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杭锦旗锡尼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封场及生态恢复项目设计标段[变更]招标公告
金额
3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jxzb-2023-019
预算金额3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学虎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逸久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玲1864718987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0
公告正文

杭锦旗锡尼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封场及生态恢复项目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信息
招标人名称
杭锦旗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逸久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编号
YJXZB-2023-019
招标项目名称
杭锦旗锡尼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封场及生态恢复项目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其他事宜

招标项目概况


标段(包)
编号
标段(包)
名称
标段(包)
内容
标段(包)
分类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建设地点
工期(交货期)
评标办法
1
YJXZB-2023-019001
设计标段
本次招标内容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
垃圾堆体整治、封场覆盖与防渗系统、填埋气体导排与处理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雨洪水导排系统、绿化与植被恢复等。
380000.00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
15日历天
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中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必须在本单位工作(投标文件中须附注册证扫描件)。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9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到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证明材料扫描件)。
业绩要求
近年(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市政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投标文件须附证明材料扫描件)。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正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
②近年(2020年至今)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财务要求
近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1);如是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1。
联合体投标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其他设计人员:至少配备相关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执业资格]、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投标文件须附资格证书扫描件)。
2、以上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9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到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证明材料扫描件)。
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确认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内蒙古逸久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水岸金钻东塔2102A)。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原件查验
(1)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副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两份;
(3)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拟派项目经负责人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近年(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市政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7)项目管理其他人员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8)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报名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并装订成册。)
★注: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鲜公章予以确认并装订成册。
确认时间
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1日 17时30分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地址:内蒙古逸久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水岸金钻东塔2102A)。
招标文件费
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时间
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1日 17时30分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0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
杭锦旗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开标现场要求
1、(一)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1)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必须一致);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3)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原件;
(5)1项类似市政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合同原件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7)注:投标人递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的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对应一致,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与提供的原件不一致的,或虽提供了原件,但未附复印件,评标时不予认可。
(二)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要求:
1、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持其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其它要求
投标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中的内容及印章必须清晰可见,如因扫描件中的内容及印章模糊不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招 标 人(章):
杭锦旗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章):
内蒙古逸久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杭锦旗锡尼镇
地 址: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水岸金钻东塔2102A
联 系 人:
杨学虎
联 系 人:
马玲
电 话:
13304770718
电 话:
18647189871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5939462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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