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三角电梯房内外墙及防火门整改工程网上询比公告
金额
21.5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6/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璟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谭焱1592352045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6
公告正文
重庆璟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 三角电梯房内外墙及防火门整改工程 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215,000.00 元) (专业领域: 房屋修缮
  • 包1(标的物种数:1)
  • 包合计:215,000.00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房屋修缮
需求描述
外墙防水改造面积约1219.89㎡,内墙改造面积约231㎡,天棚改造面积约160㎡,防火门改造面积约18.5㎡,安装不锈钢门1樘。详见附件
¥215,000.00 1(件) ¥215,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6-06 12: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1.线上报价

    (1)线上报价时间:详见“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询价公告。

    (2)线上报名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进行网上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响应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3)供应商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网上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响应文件一份,作为专家评审的材料,文件内容应清晰、无涂改。

    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

    无须线下递交。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 (二)交付地点:
    綦江区三角镇
  • (三)验货方式: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及规程规范进行施工,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项目完工后,采购人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认可签字。

  • (四)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2、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逐项填报单价及总价,本项目设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贰拾壹万伍仟元整(¥215000.0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6123.1元。供应商的总报价和每项清单的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人发布的相应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供应商的报价中对于采购人给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及暂列金额都不能进行改动,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金额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报价范围:各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现场情况进行自主报价。报价应包括本次磋商范围内所需全部设备、材料的价格、包装费、运杂费(运抵采购人工地现场)、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人工费、检测费(第三方检测验收等相关费用)、维护培训费、装修费、施工费、税费及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费用。在施工、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有漏项、缺件、调换材料等事项,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更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已包含在成交供应商报价之中,并且不因此而影响项目完成时间。

    4、所有报价应是唯一的,磋商小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之和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进行修正。供应商拒绝修正的,其响应文件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五)付款方式:

    待维修整改工程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并经第三方评审单位审核完成后7日内付至审定结算金额的97%,余3%作为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完无质量问题后7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先提供与付款金额等值、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

七、其它要求
  •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三)其他要求:

    详见竞采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璟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谭焱
  • 联系电话:
    15923520456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宜佳华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 联系人:
    曹老师
  • 联系电话:
    13609409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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