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2024年等保三级测评及维保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czx2024072wys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龚先生1539613186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梅0599-53018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2024年等保三级测评及维保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夷山市迎宾路2号皇城大厦左侧五楼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CZX2024072WYS
项目名称:武夷山市人民法院2024年等保三级测评及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于2024年12月20日前提交测评报告,维保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夷山市迎宾路2号皇城大厦左侧五楼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邮件报名方式: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项目编号、所投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写明后发送至本公司邮箱:1613612550@qq.com,谈判文件每份售价300元(电子版和纸质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无效。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夷山市迎宾路2号皇城大厦左侧五楼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夷山市迎宾路2号皇城大厦左侧五楼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购买谈判文件及服务费缴纳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91905045810601
7.2资格标准: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③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④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⑤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单位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①财务状况报告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受邀供应商邀请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投标(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其中部分承诺事项的,则应按投标(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7.3本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内控制度,同时参照政府采购(含相关规定)程序规范本次采购活动。谈判文件中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表述,仅出于表述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过程的目的。在适用法律上不受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限制,遵从本谈判文件有关规定。
7.4受邀供应商:福州正金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福州可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地址:武夷山市环岛西路121号
联系方式:龚先生15396131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夷山市迎宾路2号皇城大厦左侧五楼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
联系方式:江梅0599-5301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梅
电 话: 0599-5301899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2024年等保三级测评及维保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夷山市迎宾路2号皇城大厦左侧五楼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CZX2024072WYS
项目名称:武夷山市人民法院2024年等保三级测评及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谈判保证金(元) | 主要技术 (服务)要求 |
1 |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2024年等保三级测评及维保项目 | 1项 | 80000 | 800 |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2024年等保三级测评及维保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于2024年12月20日前提交测评报告,维保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夷山市迎宾路2号皇城大厦左侧五楼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邮件报名方式: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项目编号、所投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写明后发送至本公司邮箱:1613612550@qq.com,谈判文件每份售价300元(电子版和纸质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无效。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夷山市迎宾路2号皇城大厦左侧五楼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夷山市迎宾路2号皇城大厦左侧五楼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购买谈判文件及服务费缴纳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91905045810601
7.2资格标准: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③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④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⑤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单位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①财务状况报告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受邀供应商邀请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投标(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其中部分承诺事项的,则应按投标(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7.3本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内控制度,同时参照政府采购(含相关规定)程序规范本次采购活动。谈判文件中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表述,仅出于表述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过程的目的。在适用法律上不受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限制,遵从本谈判文件有关规定。
7.4受邀供应商:福州正金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福州可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地址:武夷山市环岛西路121号
联系方式:龚先生15396131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夷山市迎宾路2号皇城大厦左侧五楼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
联系方式:江梅0599-5301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梅
电 话: 0599-530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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