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财政局龙沙区财政投资工程结算评审造价咨询服务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2302022024000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452-283807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452-88880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龙沙区财政投资工程结算评审造价咨询服务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黑龙江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齐齐哈尔市龙沙区财政局委托,拟对龙沙区财政投资工程结算评审造价咨询服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财政局
2.联系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财政局
3.联系方式:0452-2838079
4.联系地址:昊方名苑1号楼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龙沙区财政投资工程结算评审造价咨询服务
2.征集项目编号:K2302022024000001
3.征集项目简介:为加强造价咨询管理,保障评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齐齐哈尔市龙沙区财政局对财政投资工程类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龙沙区财政投资工程结算评审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竣工结算评审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包1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是否需对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1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所属采购单位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龙沙区财政投资工程结算评审造价咨询服务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服务团队-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及中级职称证,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得为离退休人员;(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2024年09月至2024年11月),视企业注册情况而定。
2 服务团队-拟派服务团队成员 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注册证书、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2024年09月至2024年11月),视企业注册情况而定。如已达到退休年龄,须提供有效退休证及聘用劳动合同)。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4年12月14日至 2024年12月20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6:30:00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hljcg.hlj.gov.cn/gpfa-main-web/index),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5年01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hljcg.hlj.gov.cn/gpfa-main-web/index),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黑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4009985566按1
  CA及签章服务: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CA锁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征集代理机构:黑龙江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452-8888099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南大街新城路3号
征集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1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