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宁波艺术实验学校(明湖校区)学习博物馆展厅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剩余时间5
金额
9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ct-nb【2024】193
预算金额91万元
招标联系人崔老师0574-5666889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璐0574-8732966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宁波艺术实验学校(明湖校区)学习博物馆展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CT-NB【2024】193

项目名称:宁波艺术实验学校(明湖校区)学习博物馆展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910000

最高限价(元):91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艺术实验学校(明湖校区)学习博物馆展厅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明湖校区学习博物馆展厅深化设计、采购制作、安装、验收及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30日历天内完成深化设计、采购制作、安装、验收等所有工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04日16: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于“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浏览;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方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制作、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开标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落实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人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供应商应在开标前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 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3、特别提醒事项:
(1)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递交,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须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存储,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详见供应商须知中相应内容,供应商未按规定响应,造成备份投标文件被拒收、无法读取数据,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3)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
①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②供应商须申领CA,CA申领及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400-881-7190进行咨询。
(4)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事项:
①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2024年11月14日16:00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邮寄到付或者迟到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75号鼓楼大厦西五楼成套工程
收件人:李 璐,联系方式:15058434429
②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开标室。若供应商未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艺术实验学校(宁波市第十九中学)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蒲苇路6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崔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6668891

质疑联系人:崔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56668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中山西路75号鼓楼大厦西五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29662

质疑联系人:钱芸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8136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传    真:

  联 系 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定稿(文件)宁波艺术实验学校(明湖校区)学习博物馆展厅采购项目.doc

    416.4K

  • 图纸及清单.zip

    7.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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