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hzx(fw)2023-01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世强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仁磊1301228568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1
公告正文

2023年S113外环线(宾水西道-津淄桥)修复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HZX(FW)2023-01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S113外环线(宾水西道津淄桥)修复养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拨款100%,招标人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外环线(S113)起终点均位于津塘立交桥,路线全长77.687公里,贯通东丽、津
南、西青、北辰四个城区,为天津市中心城区外的一条环城公路。本次养护工程范围为宾水
西道(K56+400)至津淄桥(K62+850)上行,路段长6.45公里,现状为城市主干路参照一级公
路养管,横断面布置为:1.25米(设施带)+20.75米(路面)+6米(中央分隔带)+20.75米(路
面)+1.25米(设施带),路基全宽50米。工程内容本次维修公路横断面、桥涵等维持原设计
标准,主要维修内容包括路面、桥涵、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等。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
本工程的工程测量、勘察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招
标与施工配合,配合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文件,参加交(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
务(如桥梁专项检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S113外环线(宾水西道津淄桥)修复养护工程勘察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S113外环线(宾水西道-津淄桥)修复养护工程勘察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或测绘)、设计资质和试验检测资质,
勘察(或测绘)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
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
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
业甲级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试验检测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
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业
绩且具备一项桥梁工程试验检测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及试验
检测能力。
设计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试验检测单位应进入“公路水运工
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中的试验检测机构资质企业名录。
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
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
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
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
定条件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2021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
结果为准;未参与2021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的单位,以交通运输部
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
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和2021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均未参与的(须附
未参与评价的说明并加盖公章),若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为A级。若为联合体投标,则
以设计单位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若为非联合体投标,则以投标人的设计企业信用评价
等级为准,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
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30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7日(法定公休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单
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勘察(或测绘)资质证书副本、勘察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副本、试验检测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xinhuazixun@163.com 电子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
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
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
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购买本项目招
标文件。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人员不得超过1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
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1日09 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
七、其他
2023年S113外环线(宾水西道-津淄桥)修复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日2023年S113外环线(宾水西道津淄桥)修复养护工程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
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2023年S113外环线(宾水西道-津淄桥)修复养护
工程立项的批复》(津交发〔2023〕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
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
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日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外环线(S113)起终点均位于津塘立交桥,路线全长77.687公里,贯通东丽、津南、西青、
北辰四个城区,为天津市中心城区外的一条环城公路。本次养护工程范围为宾水西道
(K56+400)至津淄桥(K62+850)上行,路段长6.45公里,现状为城市主干路参照一级公路养
管,横断面布置为1.25米(设施带)+20.75米(路面)+6米(中央分隔带)+20.75米(路面)+125
米(设施带),路基全宽50米。
工程内容
本次维修公路横断面、桥涵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维修内容包括路面、桥涵、交通及安防
设施工程等。
(一)路面工程
对津涞公路立交桥引路及辅道实施铣刨罩面的处治措施,具体为铣刨4厘米沥青表面层后,
对面层或基层破损部位实施局部挖补后,通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对其余路段实施加铺罩面的处置措施,具体为对上行1车道实施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
凝土或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7厘米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对上行2、3、4
车道实施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7厘米厂拌热再生
沥青混凝土或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7厘米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12厘米沥青稳定
碎石挖补处治;上行行车道未挖补部位拉毛1厘米;最后加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罩面。
维修破损人行道,更换破损侧缘石。
(二)桥涵工程
沿线桥梁3座,分别为十一号桥、津涞公路立交桥和十四号桥,技术评定等级均为2类。维
修内容为:
1.对3座桥梁主体结构实施裂缝封闭;维修混凝土破损,支座脱空、老化开裂等病害;更换
型钢变形挤死的伸缩缝、破损的止水带及泄水孔。
2.津涞公路立交桥
(1)处治桥面铺装病害;
(2)视专项检测情况,必要时对桥梁实施加固。
(3)按照规范要求完善安防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
3.十一号桥
处治桥面铺装病害。
4.十四号桥
处置桥面铺装病害,按照规范要求完善安防设施。
(三)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
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GB5768-2022)重新施划交通标线,并补充完善
交通标志。按照交通安全相关规范,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维修津涞公路立交桥及其引路
护栏。对津涞公路立交桥辅道净区范围内墩柱增设防撞护栏。对宾水西道、中兴路交叉口实
施渠化改造。
2.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勘察设计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服务期限不限于勘察设
计周期。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本工程的工程测量、勘察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预
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招标与施工配合,配合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文件,参加交(竣)工
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如桥梁专项检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或测绘)、设计资质和试验检测资质,
勘察(或测绘)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
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
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
业甲级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试验检测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
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业
绩且具备一项桥梁工程试验检测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及试验
检测能力。
设计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试验检测单位应进入“公路水运工
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中的试验检测机构资质企业名录。
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日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
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
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
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
定条件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2021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
结果为准;未参与2021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的单位,以交通运输部
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
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和2021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均未参与的(须附
未参与评价的说明并加盖公章),若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为A级。若为联合体投标,则
以设计单位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若为非联合体投标,则以投标人的设计企业信用评价
等级为准,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
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
经办人身份证、勘察(或测绘)资质证书副本、勘察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试验检
测资质证书副本、试验检测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
账户信息)、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
发送至xinhuazixun@163.com 电子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
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
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
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购买本项目招标文
件。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人员不得超过1人。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1日9时30分,投
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
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
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
邮政编码: 300170 邮政编码: 300000
联系人: 杨世强、潘大民 联系人: 刘仁磊
电 话: 022-24138975、022-24139150 电 话: 13012285687
传 真: 022-24156728、022-24139150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xinhuazixun@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客站支行
账 号: 账 号: 0200066019200029065
2023年3月30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滨海公证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联系人:杨世强、潘大民
电 话:022-2413897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
联系人: 刘仁磊
电 话: 13012285687
电子邮件: xinhuazixu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具负责火冷①上夜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