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共济南市济阳区委党校新建党校项目(室外景观绿化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金额
37.51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共济南市济阳区委党校新建党校项目(室外景观绿化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发布日期:2023-09-21
发布日期:2023-09-21
合同名称 | 中共济南市济阳区委党校新建党校项目(室外景观绿化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发包人 | 中共济南市济阳区委党校 |
承包人 | 四川西南交大土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合同工期 | 30日历 |
合同价款 | 375147元 | 合同规模 | 空元/㎡ |
工程项目地点 | 闻韶街南、经六路西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3-04-25 |
质量标准 | 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应规范和标准 | 合同生效时间 | 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
违约责任 |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 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 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每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 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 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合同价款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且发包人不支付任何设计费用。 | 履约担保 | 无 |
解决争议的办法 |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支付担保 | 0 |
其他内容 | 无 | 备注 | 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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