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LZC2023-G3-990032-HCJS
二、项目名称:桂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催收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0.6(%) | 桂林市宝丰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 解放东路2号6楼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所有公积金存量贷款及增量贷款的催收、代偿、诉讼以及部分存量贷款连带责任担保等 |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催收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活动结束止。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劳逸,林诗桂,孙建慧,黄锦红,方华乐,董小玲(采购人代表),肖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0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名:
桂林中核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评审得分:61.12;排名:2);广西兴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47.69;排名:3);桂林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评审得分:39.22;排名:4)。
2、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 址:桂林市临桂区公园北路8号金融大厦16楼
联系方式:0773-2893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阳光54栋
联系方式:0773-5888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欢
电 话:0773-5888885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桂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催收服务项目.doc
373.7K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7026111045517237811).pdf
1.9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