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杭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类采购项目
金额
282.4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823]hypmh[gk]2021002
预算金额282.43万元
招标公司上杭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82.43万元
中标联系人-0597-2791391
公告正文
上杭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823]HYPMH[GK]2021002 作者:
林阳华
发布时间:
上杭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823]HYPMH[GK]2021002_1_91350000669280235M_543)
一、合同编号:[350823]HYPMH[GK]2021002_1_91350000669280235M_543
二、合同名称:上杭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包[350823]HYPMH[GK]2021002_1_91350000669280235M_543)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823]HYPMH[GK]2021002
四、项目名称:上杭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类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杭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 址:上杭县临江路3号
联系方式:0597-3139866
供应商(乙方):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龙岩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0597-27913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类
合同总金额:¥2,824,329.00
履约期限:详见合同约定。
履约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城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05-3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5-312021-05-31
九、其他补充事宜:详见附件《上杭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质量考核办法》。 上杭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质量考核办法 (一)考核小组 由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城市管理局、临江镇、临城镇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责任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考评。 (二)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采取“周巡查、月抽查、月通报”的方式进行,对考核结果按月公布、通报。 1.每周不少于1次对辖区内收运企业的收运处置质量、台账登记进行现场检查,通过GPS轨迹核查车辆的收运时间和路线,考核小组将巡查发现存在问题通知承包人进行整改,并对照《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质量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2.每月对收运企业规范作业、台账记录、作业轨迹开展随机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记录、汇总和通报。 (三)结果运用 1.检查考核小组根据每月考核情况结果,以书面形式通报。 2.收运处置企业月承包经费按效核拨,根据《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质量考核细则》考核结果扣除当月相应的违约金。 (四)退出机制 1.收运企业将前端分类好的生活垃圾混装收运,经查属实的,全县通报并限期整改;同一年度内两次出现该情形的,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2.收运企业同一年度内一次月考核被处违约金3万元的给予黄牌警告,若同一年度内两次月考核被处违约金3万元则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3.收运企业被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市民举报曝光存在问题,经查属实,情节严重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一次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同一年度内两次出现该情形的,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4.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终止合同。 5.企业对县下发的整改通知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启动问责程序,约谈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内3次整改不到位的,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6.同一个月内两次给予黄牌警告,终止合同;同一年度内累计三次给予黄牌警告,终止合同。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质量考核细则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质量考核细则 项目名称 具体要求 扣分细则 处违约金额 内部管理 制定完整收运方案和合理收运路线。 未制定收运方案或收运路线不合理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500元。制定垃圾收运应急保障措施及运输滴洒漏防范措施。 未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发现一次处违约金2000元。 每季度召开一次驾驶员安全教育、垃圾分类业务知识培训会议。未召开驾驶员培训会议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500元。 建立分类收运台账,详细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和收运的时间、地点、路线等信息,数据真实可信。 无台账不得分,台账不全,台账数据不真实、不完整,发现一次处违约金1000元。 不及时、未定期汇报采购人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500元。 收运规范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 将前端分类好的生活垃圾混装收运,经查属实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30000元,并进行黄牌警告。 车身分类标识设置规范、清晰;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且能正常使用。 未张贴喷涂分类标识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500元/辆; 未安装GPS或车辆GPS定位功能工作异常,发现一次处违约金500元/辆。 实行分类垃圾定点定时收运(8:00-12:00,18:00-24:00),通过车辆轨迹核查收运时间和路线。 未按规定时间、路线、收运点收集转运分类垃圾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200元。 车辆应密闭运输,不得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运输途中严禁出现滴洒漏。 垃圾沿途收运出现滴洒漏现象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500元。 垃圾收集完成后,立即对收运点遗留的垃圾和污水进行清理,并对垃圾桶、路面进行冲洗,做到车离地净、桶净。 垃圾收集完成后,未对收运点及时进行清理或清理不到位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200元。 