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道G240保台公路姚庄桥水毁重建工程“监理+代建”一体化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韩增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润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玲0318-520929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1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240保台公路姚庄桥水毁重建工程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冀公路【2023】296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衡水市国道G240保定至台山公路姚庄桥水毁重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公路【2023】321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及概况(1)工程地点:衡水市饶阳县境内(2)项目概况:国道G240保定至台山公路姚庄桥位于饶阳县境内,所在路段为二级公路,桥梁代码G240131124L0050,跨越滹沱河。2.1.2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一)桥梁工程:将过水路面段改建为桥梁。顶升旧桥第(86-89)孔墩梁板、更换支座垫石,拆除重建旧桥第(86—89)孔桥面铺装,拆除旧桥第90孔。新建桥梁全长2063.5米,上部结构采用2×25米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67×30米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肋板台、柱式墩、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宽度:净11米+2×0.5米防撞护栏,桥面铺装采用12厘米防水混凝土+5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一Ⅰ级。(二)引道工程:新建桥梁南侧顺接桥头引道350米及东侧堤顶路275米,路面结构采用4厘米细式沥青混凝土+5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顺接西侧堤顶路200米,路面结构采用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5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2×15厘米水泥稳定土等内容。具体详见附件。
2.2 招标范围:2.2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2.2.2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监理+代建”一体化建设管理模式。代建主要内容包括全线范围内的桥梁工程、路基路面工程、交安工程及沿线附属设施等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建设管理工作。监理主要内容包括全线桥梁工程、路基路面工程、交安工程及沿线附属设施等全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代建单位在现场设置项目管理机构,对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管理,按合同约定代行项目法人职责,负责组织项目建设的实施。代建单位受招标人委托,协助项目法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落实相关要求,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负责落实整改;依据相关法规履行并承担控制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计量、资金支付、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合同管理等责任;按项目法人授权审核设计变更;组织中间验收专项验收,配合组织交工验收;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并通过档案验收;负责本项目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管理;配合组织交(竣)工结(决)算,配合项目法人准备竣工验收相关工作。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规定,完成本项目全线桥梁工程、交安工程及沿线附属设施等全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11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完成一座建设在二级(及以上)公路上的大桥(及以上)监理业绩或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中至少含一座大桥(及以上)等级桥梁监理业绩;近五年(2018年11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代建或“监理+代建”一体化或施工监理业绩(此业绩与上一监理业绩不能为同一项目)。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包含道路与桥梁专业)或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交通运输工程)资格证书,并进行岗位登记(登记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近五年(2018年11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座建设在二级(及以上)公路上的大桥(及以上)监理或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中至少含一座大桥(及以上)等级桥梁监理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代建管理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包含道路与桥梁专业)或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交通运输工程)资格证书,并进行岗位登记(登记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2018年1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代建或“监理+代建"一体化或施工监理项目的代建管理负责人或代建技术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6其他要求:落实政策: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11 09:00至2023-11-16 09:00,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0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1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cms/index.htm)”平台递交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平台收费标准详见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cms/index.htm),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拒收。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cms/index.htm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国道G240保台公路姚庄桥水毁重建工程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冀公路【2023】296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衡水市国道G240保定至台山公路姚庄桥水毁重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公路【2023】321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及概况(1)工程地点:衡水市饶阳县境内(2)项目概况:国道G240保定至台山公路姚庄桥位于饶阳县境内,所在路段为二级公路,桥梁代码G240131124L0050,跨越滹沱河。2.1.2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一)桥梁工程:将过水路面段改建为桥梁。顶升旧桥第(86-89)孔墩梁板、更换支座垫石,拆除重建旧桥第(86—89)孔桥面铺装,拆除旧桥第90孔。新建桥梁全长2063.5米,上部结构采用2×25米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67×30米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肋板台、柱式墩、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宽度:净11米+2×0.5米防撞护栏,桥面铺装采用12厘米防水混凝土+5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一Ⅰ级。(二)引道工程:新建桥梁南侧顺接桥头引道350米及东侧堤顶路275米,路面结构采用4厘米细式沥青混凝土+5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顺接西侧堤顶路200米,路面结构采用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5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2×15厘米水泥稳定土等内容。具体详见附件。
2.2 招标范围:2.2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2.2.2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监理+代建”一体化建设管理模式。代建主要内容包括全线范围内的桥梁工程、路基路面工程、交安工程及沿线附属设施等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建设管理工作。监理主要内容包括全线桥梁工程、路基路面工程、交安工程及沿线附属设施等全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代建单位在现场设置项目管理机构,对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管理,按合同约定代行项目法人职责,负责组织项目建设的实施。代建单位受招标人委托,协助项目法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落实相关要求,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负责落实整改;依据相关法规履行并承担控制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计量、资金支付、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合同管理等责任;按项目法人授权审核设计变更;组织中间验收专项验收,配合组织交工验收;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并通过档案验收;负责本项目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管理;配合组织交(竣)工结(决)算,配合项目法人准备竣工验收相关工作。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规定,完成本项目全线桥梁工程、交安工程及沿线附属设施等全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11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完成一座建设在二级(及以上)公路上的大桥(及以上)监理业绩或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中至少含一座大桥(及以上)等级桥梁监理业绩;近五年(2018年11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代建或“监理+代建”一体化或施工监理业绩(此业绩与上一监理业绩不能为同一项目)。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包含道路与桥梁专业)或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交通运输工程)资格证书,并进行岗位登记(登记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近五年(2018年11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座建设在二级(及以上)公路上的大桥(及以上)监理或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中至少含一座大桥(及以上)等级桥梁监理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代建管理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包含道路与桥梁专业)或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交通运输工程)资格证书,并进行岗位登记(登记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2018年1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代建或“监理+代建"一体化或施工监理项目的代建管理负责人或代建技术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6其他要求:落实政策: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11 09:00至2023-11-16 09:00,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0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1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cms/index.htm)”平台递交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平台收费标准详见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cms/index.htm),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拒收。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cms/index.htm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润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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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衡水市胜利东路319号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育才街御景城6号楼 |
邮编: | 053000 | 邮编: | 053000 |
联系人: | 韩增 | 联系人: | 刘玲 |
电话: | 0318-2125376 | 电话: | 0318-5209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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