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景德镇市本级]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420.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7/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21.00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8322829898
中标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1420.6万元
中标联系人马超
公告正文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
工程名称 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地址 景德镇市珠山区广场北路东侧、珠山大道北侧
建筑面积 140000.0㎡ 结构/层数 /0层
招标范围 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人防地下停车场工程等(含咨询与评价))以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难度问题等,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应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通过各部门审批及图审
招标控制价 1420.60元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08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报价 14206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马超 注册编号 20091103570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1、云南省滇西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建设工程
2、云南省滇东北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3、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房山院区暨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工程
4、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14206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蒋耀华 注册编号 20224301143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1、光 明 区 中 心 医 院 续 建 ( 二 期 ) 设 计
2、光 明 区 人 民 医 院 新 院 工 程 设 计
3、溆 浦 县 中 医 医 院 整 体 搬 迁 项 目 设 计
4、辰 溪 县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建 设 项 目 总 承 包 ( EP C)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报价 14206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王曦 注册编号 20103102048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1、庐山市人民医院设计
2、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设计
3、宁德市医院传染病房及附属设施设计
4、东湖区医疗和公共卫生提升工程设计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5
通过资审的家数 5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0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1 94 20 74 75 20 55 75 15 60
评委2 78 20 58 71 20 51 66 15 51
评委3 91 20 71 78 20 58 81 15 66
评委4 80 20 60 78 20 58 69 15 54
评委5 90 20 70 88 20 68 81 15 66
评标得分 87 77 75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4年07月12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 18879841319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322829898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
监督机构
名称 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98-8528887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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