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通告;
南通康源集成电路封装载板项目变配电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康源集成电路封装载板项目已由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以通高新管备(2022)107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南通康源电路科技有 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康源电路科 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通康源集成电路封装载板项目变配电工程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希望大道西侧、文景路南侧、金海路 东侧、人民东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2路10KV双电源进线供电,10KV-
1#线装机容量8550KVA,10KV-2#线装机容量7350KVA。
共设置变电所7座。
2.1.3合同估算价:约1200万元。
2.1.4工期要求:66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15日 2.1.5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送电。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外环网柜至10KV中
心开关站电力电缆敷设接驳;
由10KV中心开关站至10kv- 1#高配房及1#/2#/3#变电所电力电缆敷设接驳;
由10kv-
1#高配房至4#/5#/6#/7#变电所电力电缆敷设接驳;
高/低压成套电柜、变压器 、母线槽、桥架等购置及安装调试;
变电所内接地、照明、空调、变电所标准 化建设要求以及与各专业的配合等(详见设计文件说明);
变电所土建施工时 ,安排专业人员与土建施工单位对接,核实预埋件、留孔、接地(详见设计文 件说明)及照明部分;
随机技术文件、交接试验证明文件的整理移交;
智能化 电力监测智能系统;
通过供电局审核验收,正常供电。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
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 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的进网施工许可证承装 (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须注册在投标 人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
两项:
i.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i.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 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 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 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执业范围之内。
(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 起已超过5年的。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人员,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 长或总经理或退休返聘人员。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 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本工程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 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同时提供①拟派项目负责人 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 缴纳的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3.5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 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变配电工程施工,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竣工验收证明须由供电主管部门盖章)。
上述二项证明材料须齐全,否则不予 认可。
3.3.6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 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3.3.7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 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 担保情形的;
3.3.8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 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9投标时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3.10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3.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 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 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投标人在 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 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评标办法)。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7日(9:00-
17:00);
凭单位介绍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缴纳截图及经办人身份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 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3日9:30( 北京时间)。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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