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采购放射影像科大型医疗设备和高频使用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成交公示
金额
9.3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标供应商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
1 | 91520102MA6J33H67F | 贵州诺施加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93000元 |
成 交 公 示
发布日期 | 2024年9月29日 |
项目名称 |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采购放射影像科大型医疗设备和高频使用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
采购人 |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
代理机构 | 无 |
评比时间 | 2024年9月23日11时00分 |
谈判地点 |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新行政楼201会议室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贵州诺施加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最终报价 | ¥93000.00/年,一年服务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誉川医疗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最终报价 | ¥94000.00/年,一年服务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贵州荟通商贸有限公司 |
最终报价 | ¥94500.00/年,一年服务 |
公示期 | 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3日 |
公示说明 |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主办科室纠风办(8251855),核实处理科室纪检室(8250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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