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食堂副食品招标公告(2025年第一季度副食品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现就食堂副食品进行2025年第一季度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人:
二、项目名称: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食堂副食品采购
三、采购方式:招标
四、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承诺书(详见附件一);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
5、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有不良供货记录的供货商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应提供投标人的上述材料原件,经核验后,方可签订供货合同。
五、报价
1、本次招标内容为我中心食堂2025年1月1日(以实际招标结果出台时间为准)至2025年3月31日 的 蔬菜、猪肉类、禽肉类、禽蛋、水产、牛肉、豆制品等副食品,投标方根据此需求并严格按照招标方提供的产品报价单格式和合同约定要求进行报价。
2、投标报价是指开具发票的价格。
(1)所有报价用人民币表示,并须按表格进行报价。
(2)报价应包括各标段招标范围内所载明的全部货物的价格(含包装费、运杂费、检测费、税费及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费用)。在货物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有漏项、缺件、调换材料等事项,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更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已包含在成交供应商报价之中,并且不因此而影响交付使用时间。
(3)最高限价:下浮率不得低于15%(低于15%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报价偏离市场价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六、开标、询标与评标
1、开标
(1)招标工作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同意退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拆封。
2、询标
(1)开标后,招标工作组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对投标书中有疑问的地方向投标人进行询问。
(2)接受询标的投标人必须进行解答或澄清,但澄清不得超过投标文件承诺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3)重要澄清的答复内容必须是书面的,并由投标人签字盖章,书面澄清材料将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办法:中标价为最接近总平均值且下浮率大于总平均值的投标报价
(1)为避免恶意报价造成菜品质量下降,招标工作组应当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中按投标人的产品报价,以最接近总平均值且下浮率大于总平均值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现场确定 1家中标候选人。
(2)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均为完全一致的合理低价的供应商,则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由招标工作组确定中标人。
七、投标要求及相关事宜
1、报价单及其他投标材料合并装入纸质文件袋内要求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标文件袋上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
八、交货与验收
1、交货时间及方式:供应商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三日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以实际中标结果时间为准,前开始履行供货协议(采购人有另行时间通知的,以通知为准)。
2、验收:
(1)验收依据: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标准: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指定地点交付,采购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检测货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3、交货地点:由招标方指定地点
4、监督管理:
乙方或无正当理由不能按约定时间保障供应的,或未能按约定的品种、数(1)量和加工、包装要求供货的,或在供应清单或凭证中弄虚作假,或未按照约定格提供清单或凭证,或在供应各类食材时以次充好,或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每发现一起乙方需每次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类似情形超过3次(含3次)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食材供应资格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九、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10000.00元),乙方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逾期交付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3).双方合同期满后,如乙方不存在违约行为,甲方需在合同期满后30日内,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由甲方按照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无息退还
十、付款方式
1. 按合同约定时间结款支付,一般为每月上旬。
2. 结算时,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票据及甲方确认过的供货单,供货单上需写明名称、数量、单价、总价。
十一、投标报名时间、地址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报名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 12月20 日上午8:30
2、投标报名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24 日下午17:30
3、报名地址:泰州市春风路22号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
4、开标具体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下午14:30
5、开标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326号泰州市民政局一楼西信访室
6、招标联系人: 夏先生 联系电话: 0523-86050508
十二、特别声明
1、投标应严格对照“供应商资质、要求”慎重决定参与投标,招标工作组将对投标人资质进行资格预审,预审未通过的投标人报价无效。
2、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及盖章的投标文件,招标工作组将予以拒收。
3、投标人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需求的投标文件,招标工作组会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招标工作组根据评标办法最终确定1家中标单位,确定1家候选单位。如第1家中标单位不能响应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和供货合同的约定要求,出现“违约”等情况,招标方有权重新调整候选单位供货,或重新招标。
5、本次招标所有标段中所涉及的供货过程中需要重新调价(议价)的相关内容,调价(议价)的原则为:市场参考价格等相关信息一律以“泰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jj.taizhou.gov.cn)公布的平均价价格为准。如该网站公布的“商品名称”中没有相关产品,则根据泰州文峰菜场或泰州大润发超市的市场询价为准。
