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昆山市区镇管养乡村公路路况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昆山市区镇管养乡村公路路况检测项目
NCGL2023-JC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昆山市区镇管养乡村公路路况检测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昆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2023年昆山市区镇管养乡村公路路况检测项目NCGL2023-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检测范围为2023年昆山市区镇管养农村公路,不包含当年度完工通车路段和施工路段。2023年需检测昆山市区镇管养农村公路里程共计894.223公里,去除正在施工路段和交工一年内路段,可检测里程为867.468公里。
根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要求,调查应按上行(桩号递增方向)和下行(桩号递减方向)两个方向分别实施,二、三、四级公路可不分上下行检测与调查。因9米以下农村公路检测车辆难以分上下行检测,故对二、三、四级9米以下农村公路不分上下行检测。昆山市区镇管养农村公路可检测里程867.468公里,一级公路32.662公里,二级及以下公路834.806公里,其中,9米以上(含9米)公路626.938公里,9米以下公路240.53公里。故对626.938公里农村公路按上行(桩号递增方向)和下行(桩号递减方向)两个方向分别实施,对240.53公里农村公路不分上下行检测。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2023年昆山市区镇管养乡村公路路况检测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NCGL2023-JC标段。
NCGL2023-JC标段为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2021〕83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农村公路路面、路基、沿线设施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周期每年不少于一次。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按照《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0-2018)和《江苏省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试行稿)执行。具体路况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包括:
(1)路面 PQI 检测
a.路面损坏检测(PCI)
b.路面平整度检测(RQI)
(2)路基检测(SCI)根据规范规定的损坏类型实地调查。
(3)沿线设施检测(TCI)根据规范规定的损坏类型实地调查。
(4)评价分析道路技术状况和养护需求并出具检测报告、养护评价分析报告,根据评定结果编制道路养护计划,提出养护建议。
(5)汇总农村公路检测数据,提交全部电子档数据资料。
2.3检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部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本项目不设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的信息证明。
3.1.2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 (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或计量认证证书。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路况检测项目。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公路及材料专业或路基路面(道路)专业)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道路工程专业),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项公路工程路况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3年2月~2023年4月或2023年3月~2023年5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人员黑名单中;
3.1.5信誉要求:
a.企业未列入最新一期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新闻动态-公示公告)企业黑名单中(以投标截止当天查询的最新公示为准);
b.投标人应通过“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核查,未通过核查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c.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为“C”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示的不一致的,以省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在苏州市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或以上级别;
d.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e.投标截止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f.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yst.jiangsu.gov.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昆山市玉山镇萧林西路398号
邮政编码:215300
联 系 人:高科
电 话:0512-50356258
招标代理: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交运部
电话:13646271025、18550663166
联系人:管静、吕俊峰
Email:szzcjyb@126.com
8、其他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10时30分。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A1栋B2层,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此次开标会将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软件操作指南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会议号将在开标前半小时告知,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原件)、CA数字证书、电脑等准时参加视频会议。软件操作指南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开标时将核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原件】。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结束前提出。
(4)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以招标代理收到时间为准)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的书面资料(①银行保函(如有);②社保证明材料(若需);③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书面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5)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特别提醒: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苏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7)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9)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以下简称《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试验检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为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10)评分标准
2023年6月16日
