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海盐县新希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海盐县科创绿谷项目部分大棚设施招租公告(第三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承租方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标编号:浙均和[2022]D135-2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四、招标项目:海盐县科创绿谷项目部分大棚设施招租公告(第三次招标)
五、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物地点:通元镇雪水港村西北侧,东至X606 核海线,南至镇南路,西至广恩桥港,北至黄墙浜村道及利河桥港。
2.标的规模:
标项 |
建设内容 |
功能 |
单位 |
数量 |
大棚及各类设施最低底价 |
土地流转费最低底价 |
租赁期限 |
标项一 |
数字化草莓工厂(玻璃大棚) |
升降式草莓无土栽培 |
㎡ |
2150.40 |
2500元/亩·年 |
按实收取,按保底价850 元/亩·年,水利设施费 50 元/亩·年。 |
5年 |
标项二 |
数字化番茄工厂(玻璃大棚) |
悬挂式袋栽番茄无土栽培 |
㎡ |
2150.40 |
2500元/亩·年 |
5年 |
|
标项三 |
数字化葡萄工厂(二道膜大棚) |
大树冠稀植栽培 |
㎡ |
4352.00 |
1500元/亩·年 |
5年 |
|
备注 ①面积以现场实际为准,出租方按现状进行出租,若承租人需要对场地内实施设备添置、清理平整、硬化等调整,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后实施,且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②租金按年支付,每年须提前30日支付下年租金。 ③土地流转费按年支付;大棚及各类设施的租金第一、第二年免费,第三年租金减半,第四年起租金不再减免。 ④承租后,大棚设施各类运行维护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
3.承租方可以参与每个标项的投标并允许同时中标。
六、承租方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自然人。
2.承租方为企业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
3.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承租方有三年及以上大棚种植经验,且会使用智慧化农业设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租条件:
1.大棚仅用于指定的经济作物种植。出租物必须由承租方本人使用,不得与他人合作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物。
2.大棚内需要种植当地的高端品种,且其中四分之一的面积种植品种由出租方指定属于新引进的新优特品种(需要承担一定的种植风险和市场风险)。
3.承租方需接纳出租方不定期组织的现场参观考察等活动。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1.发售时间: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23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 ,下午13:30-17:00。
2.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00元/标项,在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缴纳工本费。
交付方式:汇票/银行转帐/电汇/网银/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海盐支行
银行账号:384478191066
3.获取方式:投标人将报名资料扫描件、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1737826296@qq.com,代理机构收到报名人资料后进行审核,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审核结果。
九、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报名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来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报名;
2.自然人报名的:须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报名;
3.企业报名的,同一家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只能报名一次;
4.自然人报名的,与报名人为配偶或亲生子女关系的,不得再进行报名;
5.承租人的简介及大棚种植业绩材料;
6.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海盐县新希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点: 海盐县武原街道百尺北路123号
联系人:王民华
联系电话:0573-8611680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银都科技大厦8楼
联 系 人:张伟杰
联系电话:0573-86177058
附件:
报名登记表 | ||
项目名称 |
海盐县科创绿谷项目部分大棚设施招租公告(第三次招标) |
|
项目编号 |
浙均和[2022]D135-2号 |
|
标项 |
||
报名单位 |
||
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
||
报名时间 |
||
联系方式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手机号 |
||
传真 |
||
QQ邮箱 |
||
报名须知及注意事项: | ||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