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抚顺望花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202421040020920804
标段(包)名称
抚顺望花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号路北局部地块污水泵站
标段(包)编号
202421040020920804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2024-12-04
公示结束日期
2024-12-09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公示内容
监督部门
抚顺市望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苏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56697063
招标人
抚顺望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抚顺市望花区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24-56513055
邮箱
13614133350@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国标(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北镇街
联系人
宫女士
电话
024-55888777
邮箱
gblnxmgl@163.com
中标候选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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