NCGL2023-JC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昆山市区镇管养乡村公路路况检测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昆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2023年昆山市区镇管养乡村公路路况检测项目NCGL2023-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检测范围为2023年昆山市区镇管养农村公路,不包含当年度完工通车路段和施工路段。2023年需检测昆山市区镇管养农村公路里程共计894.223公里,去除正在施工路段和交工一年内路段,可检测里程为867.468公里。
根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要求,调查应按上行(桩号递增方向)和下行(桩号递减方向)两个方向分别实施,二、三、四级公路可不分上下行检测与调查。因9米以下农村公路检测车辆难以分上下行检测,故对二、三、四级9米以下农村公路不分上下行检测。昆山市区镇管养农村公路可检测里程867.468公里,一级公路32.662公里,二级及以下公路834.806公里,其中,9米以上(含9米)公路626.938公里,9米以下公路240.53公里。故对626.938公里农村公路按上行(桩号递增方向)和下行(桩号递减方向)两个方向分别实施,对240.53公里农村公路不分上下行检测。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2023年昆山市区镇管养乡村公路路况检测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NCGL2023-JC标段。
NCGL2023-JC标段为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2021〕83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农村公路路面、路基、沿线设施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周期每年不少于一次。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按照《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0-2018)和《江苏省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试行稿)执行。具体路况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包括:
(1)路面 PQI 检测
a.路面损坏检测(PCI)
b.路面平整度检测(RQI)
(2)路基检测(SCI)根据规范规定的损坏类型实地调查。
(3)沿线设施检测(TCI)根据规范规定的损坏类型实地调查。
(4)评价分析道路技术状况和养护需求并出具检测报告、养护评价分析报告,根据评定结果编制道路养护计划,提出养护建议。
(5)汇总农村公路检测数据,提交全部电子档数据资料。
2.3检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部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本项目不设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的信息证明。
3.1.2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 (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或计量认证证书。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路况检测项目。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公路及材料专业或路基路面(道路)专业)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道路工程专业),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项公路工程路况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3年2月~2023年4月或2023年3月~2023年5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人员黑名单中;
3.1.5信誉要求:
a.企业未列入最新一期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新闻动态-公示公告)企业黑名单中(以投标截止当天查询的最新公示为准);
b.投标人应通过“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核查,未通过核查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c.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为“C”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示的不一致的,以省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在苏州市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或以上级别;
d.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e.投标截止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f.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yst.jiangsu.gov.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昆山市玉山镇萧林西路398号
邮政编码:215300
联 系 人:高科
电 话:0512-50356258
招标代理: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交运部
电话:13646271025、18550663166
联系人:管静、吕俊峰
Email:szzcjyb@126.com
8、其他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10时30分。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A1栋B2层,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此次开标会将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软件操作指南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会议号将在开标前半小时告知,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原件)、CA数字证书、电脑等准时参加视频会议。软件操作指南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开标时将核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原件】。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结束前提出。
(4)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以招标代理收到时间为准)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的书面资料(①银行保函(如有);②社保证明材料(若需);③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书面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5)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特别提醒: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苏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7)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9)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以下简称《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试验检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为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10)评分标准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试验检测检测实施方案:25分 检测设备:10分 主要人员:25分 其他因素-业绩:25分 其他因素-履约信誉(江苏省):3分 其他因素-履约信誉(苏州市):2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0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0(招标代理服务费)-0(公证费)-0(暂列金)-0(其他不可竞争费) 投标报价=清单小计+0(招标代理服务费)+0(公证费)+0(暂列金)+0(其他不可竞争费)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第一信封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以下三种方法的一种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3%,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浮动系数(浮动系数为0.98、0.99、1.0、1.01、1.02)。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浮动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小数点后面4位。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最大值 | 最小值 | |
