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市分行档案整理、寄存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3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市分行档案整理、寄存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批准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MSGL-ZB-2021190。
二、磋商内容:采购1家供应商,为定西市分行提供文书档案整理、档案寄存、数字化档案处理服务。
三、入围期限:3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答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中需含有档案寄存的经营范围。
4.2应答人须提供近两年(2019-2020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两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4应答人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或登记表或税务机关网站查询截图或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或者提供已经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4.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6应答人须提供自2018年9月1日以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一个同类项目业绩的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日期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
4.7本项目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答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的公告发布之日起信息截图为准(应答人投标时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4.8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应答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5.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5.2获取地点: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楼);
5.3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6.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6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逾期概不受理;
6.2磋商响应时间及地点:2020年10月26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在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信息。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获取磋商文件或无效获取磋商文件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庆阳路369号
招标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楼
邮政编码:730010
联 系 人:周经理
电话:18189673226
2020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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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