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索普中水回用项目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1/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苏索普中水回用项目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江苏索普中水回用项目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项目已报批,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蓝星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编号:HJF28042023116850
2.2项目概况: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目前已建有一套污水处理装置,污水处理装置出水SS浓度约为30mg/L左右,超出一级A标排放SS≤10mg/L要求。污水除悬浮物处理规模按照470m3/h设计,保证出水SS稳定达到一级A标排放即SS≤10mg/L要求。污水处理装置出水SiO2浓度为180-190mg/L,在进入中水回用膜系统前将SiO2浓度降至小于30mg/L,SS小于10mg/L,为满足公司中水处理规模要求,污水除硅处理规模按照170m3/h设计,保证出水SiO2浓度小于30mg/l。现有中水回用单元诊断与改造,保证中水回用单元能够稳定运行,达产达标。本改造项目装置全部布置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装置区内,拟建设场地现为平整场地。分为降硅一区(污泥脱水框架、污泥储池及泵区、氧化镁料仓及溶解池、滤液收集池等);降硅二区(加药间);降硅三区(除浊高密池、除硅高密池);多介质罐区(多介质过滤器及空气储罐)等,以及配套外管线、配电间、自控室等辅助设施。
2.3采购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相关的设备、管道、电气、仪控、辅助设施设备、安全设施等。
(1)所有发包人供货范围内设备、设施的接货(卸车)、到货保管及二次搬运、吊装工作及成品保护。
(2)发包人施工图纸及清单内本项目的管道、设备安装,电气、仪表自控等系统安装。
(3)发包人供货范围以外的所有安装材料的供应。
(4)设备单机试车、系统投料试车,并配合发包人完成系统调试工作以及资料报验工作。
(5)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中水系统改造须完成的的工作。
(6)要求承包人按工艺设备安装、加药撬装装置安装;管道安装、管道支架
制作及安装(外线管廊单独列出);管道及设备保温绝热;管道、支架及设备防腐;电气、自控及仪表等专业分项报价(外线桥架单独列出),报价形式按照发包人采购说明的要求。
(7)系统调试工作进行期间原中水系统所有设备维护(补缺修复)工作量如下处理:人工现场签证(本次报价单列此项人工单价),材料由发包方提供。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3)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4)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www.chinatax.gov.cn)、(www.ccgp.gov.cn))
(5)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承包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6)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安全、环保事故以及相关货物和服务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为准);
(7)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至少具有3项类似产品的国内施工业绩;
(8)国家有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要求的,制造商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
(9)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响应。被列入中化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加响应。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23时59分。
4.2供应商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e.sinochemitc.com/ebidding/logi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客服电话:010-86391277)。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10时00分。
5.2 供应商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中提交,无需到现场,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6.1开启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启地点为腾讯会议室XXXXXX号进行(会议号以邮件告知,请查阅注册账号时使用的电子邮箱),届时请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凭会前发送的密码出席线上会议。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化环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ehc.com)上发布,我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郑重提醒各响应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蓝星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E2号楼六层 邮编:100070
联系人:商务负责人 潘 辉 18501971330
技术负责人 弓宁满 13501372507
采购人代表 蔡 智 18611665150
9.监督部门
(一)来信
1.来信地址一 (沈阳办公区):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4-2号中化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1门201室纪委办(收)
邮政编码:110033
2.来信地址二(北京办公区):
北京丰台区看丹街道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丰台创新中心E2号楼6层中化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收)
邮政编码:100045
(二)来访
1.来访地址一(沈阳):
中化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201室
2.来访地址二(北京):
中化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
(三)来电
举报电话:024-85860112
(四)电子邮件
举报邮箱:hjkjjiandu@sinochem.com
(五)举报箱
1.举报箱位置一(沈阳):
中化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办公楼一楼西侧楼梯入口处
2.举报箱位置二(北京):