配备辅助人员,辅助人员须随分类收运车定时、定线路到各小区、单位、公共场所的垃圾投放点或收运点,将分类垃圾推运装卸至分类车内,垃圾桶收运点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 未聘请辅助人员,垃圾收运衔接不科学、垃圾桶滞留收运点时间超过15分钟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500元。 严禁分类收运车违法违规乱倒、偷倒垃圾。 分类垃圾车违法违规乱倒、偷倒垃圾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3000元,辞退驾驶员,并进行黄牌警告。 车辆管理 运输车辆必须是密闭式且具有自动物料提升和卸桶功能。 车辆密闭性差的或不具有提升和卸桶功能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500元。 运输车辆车况必须保证安全,定期检修。 车辆存在隐患出车,发现一次处违约金500元。 车辆定时清洗,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车辆未及时清洗,车身不洁或污损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200元。污水回收装置完好,污水管道畅通,按要求排放。 出现污水滴漏的或污水乱排放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1000元。 安全管理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等资料齐全;安全设备设施完善;相关电气、设备操作等符合安全操作要求等。 逐项检查,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发现一次处违约金200元。不得违背安全操作原则。现场工作人员须做好职业健康保护。发生安全事故应在1小时内上报。 因违背安全操作导致设备、人员安全事故发生,一次处违约金10000元; 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上报的,一次处违约金10000元。 人员组织管理 按要求准时参加会议、活动及各类业务培训,管理人员按要求签到或到位,通讯畅通, 迟到一次处违约金200元/人; 无故缺席一次处违约金500元/人; 无故替开会一次处违约金200元/人。 重大法定节假日、重大活动会议或有在检查期间,按要求做到人员、时间、效果三到位 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会议或有在检查期间,未按要求做到人员、时间、效果三到位,发现一次处违约金10000元。 群众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来信、来电、来访、12345网络诉求,以及数字城管采集的案件;县领导点评批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报批评;凡新闻媒体(电视台、闽西报社、网络等)曝光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解决,并及时情况 群众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来信、来电、来访、12345网络诉求,以及数字城管采集的案件,属实的每一次处违约金500元; 被县领导点评批评的,每一次处违约金1000元; 被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报批评,每一次处违约金1000元; 凡新闻媒体曝光反映的问题,反映属实且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一次处违约金2000元; 凡新闻媒体曝光反映的问题,反映属实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一次处违约金10000元,并进行黄牌警告; 对以上反映问题,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次处违约金1000元。 对业主发出的属承包内容的工作指令(指上级要求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须按要求完成工作的)以及突发事件,应及时实施、完成。不予实施或未及时完成的,每次处违约金10000元 办公场所干净整洁,有制度上墙。 若发现办公场所脏、乱、差,一次处违约金款200元/处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公告附件信息
项目编号:[350823]HYPMH[GK]2021002 作者:
林阳华
发布时间:
上杭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823]HYPMH[GK]2021002_1_91350000669280235M_543)
一、合同编号:[350823]HYPMH[GK]2021002_1_91350000669280235M_543
二、合同名称:上杭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包[350823]HYPMH[GK]2021002_1_91350000669280235M_543)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823]HYPMH[GK]2021002
四、项目名称:上杭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类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杭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 址:上杭县临江路3号
联系方式:0597-3139866
供应商(乙方):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龙岩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0597-27913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C160199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 | 符合招标文件、国家和省市、区行业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 | 2824329 |
合同总金额:¥2,824,329.00
履约期限:详见合同约定。
履约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城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05-3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5-312021-05-31
九、其他补充事宜:详见附件《上杭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质量考核办法》。 上杭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质量考核办法 (一)考核小组 由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城市管理局、临江镇、临城镇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责任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考评。 (二)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采取“周巡查、月抽查、月通报”的方式进行,对考核结果按月公布、通报。 1.每周不少于1次对辖区内收运企业的收运处置质量、台账登记进行现场检查,通过GPS轨迹核查车辆的收运时间和路线,考核小组将巡查发现存在问题通知承包人进行整改,并对照《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质量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2.每月对收运企业规范作业、台账记录、作业轨迹开展随机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记录、汇总和通报。 (三)结果运用 1.检查考核小组根据每月考核情况结果,以书面形式通报。 2.收运处置企业月承包经费按效核拨,根据《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质量考核细则》考核结果扣除当月相应的违约金。 (四)退出机制 1.收运企业将前端分类好的生活垃圾混装收运,经查属实的,全县通报并限期整改;同一年度内两次出现该情形的,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2.