附件:社会福利中心食堂副食品招标(2025年第一季度副食品招标).docx
一、采购人:
二、项目名称: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食堂副食品采购
三、采购方式:招标
四、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承诺书(详见附件一);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
5、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有不良供货记录的供货商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应提供投标人的上述材料原件,经核验后,方可签订供货合同。
五、报价
1、本次招标内容为我中心食堂2025年1月1日(以实际招标结果出台时间为准)至2025年3月31日 的 蔬菜、猪肉类、禽肉类、禽蛋、水产、牛肉、豆制品等副食品,投标方根据此需求并严格按照招标方提供的产品报价单格式和合同约定要求进行报价。
2、投标报价是指开具发票的价格。
(1)所有报价用人民币表示,并须按表格进行报价。
(2)报价应包括各标段招标范围内所载明的全部货物的价格(含包装费、运杂费、检测费、税费及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费用)。在货物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有漏项、缺件、调换材料等事项,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更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已包含在成交供应商报价之中,并且不因此而影响交付使用时间。
(3)最高限价:下浮率不得低于15%(低于15%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报价偏离市场价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六、开标、询标与评标
1、开标
(1)招标工作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同意退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拆封。
2、询标
(1)开标后,招标工作组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对投标书中有疑问的地方向投标人进行询问。
(2)接受询标的投标人必须进行解答或澄清,但澄清不得超过投标文件承诺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3)重要澄清的答复内容必须是书面的,并由投标人签字盖章,书面澄清材料将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办法:中标价为最接近总平均值且下浮率大于总平均值的投标报价
(1)为避免恶意报价造成菜品质量下降,招标工作组应当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中按投标人的产品报价,以最接近总平均值且下浮率大于总平均值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现场确定 1家中标候选人。
(2)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均为完全一致的合理低价的供应商,则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由招标工作组确定中标人。
七、投标要求及相关事宜
1、报价单及其他投标材料合并装入纸质文件袋内要求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标文件袋上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
八、交货与验收
1、交货时间及方式:供应商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三日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以实际中标结果时间为准,前开始履行供货协议(采购人有另行时间通知的,以通知为准)。
2、验收:
(1)验收依据: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标准: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指定地点交付,采购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检测货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3、交货地点:由招标方指定地点
4、监督管理:
乙方或无正当理由不能按约定时间保障供应的,或未能按约定的品种、数(1)量和加工、包装要求供货的,或在供应清单或凭证中弄虚作假,或未按照约定格提供清单或凭证,或在供应各类食材时以次充好,或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每发现一起乙方需每次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类似情形超过3次(含3次)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食材供应资格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九、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10000.00元),乙方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逾期交付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3).双方合同期满后,如乙方不存在违约行为,甲方需在合同期满后30日内,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由甲方按照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无息退还
十、付款方式
1. 按合同约定时间结款支付,一般为每月上旬。
2. 结算时,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票据及甲方确认过的供货单,供货单上需写明名称、数量、单价、总价。
十一、投标报名时间、地址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报名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 12月20 日上午8:30
2、投标报名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24 日下午17:30
3、报名地址:泰州市春风路22号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
4、开标具体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下午14:30
5、开标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326号泰州市民政局一楼西信访室
6、招标联系人: 夏先生 联系电话: 0523-86050508
十二、特别声明
1、投标应严格对照“供应商资质、要求”慎重决定参与投标,招标工作组将对投标人资质进行资格预审,预审未通过的投标人报价无效。
2、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及盖章的投标文件,招标工作组将予以拒收。
3、投标人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需求的投标文件,招标工作组会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招标工作组根据评标办法最终确定1家中标单位,确定1家候选单位。如第1家中标单位不能响应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和供货合同的约定要求,出现“违约”等情况,招标方有权重新调整候选单位供货,或重新招标。
5、本次招标所有标段中所涉及的供货过程中需要重新调价(议价)的相关内容,调价(议价)的原则为:市场参考价格等相关信息一律以“泰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jj.taizhou.gov.cn)公布的平均价价格为准。如该网站公布的“商品名称”中没有相关产品,则根据泰州文峰菜场或泰州大润发超市的市场询价为准。
附件:社会福利中心食堂副食品招标(2025年第一季度副食品招标).docx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