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安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水稻带药移栽病虫防控(农药)询价采购项目
金额
1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3/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对2023年水稻带药移栽病虫防控(农药)项目以询价采购的方式采购。诚邀符合资质的企业、事业单位参与竞标。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名称: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对2023年水稻带药移栽病虫防控(农药)询价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固定总价:12万元。
二、询价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采购产品名称、技术参数及总价
序号 | 产品名称 | 含量及技术参数 | 规格 | 单位 | 最高控制单价 | 数量 | 固定总价金额 |
1 | 杀虫剂 | 1、印楝素含量:0.3%; 2、剂型:乳油; 3、PH值:4.5-7.5; 4、水分≤1.5%; | 5ml/袋 | 袋 | 4元/袋 | 12万元 |
注:技术参数不允许负偏离。
(二)商务要求
1.供应商提供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及标准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供应商非生产厂家的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2.中标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提供产品农药登记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并交予采购单位核验,无法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实质性响应)
3.中标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原件交予采购单位核验,无法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实质性响应)
(三)供货及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在2023年3月底前(根据生产需要)负责送到采购人指定乡镇。
2.成交供应商负责该批农药使用技术培训。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经交付使用正常,经具体使用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30日内采购人一次性付清货款;成交供应商必须开据有效的正式发票。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本项目设定特殊条件:
1、投标人必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报名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带上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于 2023年3月16日8时30分至2023年3月20日18时30分(周末不报名),到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报名(广安区洪洲大道西段27号212室),报名后作为获取询价文件的依据。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询价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7775531123。
(一)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二)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报名资料及报价函需用档案袋包装密封,并在封口处盖鲜章,形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六、成交原则及开标
(一)成交原则
本次询价为一次性报价,符合采购单位所购产品要求及售后服务要求,报价总价为拾贰万元整且报价单价最低、数量最多的供应商中标(如果大小写不符时则以大写为准)。
(二)评标及开标
我单位将于 2023 年3月21日上午 9:00组织专家在广安区农业农村局五楼小会议室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组织评审,评审后将评审结果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公示,并电话通知中标单位。
七、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内容
1、(1)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2)提供《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承诺函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提供;原件两份,一份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现场递交,一份装入正本,复印件装入副本);(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询价采购承诺函;(6)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7)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2、报价文件由投标函、报价表组成。投标函原件、报价表原件一并装入“报价文件”文件袋内单独密封随同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密封袋上标上“报价文件”字样,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日期。
3、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2份做成册并装入密封袋,密封袋上标上“响应文件”字样,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日期,否则做废标处理。
4、若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文件不按要求递交、未按格式要求签字及盖章的、包含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则视为无效投标。
八、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终止或失败:
1、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4、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均被淘汰的;
5、供应商报价均超过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
6、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询价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广安区洪洲大道西段27号
邮编:6385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17775531123
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分中心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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