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检察院便携式办案同步录音录像终端采购项目邀请竞价公告
甘肃耀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对“肃州区人民检察院便携式办案同步录音录像终端采购项目”以邀请竞价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甘肃七佰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甘肃佳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凯铭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共3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编号:GSYY〔2021〕-071号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便携式办案系统(语音识别版) | 1、系统组成 (1)系统应包含办案主机(含适配器)1台,POE摄像机及三脚架2套,鼠标1个,阵列麦克风1个,拉杆箱1个和配件1套; 2、便携式主机: (1)便携式主机必须采用一体化设计,独立完成音视频采集、录音录像和同步刻录等功能;主机集成标准办案业务功能,所有组件均可装在一个拉杆箱中携带; (2)主机整机仅占用1个IP地址;(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3)主机支持不少于1个10/100/1000M自适应 RJ45接口和不少于4个POE网口;主机支持不少于1路HDMI输出;音频接口支持不少于1个3.5mm Line IN(同时支持MIC IN)、1个3.5mm Line OUT;(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4)支持电子示证,支持将U盘里的图片、视频等通过便携式示证通道展示,并同步录像; (5)主机材质选用铝合金,工业化设计; (6)主机尺寸(350±1)mm*(250±1)mm*(36±1)mm,重量不大于2.85Kg;集成不低于14寸的液晶屏、笔记本全键盘和触摸板; (7)内置双蓝光光驱,刻录支持DVD±R,BD-R/BD-RE,DVD±RW; (8)支持实时显示光盘剩余容量和硬盘剩余容量; (9)内置双向拾音器,清晰拾取办案人员及被调查人声音;内置双扬声器,保证声音外放效果;(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10)内置温湿度模块,专业的通风设计,与外部温度偏差在±1°以内;(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11)主机标配2块硬盘,1块128G固态硬盘,1块1T机械硬盘,无需拆机即可拆卸机械硬盘;(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12)支持音频混音功能,可实现多路音频混音;(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13)内置不少于2个网络摄像头,分辨率不低于1080P;(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14)对办案对象摄像头不少于±35°旋转,1-5米可清晰看人脸表情、坐姿,可以看全身;对办案人员摄像头视场角不小于90°,至少可看全两个人;(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15)音频支持AAC/G.711/ADPCM;采样频率最高不低于48KHz; (16)视频接入支持H.264 /H.265 ,码率最大可设16Mbps,帧率最大可设30fps;(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17)合成画面支持H.265/1080P编码;(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18)具有讯问声音、图像实时采集功能;能够实时、清晰采集讯问人员及被讯问人声音和现场背景声音,实时、清晰采集被讯问人正面中景和场所全景图像,包括环境温度、湿度和时间;(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19)支持对主摄像机镜头焦距调整; (20)能清晰回放办案音视频,音质不应失真,声音回放应与视频同步; (21)具备时钟校正功能;(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22)支持OSD叠加,案卷片头信息叠加,具备案件编号、名称、讯问人员姓名、被讯问人员姓名、记录人、讯问地点等片头内容设置功能;支持办案记录片头叠加信息;片头内容设置完毕后,自动生成片头,叠加于视频画面; (23)实时监测和显示存储介质的剩余使用时间; (24)支持音视频数据丢失、异常的报警及处置方法的提示;( (25)光盘刻录、硬盘实时自动存储过程中,具有重点标记功能;(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26)具备光盘自动封盘的功能; (27)支持电子笔录功能,主机集成,无需外置电脑或外置笔记本即可实现; (28)办案过程支持电子笔录语音识别转写功能,配合可区分角色的阵列麦克风,支持自动区分角色的笔录语音转文字,支持采用左看右写模式,实现操作简单、录入高效。 (29)支持U盘导入笔录; (30)支持新建案件,新建案件支持案号、办案人员、记录人、办案对象等信息的选择和手动输入; (31)支持办案记录的案件回放和删除功能; (32)支持权限分配,无权限的用户无法对办案记录进行操作; (33)支持对已有办案记录进行导出操作,支持光盘单盘、光盘双盘、U盘和移动硬盘导出; (34)支持按照办案案件编号、案件名称、讯问时间、类型等条件对办案信息进行记录查询; (35)支持1/2/3/4多种画面分割,多画面显示时,支持双击显示单画面; (36)支持实时显示音频状态、音频波形、温湿度叠加显示、刻录和硬盘信息; (37)支持权限管理,可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支持切换用户、修改密码; (38)支持双盘刻录、循环刻录等多种刻录模式;支持刻录标准MP4文件; (39)支持开始办案刻录,支持无盘录像,支持办案过程中开启刻录,可在办案过程中放入光盘,并将硬盘中完整录像刻录至光盘,刻录时长1-24小时可设; (40)光盘更换后,能够借助硬盘存储的音视频数据自动回补刻录;中途更换新光盘,可识别上张光盘停止刻录的时间点,在新光盘中继续刻录; (41)支持刻录失败在线重刻,断电复刻;(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42)支持录像、光盘加密验证,加密密钥可配;(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43)文件刻录到光盘时应集成自动播放软件,光盘集成的自动播放软件可以在其他计算机上实现资料自动回放;(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44)支持光盘刻录时生成光盘序列号,序列号唯一,光盘回放时显示序列号; (45)支持光盘一键回放功能,支持拖动播放,可显示播放时间进度,回放速度可调; 3、一体化摄像机: (1)摄像机支持不少于1个10M/100M/1000M自适应以太网口;支持不少于1个3.5mm音频输入接口;支持TF卡,TF卡最大支持128G;(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2)摄像机要求支持传输模式三码流;主码流要求分辨率及帧率满足1080p(1920×1080);副码流要求分辨率及帧率满足D1(704×576);第三码流要求分辨率及帧率满足1080p(1920×1080);(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3)摄像机支持图像亮度、对比度、饱和度可调;支持宽动态功能,动态范围≥100dB;(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4)支持主副码流分别设置4个感兴趣区域;(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5)摄像机支持强光抑制,数字降噪,彩转黑、透雾、电子防抖、场景模式、走廊模式;(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6)摄像机支持视频压缩标准H.265、H.264 HP/MP/BP、M-JPEG;视频压缩码率32K~16Mbps可设;(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7)摄像机支持AAC/G.711/ADPCM3种音频编码格式,且音频压缩码率最高不得低于48Kbps;(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8)摄像机支持网络协议TCP/UDP/RTSP/ONVIF;(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4、阵列麦克风: (1)阵列麦克风支持不少于16个同步采集的语音通道数; (2)阵列麦克风通道录音的频响相差值支持不大于±3dB; (3)阵列麦克风支持不低于16k Hz采样率,24位量化精度; (4)阵列麦克风要求支持语音播报音量调节,麦克风要求支持自动增益调节; (5)内置线阵麦克风±25°拾音;盘型麦克风拾音角度180°; (6)阵列麦克风有效采集距离:问话人:不低于1米,答话人:不低于3米; (7)阵列麦克风支持不低于25dB的信噪比; | 1台 |
三、采购预算:小写:¥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四、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本项目采购需求)。
2、供应商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10时00分截止。
竞价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11时00分截止。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任彦韦联系电话:18993705853
代理机构:甘肃耀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尤艳霞联系电话:17309377771
注:供应商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便及时了解询价相关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021年12月20日
提示:供应商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酒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