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启东市王鲍镇2021年度人大换届选举纪念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雪梅1381466855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顾张瑜0513-833523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17
公告正文
启东市政府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市王鲍镇人民政府根据启东市政府分散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王鲍镇2021年度人大换届选举纪念品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品名
货物推荐品牌、型号
货物规格(净含量)
预估数量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
1
香皂
舒肤佳迪保肤系列、六神艾叶精油除菌系列、上海硫磺皂硬壳包装除螨抑菌系列
≥125g
80000

5元/盒
注:一个供应商只能对一个推荐品牌进行报价。
项目中的推荐品牌,只是推荐所采购产品(设备)的档次供应商应当向采购单位提供货物的技术资料。报价供应商如拟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之列的,报价货物必须具有除菌功能,品牌的市场知名度、售价以及净含量不得低于推荐的品牌,同时报价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关单位的成功使用案例(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17时00分),采购单位将组织进行评审,当三分之二及以上评委认定,所投品牌、型号档次等于或高于建议品牌档次的,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所投品牌档次低于推荐品牌档次的,则不予受理。询价响应文件中报价品牌、型号为非推荐品牌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经采购单位评审通过以补充通知形式发布的,将被视作无效报价。

 
说明:
一、本项目采购的货物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总价报价
(或单价报价)超过总价最高限价(或单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加报价的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相应货物
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获取询价公告方法: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 http://ggzyjy.ntzw.gov.cn/)。
2.供应商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单价报价一次包定,报价中含货物运输(包括分批、分散送货运输)、全程搬运、质保服务、装卸、分发、上楼、摆放、验收、所有税费、检测(包括送检的四份样本或根据检测要求份数的相应货物费用)、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本项目所有费用计入单价内(单价固定不变),不再追加,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运输、送货等各种费用)。
3.本次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报价表中按预估数量报价,最终金额根据采购单位实际使用量及成交单价按实结算。供应商需根据采购单位需求足额送货;在未接到采购单位通知的情况下,送货量超过采购需求的,超过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运回,否则视为赠送,采购单位不支付相应货款。
4.报价文件构成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承诺书:按提供的样表填写(附件一)。
(3)质保承诺书:按提供的样表填写(附件二)。
(4)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附件四)。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7)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照附件五格式填写)(供应商根据真实情况按照评审标准中的要求进行填写;如供应商不符合条件的不用填写)。
报价文件纸质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纸质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11月19日上午08:30-09:00密封送至启东市王鲍镇为民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13814668550
地址:启东市王鲍镇人民政府
6.报价保证金: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免收投标保证金。
7.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王鲍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雪梅   联系电话:13814668550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民路中路万豪花园29幢别墅
联 系 人:顾张瑜      联系电话:0513-83352336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①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全新正品,每个货物必须独立包装,送货时所有货物的质保期确保在两年及以上(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商检测报告或者合格证,验收时发现有参数负偏离,采购单位有权拒收。采购单位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市场监管和送样检测,如出现假冒伪劣产品,停止供货,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负。
    2.交货期:供应商须在2021年12月5日前完成供货并通过采购单位验收,否则按违约处理。
3.交货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单位要求分批或一次性分别根据采购单位安排的送货时间派车送至王鲍镇22个村委会。
4.本项目合同执行期内所采购货物执行单价不予调整,故请各报价供应商自行测算、承担合同期内风险。合同执行期内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服务过程中如出现因价格等原因推诿或拒绝供货、服务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记不良信誉且三年内不得参与启东市政府采购活动。
   5.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5%,在供应商供货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6.其他事项:
①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供应商自行进行的现场勘察费用)。
②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以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结果为准。
③成交供应商如不履约询价公告及供应商投标时承诺的条款中的任何一项,采购单位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00元,如发生不履约行为2次及以上,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剩余货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④在采购单位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后,采购单位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市场监管和送样检测,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本项目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或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证实货物是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独自承担,同时采购单位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500元/次的罚款。
   ⑤成交供应商在送货时应多送四份样品或根据检测要求份数的货物,在货物送至现场后,采购单位将从所供货物总数中随机取四份样品或根据检测要求份数货物并送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检测,费用已综合考虑在成交价中,采购单位不支付用于检测的相关货物费用,若检测不合格,由此产生的损失(检测费、误工费、返工费、货物损失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将该批货物全部退场并重新发货。若出现两次检测不合格,采购单位将终止合同,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在抽检过程中供应商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采购单位为其委托单位配合抽检,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市管局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采取公证抽样取证办法。
⑥为本项目货物供货及后续服务所涉及的成交供应商安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公布,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签订合同
(1)询价公告、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六、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
七、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价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总价报价相同时,则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付款方式:1.凭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作为付款依据。2.按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履行完成且验收合格后凭发票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在验收合格三个月后凭发票付清。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启东市王鲍镇人民政府
二0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一:
 
报 价 承 诺 书
启东市王鲍镇人民政府: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启东市王鲍镇2021年度人大换届选举纪念品采购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报价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及价格以报价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询价公告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询价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
5.我方的报价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6.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姓名:         职务:         
报价单位代表手机:         
报价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质 保 承 诺

启东市王鲍镇人民政府:
(报价供应商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
加启东市王鲍镇2021年度人大换届选举纪念品采购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对本项目所有货物提供全新正品,送货时所有货物的质保期年(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同时我方确保做好售后服务。
2.你方有权对我方提供的货物进行市场监管和送样检测,如出现假冒伪劣产品,停止供货,对已供货物我方将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一切经济损失由我方自负。
3.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          职务:         
 