收运企业同一年度内一次月考核被处违约金3万元的给予黄牌警告,若同一年度内两次月考核被处违约金3万元则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3.收运企业被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市民举报曝光存在问题,经查属实,情节严重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一次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同一年度内两次出现该情形的,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4.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终止合同。 5.企业对县下发的整改通知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启动问责程序,约谈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内3次整改不到位的,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6.同一个月内两次给予黄牌警告,终止合同;同一年度内累计三次给予黄牌警告,终止合同。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质量考核细则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质量考核细则 项目名称 具体要求 扣分细则 处违约金额 内部管理 制定完整收运方案和合理收运路线。 未制定收运方案或收运路线不合理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500元。制定垃圾收运应急保障措施及运输滴洒漏防范措施。 未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发现一次处违约金2000元。 每季度召开一次驾驶员安全教育、垃圾分类业务知识培训会议。未召开驾驶员培训会议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500元。 建立分类收运台账,详细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和收运的时间、地点、路线等信息,数据真实可信。 无台账不得分,台账不全,台账数据不真实、不完整,发现一次处违约金1000元。 不及时、未定期汇报采购人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500元。 收运规范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 将前端分类好的生活垃圾混装收运,经查属实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30000元,并进行黄牌警告。 车身分类标识设置规范、清晰;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且能正常使用。 未张贴喷涂分类标识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500元/辆; 未安装GPS或车辆GPS定位功能工作异常,发现一次处违约金500元/辆。 实行分类垃圾定点定时收运(8:00-12:00,18:00-24:00),通过车辆轨迹核查收运时间和路线。 未按规定时间、路线、收运点收集转运分类垃圾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200元。 车辆应密闭运输,不得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运输途中严禁出现滴洒漏。 垃圾沿途收运出现滴洒漏现象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500元。 垃圾收集完成后,立即对收运点遗留的垃圾和污水进行清理,并对垃圾桶、路面进行冲洗,做到车离地净、桶净。 垃圾收集完成后,未对收运点及时进行清理或清理不到位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200元。 配备辅助人员,辅助人员须随分类收运车定时、定线路到各小区、单位、公共场所的垃圾投放点或收运点,将分类垃圾推运装卸至分类车内,垃圾桶收运点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 未聘请辅助人员,垃圾收运衔接不科学、垃圾桶滞留收运点时间超过15分钟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500元。 严禁分类收运车违法违规乱倒、偷倒垃圾。 分类垃圾车违法违规乱倒、偷倒垃圾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3000元,辞退驾驶员,并进行黄牌警告。 车辆管理 运输车辆必须是密闭式且具有自动物料提升和卸桶功能。 车辆密闭性差的或不具有提升和卸桶功能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500元。 运输车辆车况必须保证安全,定期检修。 车辆存在隐患出车,发现一次处违约金500元。 车辆定时清洗,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车辆未及时清洗,车身不洁或污损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200元。污水回收装置完好,污水管道畅通,按要求排放。 出现污水滴漏的或污水乱排放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1000元。 安全管理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等资料齐全;安全设备设施完善;相关电气、设备操作等符合安全操作要求等。 逐项检查,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发现一次处违约金200元。不得违背安全操作原则。现场工作人员须做好职业健康保护。发生安全事故应在1小时内上报。 因违背安全操作导致设备、人员安全事故发生,一次处违约金10000元; 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上报的,一次处违约金10000元。 人员组织管理 按要求准时参加会议、活动及各类业务培训,管理人员按要求签到或到位,通讯畅通, 迟到一次处违约金200元/人; 无故缺席一次处违约金500元/人; 无故替开会一次处违约金200元/人。 重大法定节假日、重大活动会议或有在检查期间,按要求做到人员、时间、效果三到位 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会议或有在检查期间,未按要求做到人员、时间、效果三到位,发现一次处违约金10000元。 群众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来信、来电、来访、12345网络诉求,以及数字城管采集的案件;县领导点评批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报批评;凡新闻媒体(电视台、闽西报社、网络等)曝光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解决,并及时情况 群众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来信、来电、来访、12345网络诉求,以及数字城管采集的案件,属实的每一次处违约金500元; 被县领导点评批评的,每一次处违约金1000元; 被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报批评,每一次处违约金1000元; 凡新闻媒体曝光反映的问题,反映属实且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一次处违约金2000元; 凡新闻媒体曝光反映的问题,反映属实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一次处违约金10000元,并进行黄牌警告; 对以上反映问题,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次处违约金1000元。 对业主发出的属承包内容的工作指令(指上级要求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须按要求完成工作的)以及突发事件,应及时实施、完成。不予实施或未及时完成的,每次处违约金10000元 办公场所干净整洁,有制度上墙。 若发现办公场所脏、乱、差,一次处违约金款200元/处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公告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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