2.2.4(1) | 检测实施方案 | 技术方案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工作的程序、检测工作方法、结果应用方案的可行性、针对性和可靠性等方面进行评分。 | 5 | 0 |
目标分析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检测评定工作中目标分析路况质量检测总体目标、对区镇管养乡村公路路况检测结果应用目标、对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质量评定方式、方法的可行性、针对性和可靠性等方面进行评分。 | 5 | 0 | ||
保障措施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检测评定工作中制定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环保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分。 | 5 | 0 | ||
重点、难点分 析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检测评定工作提出的重点内容分析方案、重点内容解决方案、难点内容分析方案、难点内容解决方案进行评分。 | 5 | 0 | ||
合理化建 议 | 投标人提出的关于道路病害处治及养护的合理化建议,建议切实可行且对招标人有较大利处或能合理展现投标人的专业管理特色和经验进行评分。 | 5 | 0 | ||
2.2.4(2) | 检测人员 | 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能力 | 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得基本分9分; 在此基础上 (1)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加2分; (2)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每增加一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检测里程450公里及以上路况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加2分,最多加4分。 本项满分15分。 注:a、上述加分业绩仅指一个备案项目包含累计检测里程450公里及以上路况检测项目业绩。 b、一个备案项目最多只算一个业绩。 | 15 | 9 |
其他检测 人员 | 投标人投入了其他检测人员的,得基本分6分; 在此基础上 a.投标人每增加一个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加1分,最多得3分,人员须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路基路面(道路)专业或公路专业】或试验检测师证书(道路工程专业)。 b.投标人每增加一个其他试验检测人员加0.5分,最多得1分,其他试验检测人员须具有试验检测员证书(工程检测专业或公路专业)或助理试验检测师(道路工程专业)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路基路面(道路)专业或公路专业】或试验检测师证书(道路工程专业)。 本项满分10分。 注:同一人员仅计分一次。 | 10 | 0 | ||
2.2.4(3) | 评标价 | 评标价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 其中: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1; 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05。 | 10 | 0 |
2.2.4(4) | 其他因素 | 检测设备及能力 | 根据拟投入检测仪器的种类是否齐全,数量是否满足工程检测的要求,配备的车辆等安全辅助设备是否充足进行评价,拟投入设备至少包含车载式激光平整度仪、车载式路面损害视频检测系统、防撞缓冲车等设备。 注:①为满足系统暗标评审流程的可操作性,投标人提交的系统报表《表14配备本标段的试验、检测仪器,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表》中各栏均按“无”进行填写。检测设备及能力得分以投标人在检测大纲部分填写的“拟投入检测的主要设备(包括设备性能的评价)”作为评判标准。 ②投标人在中标后需提供上述拟投入设备的证明材料,交招标人核查,即:投标人自有的应提供购买发票,租赁的应提供检测设备租赁合同(或发票),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 | 10 | 0 |
业绩 | 满足资格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可得基本分17分; 投标人每增加一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检测里程450公里及以上路况检测业绩,加2分,最多加8分。本项最多得20分。 注:a、上述加分业绩仅指一个备案项目包含累计检测里程450公里及以上路况检测项目业绩。 b、一个备案项目最多只算一个业绩。 | 25 | 17 | ||
履约信誉(江苏省) |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评定的单位信用等级进行评分(投标人信用等级及评定分值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 (一)信用等级为AA级的企业,信用分为X分; (二)信用等级为A级(含暂定A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8X~0.95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85)/10+0.8*X (三)信用等级为B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65X~0.8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75)/10+0.65*X (四)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信用分为 0.45X~0.6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60)/15+0.45X 注:X 为信用分满分值(3分),Y 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信用分值,Z 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无评定分值的A级企业,Z按8 5计算;暂A级企业,Z按85计算。无评定分值的B级(含暂定)企业,Z按70计算。无评定分值的C级企业,Z按50计算。Y 值保留 2 位小数。 | 3 | 1.35 | ||
履约信誉(苏州市) | 根据(苏交建【2019】11号)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查询的最近一次投标人的履约考核等级进行评定。 (1)履约考核等级为优的企业,履约考核信用得分为X分; (2)履约考核等级为良(含暂定良)的企业,履约考核信用得分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Y=0.8X+0.15X*(Z-85)/10 注:X为履约考核分满分值(2分),Y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履约考核信用分值(得分),Z为企业最近一次履约考核等级评定后的应用分值(综合得分)。履约考核无评定分值的等级为良的企业,Z按85计算;暂(定)良的企业,Z按85计算。履约考核评分≥95分,但履约考核等级为良的,企业履约考核等级评定后的应用分值Z按95分计算。 从业单位若在季度履约考核中无项目或标段参与考核,等级评定为“暂良”。从业单位在本市上季度履约考核等级评定为优、良的,在当季度无履约考核评价信息的,其履约考核等级可以按照上季度评价结果延续一季度。延续一季度后,仍无履约考核评价信息,且无失信行为信息的,其季度履约考核等级调整为暂良。 | 2 | 1.6 |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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