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1、项目编号:SZGW-TP-2022-062;
2、项目名称:苏州轨道交通黄天荡控制中心大楼消防系统维保及消防年检服务项目(2022-2023年度);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伍仟元整(¥175000.00);
5、采购需求:苏州轨道交通黄天荡控制中心大楼消防系统维保及消防年检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计划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合同期12个月,采购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响应供应商须承诺服从采购人对工期的的调整,且不得由此提出其它要求。
1.本项目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近3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消防维保业绩,业绩必须是供应商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
3.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4.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本批次采购,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谈判供应商且均无意向退出,则取消该集团公司所有供应商本批次竞争性谈判资格。
5.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6.供应商近1年内未被列入采购人负面清单的(是指物业保障分公司负面清单)。
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注:竞争性谈判(或公告)中凡涉及到近1年或3年是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1年或3年。
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人(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苏州市轨道交通官网“供应注册”成功截图,以电子邮件方式填写“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及上述所有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人邮箱递交,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电话联系采购人确认是否报名成功,采购人将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是否报名成功。报名期间提交资料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资格审查以评标专家依据响应文件评审为准。
所有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的单位方可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竞争性谈判文件等相关资料在网站直接下载。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61号黄天荡控制中心辅楼116室
时间:2022年11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61号黄天荡控制中心辅楼116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媒体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上发布,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信息为准。
1、友情提示: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具体部署,请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各方主体,实时关注疫情防控的有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如系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到苏后将会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一定的观察等方面措施,符合条件后方可进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开评标场所进行竞争性谈判相关活动。
2、第一次公告结束后报名少于3家或最终报价少于2家的,则进行重发公告。
3、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须在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4、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名 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保障分公司
地 址: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61号黄天荡控制中心1714室
联系人:姚威
电 话:0512-69899999-56675
电子邮箱:yaowei@sz-mtr.com;
邮政编码:215101
监督部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处(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监督部
监督举报电话:0512-69899165
监督邮箱:jhczyjyzx@sz-mt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