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人民医院营养食堂及配套设施三年租赁权转让项目
租赁底价: ¥ 120.5万元/年 |
挂牌时间:2024-11-13至 2024-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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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G24084 |
保证金: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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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 期:3年 |
业 主:洪湖市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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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申请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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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公司、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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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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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洪湖市人民医院营养食堂及配套设施三年租赁权转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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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24-11-13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11-26 |
项目编号 |
G24084 |
挂牌价格 |
120.5万元/年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洪湖市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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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无 |
首年租金(万元) |
120.5 |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
361.5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1600㎡ |
出租用途 |
商业 |
目前状态 |
使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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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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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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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洪湖市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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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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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洪湖市量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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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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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价格年评估值(元) |
1,173,00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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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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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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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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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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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时间 |
2024-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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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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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度一次性支付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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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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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所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二)本次招租资产出租期限为3年。 (三)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及全部租赁服务费一次性划转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四)出租方提出: 1.洪湖市人民医院食堂由湖北众源餐厅服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中标后经营,同等条件下,该公司享有优先承租权。 2.现食堂用餐桌椅、餐用具、小型五金设备、收银系统等可移动小设备由湖北众源餐厅服务有限公司购置,不在本次租赁标的范围之内。 3.医院采用就餐卡的形式为职工充值,员工到食堂自由就餐或兑换食品。 4.租赁期间,水电气、中央空调、蒸汽等消耗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收费标准按照洪湖市居民使用水、电、天然气等标准执行,每月由出租方按照承租方实际用量收取。 5.承租方若需对食堂房屋进行装饰装修,须向出租方书面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自理。 6.食堂所需设备(厨房餐桌椅、厨房小型五金设备、收银系统、厨房餐用具等)由承租方投入并负责其年检及维修。 7.承租方须提供早、中、晚餐,节假日期间不得停止供餐服务,并提供承诺书。 8.租赁期间,承租方须为在食堂进餐的职工、病人和家属购买《公共责任险》(食物中毒险),如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9.本招租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风险金)人民币20万元。租赁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期满后,经出租方验收确认房屋无损毁等情形且承租方付清全部租赁费用后,由出租方无息退还至承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直接从租赁履约保证金中扣取未交付租金、违约金或赔偿金等(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赔偿)。 10.承租方交纳租金后,出租方为其开具财政非税收入票据。 11.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房屋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资产评估报告》(洪量信评报字[2024]第49号)中评估信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12.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标的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15.承租方应注意水、电、气的安全使用,经常检查,防范事故发生。由于使用和财产保管不当及其他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水、火灾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有权对受到的损失依法追究赔偿。 (五)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政府相关部门决定要求收回出租房屋等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免责,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六)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洪湖市量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洪量信评报字〔2024〕第49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七)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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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
(一)洪湖市人民医院食堂由湖北众源餐厅服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中标后经营,同等条件下,该公司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现食堂用餐桌椅、餐用具、小型五金设备、收银系统等可移动小设备由湖北众源餐厅服务有限公司购置,不在本次租赁标的范围之内。 (三)医院采用就餐卡的形式为职工充值,员工到食堂自由就餐或兑换食品。租赁期间,水电气、中央空调、蒸汽等消耗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收费标准按照洪湖市居民使用水、电、天然气等标准执行,每月由出租方按照承租方实际用量收取。 (四)承租方若需对食堂房屋进行装饰装修,须向出租方书面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自理。 (五)食堂所需设备(厨房餐桌椅、厨房小型五金设备、收银系统、厨房餐用具等)由承租方投入并负责其年检及维修。 (六)承租方须提供早、中、晚餐,节假日期间不得停止供餐服务,并提供承诺书。 (七)租赁期间,承租方须为在食堂进餐的职工、病人和家属购买《公共责任险》(食物中毒险),如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本招租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风险金)人民币20万元。租赁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期满后,经出租方验收确认房屋无损毁等情形且承租方付清全部租赁费用后,由出租方无息退还至承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直接从租赁履约保证金中扣取未交付租金、违约金或赔偿金等(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赔偿)。 (九)承租方交纳租金后,出租方为其开具财政非税收入票据。 (十)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房屋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资产评估报告》(洪量信评报字[2024]第49号)中评估信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本项目其他约定事项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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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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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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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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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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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不接受联合报名。 2.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下载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专业化餐饮管理人员:餐饮职业经理人(高级)、高级团餐管理师、食品安全管理员(高级)、中式烹调师(一级)、消防安全管理员、营养师。报名时提供证书原件、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2024年1月至6月上述人员的社保证明。 4.提供2022年至今经营的面积500平米以上医院、学校食堂的成功案例及服务合同原件(提供面积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具有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盖章)。 6.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下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2024年1月至6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指近三年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意向承租方,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公告期满,以上证书、合同和人员社保证明、纳税证明等资料需出租方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报名方可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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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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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方案 |
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3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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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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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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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 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二)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账户;(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三)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对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房产租赁合同签订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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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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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名称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荆州市沙北新区楚天都市朗园22号楼3楼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16-4088513 |
附件:餐厅租赁合同样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