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湘潭第一人民医院钬激光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072号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惠群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段海燕0731-5852596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湘潭第一人民医院钬激光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2日

湘潭第一人民医院钬激光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072号,委托代理编号:XTJY20230406)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第一人民医院钬激光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072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号

标的名称

采购预算

采购代理服务费

(元)

整包

湘潭第一人民医院钬激光采购项目

700000.00元

10500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湘潭第一人民医院钬激光采购项目

湘潭第一人民医院钬激光采购项目

1、质保期:二年,如厂家对项目部分产品原本给予的质保期超过二年的,按“从长原则”处理

2、响应时间: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服务和技术支持,当设备出现电话内不能解决的问题,24小时内需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给出解决方案。

3.交货方式:成交单位应当在采购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送货交货并安装调试到位。

 1、交付时间:要求于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将全部货物交付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到位供采购方正常使用。

2、付款条件:供货任务完成后经检验验收合格,付款至合同金额的90%,剩余10%在质保期满后无息结清。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5、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7、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8、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9、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6)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投标人提供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须提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5)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6)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7)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银行开户证明材料;

(8)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书面承诺;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相应记录分项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查询日期为邀请公告发布之后)

7、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并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

8、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递交的所有资料必须年审合格、清晰可辨,否则视为不合格;(2)提供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自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3)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9、如其他组织投标,以上第2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应为: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二、三条规定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交证明材料及说明,签署盖章完整,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3   5    19  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 ),逾期及非法定授权代表送达的,不予受理。

3、所有被邀请投标供应商须在获取谈判文件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至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如未按要求及时办理成功,后果自负。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二、三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须通过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确定参与投标并下载谈判文件,资格审查未通过单位招标代理公司恕不另行通知。

3、申请人应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如未按期办理,后果自负。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七、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trade/index.jhtml)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         

  址: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100号  

联系人: 黄惠群、刘萍

电话:0731- 58669010

采购代理机构: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24号新城庭院B1

联系人:段海燕

电话: 0731-58525966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1

 

 

 

 

 

 

 

2

 

 

 

 

 

 

 

3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责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200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期: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4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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