报价单位代表移动电话: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
 
启东市王鲍镇人民政府: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           特授权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启东市王鲍镇2021年度人大换届选举纪念品采购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签字或盖章):
 
报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附件四:
报   
价    表
启东市王鲍镇2021年度人大换届选举纪念品采购项目
序号
品名
所投货物品牌、型号
货物规格
(净含量)
预估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香皂
 
 
80000

 
 
 
合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1、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报价表中按预估数量进行报价,最终金额根据采购单位实际使用量及成交单价按实结算。
2、一个供应商只能对一个推荐品牌进行报价。

 
 
报价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   
期:
 
附件五
格式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 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 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备注: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格式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附件六                
政府采购供需合同
 
供货方:地址:(下称供方)
采购方: 启东市王鲍镇人民政府(下称需方)
签订地点:启东市王鲍镇人民政府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经过评委的严格审核评定,确定供方为本次成交方。现就本次供货事宜订立如下合同:
一、 
货物供应明细如下:
序号
品名
所投货物品牌、型号
货物规格
(净含量)
预估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香皂
 
 
80000

 
 
 
合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报价表中按预估数量进行报价,最终金额根据需方实际使用量及成交单价按实结算。

本项目合同价中含货物运输(包括分批、分散送货运输)、全程搬运、质保服务、装卸、分发、上楼、摆放、验收、所有税费、检测(包括送检的四份样品或根据检测要求份数的相应货物费用)、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本项目所有费用计入单价内(单价固定不变),不再追加。
二、本项目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供方须提供全新正品,每个货物必须独立包装,送货时所有货物的质保期确保在两年及以上(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供方在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商检测报告或者合格证,验收时发现有参数负偏离,需方有权拒收。需方对供方提供的货物进行市场监管和送样检测,如出现假冒伪劣产品,停止供货,一切经济损失由供方自负。
三、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1、需方有权对供方提供的货物进行市场监管和送样检测,如出现假冒伪劣产品,停止供货,对已供货物需方将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一切经济损失由供方自负。
2、所有投标货物保修期及范围均按供方承诺执行(供方承诺的质保期及范围不得低于询价公告要求的质保期及范围)。
3、其它未知及不可预见的意外情形出现时,供方仍将以保障服务为前提条件,与需方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出现的问题。
4、供方认为有利于需方的其它更好的售后服务条款应单独列明。
四、交货期、交货地点及相关费用:
1、交货期:供方须在2021年12月5日前完成供货并通过需方验收,否则按违约处理。
2、交货地点:供方应按需方要求分批或一次性分别根据需方安排的送货时间派车送至王鲍镇22个村委会。
五、验收及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
1、供方如不履约询价公告及供方投标时承诺的条款中的任何一项,需方有权对供方进行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00元,如发生不履约行为2次及以上,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货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2、在需方收到成交供方提供的产品货物后,需方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供方报价文件对供方提供货物进行验收,发现货物质量或规格与本项目不符,或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送货时所有货物的质保期年】,证实货物是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视为验收不合格。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方独自承担,同时需方有权对供方进行500元/次的罚款。
3、供方在送货时应多送四份样品或根据检测要求份数的货物,在货物送至现场后,需方将从所供货物总数中随机取四份样品或根据检测要求份数货物并送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检测,费用已综合考虑在成交价中,需方不支付用于检测的相关货物费用,若检测不合格,由此产生的损失(检测费、误工费、返工费、货物损失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供方承担,供方将该批货物全部退场并重新发货。若出现两次检测不合格,需方将终止合同,供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在抽检过程中供方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需方为其委托单位配合抽检,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市管局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采取公证抽样取证办法。
4、项目完成供货后,由需方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需方须在收货1个月内向供方提出,供方应在收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十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质量异议和处理意见,供方必须承担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违约责任。
六、结算方式和期限: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条件:1.凭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作为付款依据。2.按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履行完成且验收合格后凭发票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在验收合格三个月后凭发票付清。(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七、担保条款:供方自愿在签订本合同前向需方交纳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元(小写)。
八、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均需按照下列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供方不能交货及需方中途无理由退货的违约金,执照违约部分货款总值的  每日0.05%  支付。
2.供方逾期交货及需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按照逾期部分的货款总值的 每日0.05%  支付。
3.供方交付货物时质量明显不符合规定的,而需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供方限期更换、退货或减少价款等。由于需方原因造成供方逾期交货的需方按约定承担逾期交货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供、需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    启东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约定事项:
1.供、需双方如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结果为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2.如供方不履约本合同所规定的供货及后续服务,则需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单位进行供货及后续服务,所支出的合理的费用在供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付或需方直接向供方索取,如供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供货及后续服务,则需方有权继续向供方追偿。
3.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供方超过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仍不能交付本合同货物的,则视为不能交货,需方有权选择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如需方决定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则供方必须承担不能交货的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双方出具书面材料报鉴证机关备案。
4.供方对需方提出货物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 知识产权:
供方应保证需方免除且供方承担由于需方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需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6、本项目合同执行期内所采购货物执行单价不予调整。合同执行期内供方在供货、服务过程中如出现因价格等原因推诿或拒绝供货、服务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记不良信誉且三年内不得参与启东市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货物供货及后续服务所涉及的供方安全均由供方负责。
十一、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订并加盖公章(同时双方应加盖骑缝章),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备案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每份共页(供需双方各执两份)。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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