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阳县第一批小型水库增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阳县第一批小型水库增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总承包(EPC)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阳县第一批小型水库增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鲁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阳县第一批小型水库增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编号:宁阳县第一批小型水库增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建设项目;NY-GC-20230606-01-01。
2.2项目概况:宁阳县第一批小型水库增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建设项目分布在磁窑镇、华丰镇、东庄镇、葛石镇、宁阳经济开发区、堽城镇的30座小型水库进行增容,每座水库安装一台安全感应声光报警器。
2.3建设地点:宁阳县磁窑镇、华丰镇、东庄镇、葛石镇、宁阳经济开发区、堽城镇。
2.4计划工期:计划合同工期183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若上级行政管理部门调整本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工期作相应调整。
2.5质量要求: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山东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最终到达国家最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该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交(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质保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本项目保修期按照国家最新规定执行)具体招标内容包括:
设计内容(所有设计内容在报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宁阳县第一批小型水库增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招标人的勘察内容和技术要求进驻勘察现场,收集资料,现场勘察,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分析、评估,提交资料;进行勘察测量,工程初步设计、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与监督、配合编制竣工图及其他相关服务。勘察设计深度应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要求。
施工内容:宁阳县第一批小型水库增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建设项目所有涉及的施工项目。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现阶段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类执业注册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格。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3.4.2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备施工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3 设计单位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类执业注册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格。
3.4.4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且联合体协议中须承诺:联合体成员各方根据协议内容共同为本项目负责,各成员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招标人无关。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4.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投标报名时所使用的的项目负责人等材料一经提交,未经招标监督、监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更换。参加投标和承接工程任务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报名时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自2023年06月26日8时00分起至2023年06月30日17时30分止。
4.2报名地点及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报名,(网)线上开评标,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期限内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taggzyjy.com.cn)“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下载领取招标文件。如未按照要求注册的,其投标无效(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即可。
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 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第二开标室
5.3地址: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5.4 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上传完毕,并点击“模拟解密”按钮,对投标文件进行模拟解密。
5.5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 http://www.taggzyjy.com.cn:8081/fwzn/003005/003005002/moreinfo.html )下载查看。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市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本项目监督部门:宁阳县水利局工管科,联系方式:0538-5610916。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山东鲁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阳县城建设路1269号华龙水业大楼6楼
联系人:孔凯
联系方式:0538—539069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阳县海力大道华宁嘉禾园
联系方式:0538-6088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成
电 话:0538-6088868
总承包(EPC)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阳县第一批小型水库增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鲁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阳县第一批小型水库增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编号:宁阳县第一批小型水库增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建设项目;NY-GC-20230606-01-01。
2.2项目概况:宁阳县第一批小型水库增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建设项目分布在磁窑镇、华丰镇、东庄镇、葛石镇、宁阳经济开发区、堽城镇的30座小型水库进行增容,每座水库安装一台安全感应声光报警器。
2.3建设地点:宁阳县磁窑镇、华丰镇、东庄镇、葛石镇、宁阳经济开发区、堽城镇。
2.4计划工期:计划合同工期183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若上级行政管理部门调整本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工期作相应调整。
2.5质量要求: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山东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最终到达国家最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该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交(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质保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本项目保修期按照国家最新规定执行)具体招标内容包括:
设计内容(所有设计内容在报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宁阳县第一批小型水库增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招标人的勘察内容和技术要求进驻勘察现场,收集资料,现场勘察,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分析、评估,提交资料;进行勘察测量,工程初步设计、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与监督、配合编制竣工图及其他相关服务。勘察设计深度应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要求。
施工内容:宁阳县第一批小型水库增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建设项目所有涉及的施工项目。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现阶段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类执业注册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格。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3.4.2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备施工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3 设计单位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类执业注册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格。
3.4.4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且联合体协议中须承诺:联合体成员各方根据协议内容共同为本项目负责,各成员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招标人无关。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4.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投标报名时所使用的的项目负责人等材料一经提交,未经招标监督、监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更换。参加投标和承接工程任务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报名时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自2023年06月26日8时00分起至2023年06月30日17时30分止。
4.2报名地点及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报名,(网)线上开评标,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期限内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taggzyjy.com.cn)“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下载领取招标文件。如未按照要求注册的,其投标无效(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即可。
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 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第二开标室
5.3地址: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5.4 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上传完毕,并点击“模拟解密”按钮,对投标文件进行模拟解密。
5.5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 http://www.taggzyjy.com.cn:8081/fwzn/003005/003005002/moreinfo.html )下载查看。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市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本项目监督部门:宁阳县水利局工管科,联系方式:0538-5610916。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山东鲁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阳县城建设路1269号华龙水业大楼6楼
联系人:孔凯
联系方式:0538—539069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阳县海力大道华宁嘉禾园
联系方式:0538-6088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成
电 话:0538-6088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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