③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1周内,如现场存在环保问题,则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汇报,并就现场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
④参加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现场开展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汇报环保监测工作。
3.环境保护验收咨询
①成立验收项目组,通过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梳理环境保护设施和相关措施的数量及完成情况,对存在不满足验收条件的问题等提出整改方案。
②对工程竣工的环保设计、方案实施、环保设施工程质量、工程投资、项目初期运行及效果等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价,分析工程效益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③负责编制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报告编制满足国家、国铁集团、地方环保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要求,协助编制环保静动态验收报告(环保部分)。
④积极征求省、市、县对本工程的监督检查意见及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评价意见,协助业主公示验收成果,并将公示材料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完成备案工作,配合完成验收后的核查、核验工作。
4.环保应急预案编制及铁路行业环境保护动静态验收报告编制
根据环评报告内容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组织审查及报备;根据铁路行业动静态验收的需要编制环境保护动静态验收报告并组织审查及报备。
5.牵头做好相关环境保护技术服务工作(涉及海洋段监理监测工作,由TYHBH标配合)。
6.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的相关环保保护技术服务工作。
7.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调查等,补充项目开工至环保技术服务单位进场期间时段的环境保护相关资料等。
8.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5.2 TYHBH标主要内容。
1.海洋段施工期环境监理。
2.海洋段施工期环境监测。其中通甬铁路包括杭州湾跨海段海洋环境施工期水下地形跟踪监测、施工期鸟类跟踪监测、施工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
3.配合TYHBL标、YZHBL标做好海洋段环境保护技术服务相关工作。
4.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的相关环保保护技术服务工作。
5.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调查等,补充项目开工至环保技术服务单位进场期间时段的环境保护相关资料等。
6.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TYHBL标、YZHBL标、TYHBH标招标要求投标人均应满足以下条件:
3.1 基本要求
本次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
TYHBH标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水质、沉积物、生物生态、海洋测绘等,并在有效期内。
3.3 业绩要求
(1) TYHBL标、YZHBL标,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近五年内具有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类似线型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评估及咨询的经验和业绩。
(2) TYHBH标,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近五年内具有海洋监测或监理的经验和业绩。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
(1) TYHBL标、YZHBL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环保主管单位颁发的环境监理证书或原注册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劳动合同终止期不早于本工程合同终止期,近3年负责担任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作。
(2) TYHBH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劳动合同终止期不早于本工程合同终止期,近3年负责担任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作。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负责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 3 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 投标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的;
(6) 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7) 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 C 级整改期的;
(8) 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的。
(9) 其他情形: / 。
3.6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投标。投标人不得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行政隶属和利益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下午14:0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00号新理想大厦1519室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 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4.4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须在上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ggzy.com)通过CA登录系统并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6968);投标人系统操作详见铁路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0971;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https://www.shggzy.com/gywmlxfs。
4.5网上登记未成功的,不予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9时00分至2024年1月22日10时0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10时00分,地点为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上海市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89号1号楼)。
5.2 投标保证金:TYHBL标段保证金10万元整,YZHBL标段保证金3万元整,TYHBH标段保证金5万元整,采用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方式。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9时00分,到2024年1月5日17时00分截止。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00号
邮 ?编:200070
联 系 人:黄磊
电 ?话:021-51236812
电子邮件:byjahb@163.com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第六支行
账??号:31001519300059000669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