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s34150120220781号-1-重1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睿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0564-333996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2年度六安市裕安区社区戒毒(康复)服务项目
2022年度六安市裕安区社区戒毒(康复)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FS34150120220781号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34140076900449XQ-20220913-001975-5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所在地 六安市裕安区
信息发布时间 2022-10-10 15:27:42 浏览次数 0
成交公示信息 2022年度六安市裕安区社区戒毒(康复)服务项目(第二次) 成交结果 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120220781号-1-重1

二、项目名称: 2022年度六安市裕安区社区戒毒(康复)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乐仁公益组织发展中心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小华山街道和顺巷118号

成交金额:399000.00元(叁拾玖万玖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2022年度六安市裕安区社区戒毒(康复)服务项目(第二次)

服务范围一、全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非执法性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建档管理。

1、接收移交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履行社区戒毒(康复)协议,按照社戒社康不同阶段定期检测监督,完善检测通知程序,定期开展约谈、家访活动。

2、对脱失管控人员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向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3、对社戒社康人员的请假外出进行审核,掌握基本动向。

4、督导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参加学习相关禁毒教育平台课程,按时完成应学内容。

5、开展相应的帮扶工作。

二、全区的社会面吸毒人员的风险评估工作。

1、协助乡镇(街道)政府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吸毒人员的风险筹级评估工作。

2、重大安保期间按照要求做好风险等级评估工作。

三、全区吸毒人员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

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进行对接管理服务。

四、全区的禁毒宣传工作。

1、承担城区四个街道的社区禁毒宣传工作,适时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

2、根据需要协助乡镇禁毒部门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3、在6.26国际禁毒日组织参与禁毒宣传活动。

五、上级交办的其他社会化禁毒工作具体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1)根据掌握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情况,制定个性化戒毒康复方案,确保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按相关规定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督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履行其协议。

2)帮助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修复家庭关系、解决生活实际困难,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提供戒毒治疗服务机构信息。

3)家庭访视服务,定期开展,并制作谈话笔录,及时了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思想、生活、交友等情况,掌握其行踪,及时向采购人汇报情况,完善相关戒毒康复工作台账。

4)督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到其户籍地派出所接受尿检。

5)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法制、禁毒宣传教育,每月不少于 1 次,帮助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戒除对毒品心理依赖,提高识毒、拒毒、抗毒能力。

6)提供法律援助。

7)依据相关规定,对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的戒毒康复人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发出告诫书;对戒毒康复人员严重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或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间又有吸毒行为,应当立即向采购人报告。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戒毒康复地点的,应及时向乡镇综治办报告和积极办理等,具体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夏静芳、余大鹏、杨启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河西路,联系电话:0564-3931923,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5150911,联系人:王工)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交易督查科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

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龙河西路

联系方式:0564-39319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睿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六安市恒生阳光城68栋A座12楼1207室

联系方式:0564-3339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话:0564-333996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采购需求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响应情况表

5、二轮报价单

6、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

安徽睿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

采购需求.pdf采购需求.pdf

附件:

响应情况表.pdf响应情况表.pdf

附件:

二轮报价单.pdf二轮报价单.pdf

附件:

中标公示.pdf中标公示.pdf

附件:

采购文件.pdf采购文件.pdf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pdf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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