中化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办公区五楼北茶水间
以上形式任选一种,请勿多投或重复投。
2023年11月19日
1.采购条件
江苏索普中水回用项目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项目已报批,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蓝星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编号:HJF28042023116850
2.2项目概况: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目前已建有一套污水处理装置,污水处理装置出水SS浓度约为30mg/L左右,超出一级A标排放SS≤10mg/L要求。污水除悬浮物处理规模按照470m3/h设计,保证出水SS稳定达到一级A标排放即SS≤10mg/L要求。污水处理装置出水SiO2浓度为180-190mg/L,在进入中水回用膜系统前将SiO2浓度降至小于30mg/L,SS小于10mg/L,为满足公司中水处理规模要求,污水除硅处理规模按照170m3/h设计,保证出水SiO2浓度小于30mg/l。现有中水回用单元诊断与改造,保证中水回用单元能够稳定运行,达产达标。本改造项目装置全部布置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装置区内,拟建设场地现为平整场地。分为降硅一区(污泥脱水框架、污泥储池及泵区、氧化镁料仓及溶解池、滤液收集池等);降硅二区(加药间);降硅三区(除浊高密池、除硅高密池);多介质罐区(多介质过滤器及空气储罐)等,以及配套外管线、配电间、自控室等辅助设施。
2.3采购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相关的设备、管道、电气、仪控、辅助设施设备、安全设施等。
(1)所有发包人供货范围内设备、设施的接货(卸车)、到货保管及二次搬运、吊装工作及成品保护。
(2)发包人施工图纸及清单内本项目的管道、设备安装,电气、仪表自控等系统安装。
(3)发包人供货范围以外的所有安装材料的供应。
(4)设备单机试车、系统投料试车,并配合发包人完成系统调试工作以及资料报验工作。
(5)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中水系统改造须完成的的工作。
(6)要求承包人按工艺设备安装、加药撬装装置安装;管道安装、管道支架
制作及安装(外线管廊单独列出);管道及设备保温绝热;管道、支架及设备防腐;电气、自控及仪表等专业分项报价(外线桥架单独列出),报价形式按照发包人采购说明的要求。
(7)系统调试工作进行期间原中水系统所有设备维护(补缺修复)工作量如下处理:人工现场签证(本次报价单列此项人工单价),材料由发包方提供。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3)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4)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www.chinatax.gov.cn)、(www.ccgp.gov.cn))
(5)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承包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6)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安全、环保事故以及相关货物和服务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为准);
(7)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至少具有3项类似产品的国内施工业绩;
(8)国家有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要求的,制造商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
(9)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响应。被列入中化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加响应。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23时59分。
4.2供应商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e.sinochemitc.com/ebidding/logi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客服电话:010-86391277)。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10时00分。
5.2 供应商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中提交,无需到现场,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6.1开启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启地点为腾讯会议室XXXXXX号进行(会议号以邮件告知,请查阅注册账号时使用的电子邮箱),届时请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凭会前发送的密码出席线上会议。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化环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ehc.com)上发布,我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郑重提醒各响应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蓝星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E2号楼六层 邮编:100070
联系人:商务负责人 潘 辉 18501971330
技术负责人 弓宁满 13501372507
采购人代表 蔡 智 18611665150
9.监督部门
(一)来信
1.来信地址一 (沈阳办公区):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4-2号中化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1门201室纪委办(收)
邮政编码:110033
2.来信地址二(北京办公区):
北京丰台区看丹街道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丰台创新中心E2号楼6层中化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收)
邮政编码:100045
(二)来访
1.来访地址一(沈阳):
中化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201室
2.来访地址二(北京):
中化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
(三)来电
举报电话:024-85860112
(四)电子邮件
举报邮箱:hjkjjiandu@sinochem.com
(五)举报箱
1.举报箱位置一(沈阳):
中化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办公楼一楼西侧楼梯入口处
2.举报箱位置二(北京):
中化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办公区五楼北茶水间
以上形式任选一种,请勿多投或重复投。
202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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