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新海石化公司(丰海、海瀚项目)接水管网新建工程江苏新海石化公司(丰海、海瀚项目)接水管网新建工程及金港水务污泥脱水间环保设备安装、加药间工艺改造工程监理项目[重新招标第2次]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万元
招标公司连云港市赣榆金港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金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189366818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4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江苏新海石化公司(丰海、海瀚项目)接水管网新建工程江苏新海石化公司(丰海、海瀚项目)接水管网新建工程及金港水务污泥脱水间环保设备安装、加药间工艺改造工程监理项目[重新招标第2次]
江苏新海石化公司(丰海、海瀚项目)接水管网新建工程及金港水务污泥脱水间环保设备安装、加药间工艺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新海石化公司(丰海、海瀚项目)接水管网新建工程及金港水务污泥脱水间环保设备安装、加药间工艺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赣榆金港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江苏新海石化公司(丰海、海瀚项目)接水管网新建工程及金港水务污泥脱水间环保设备安装、加药间工艺改造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
2.2、工程规模:1)江苏新海石化公司(丰海、海瀚项目)接水管网新建工程为1300米DN300球墨铸铁管安装(其中一段需要PE管过路顶管);200米DN500球墨铸铁管道安装(其中一段需要PE管过路顶管);智能水表安装及水表井、阀门井砌筑、水稳层与混凝土破碎拆除恢复;土方开挖及回填、主管网开孔对接管道等工程施工内容。
2)金港水务污泥脱水间环保设备安装、加药间工艺改造工程为水厂总规模15万m³/d,预计每天产生污泥量17.5t,污泥脱水间每天进泥量为585m³,采用2台离心脱水机,一备一用,每天工作12小时,单台离心脱水机处理量为25m³/h,处理后污泥含水率达到80%。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卧式离心脱水机、水平无轴螺旋输送机、污泥切割机、加药装置、流量计等采购安装及相关配套设备安装;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有项目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工程监理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结束、配合至审计结束。
2.4、监理服务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具体与施工期同步,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最高限价:人民币4.8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规定、〔2019〕第 3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规定、〔2019〕第 3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09月至2024年0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授权代理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16日至2024年04月23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登录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集中采购平台(https://suhai.etrading.cn/) 线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集中采购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4日15时00分。
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和安大厦403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赣榆金港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赣榆区和安大厦
联 系 人:金工
电 话:1385139036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盛阳光大厦A座1504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8936681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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