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海振华重工南通重装起重机等项目主结构直缝管制作外协年度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8/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南通振华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就起重机等项目主结构直缝管制作外协年度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中标单位和南通振华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项目编号:ZPMC(NZ)-ZB2023-07-NT151
项目内容:起重机等项目主结构直缝管制作外协年度招标
标段一
高强度钢直缝管加工,规格t≤28
(规格包括但不限于:φ406*16/18/20、φ420*20、φ508/520*20、
φ500*22、φ600*22、φ630*20/22、φ500*24/26、φ600*24/26/28);
标段二
高强度钢直缝管加工,规格28<t≤36
(规格包括但不限于:(φ600*30/32/34/36、φ660*30/32/34/36);
标段三
高强度钢直缝管加工,规格36<t
(规格包括但不限于:φ800*38);
标段四
普通材质直缝管加工,规格5≤t
(规格包括但不限于:φ810*18、φ900*16/20、φ1000*16)。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
(2)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
(7)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13)本项目限制分包、转包。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近3年承担的Q690材质起重机臂架等小直径长直缝管加工业绩证明(2020-2022年合同复印件,至少三份);
(5)近3年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2019-2021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6)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7)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企业相关技术人员情况(含证书复印件);
(10)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或管理文件;
(11)潜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另外,因中交集团要求,我司之后所有的招标项目均将逐步转移至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招标,请所有潜在意向投标方,除提交上述预审资料外,自行前往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进行在线注册,以便今后继续参与我司招标项目。具体准入条件和标准如下:
1.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4.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6.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注,如潜在意向投标方如暂不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证书,可以由申请单位填写《供应商让步使用审批单》,经申请单位供应商管理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注册。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8月13日17:00点之前停止收取报名材料
地 址: 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振华重工B座316室
联 系 人: 刘海平 (招标中心)
联系邮箱: liuhaiping@zpmc.com
联系电话:021-31193460
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方式确认报名(报名表详见附表),盖公司印章扫描后同时发以上两个邮箱报名。盖章纸质版资格预审资料在报名截止前快递至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振华企业广场C座311室。
4. 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南通振华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通知投标人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0元(不收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公告,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
项目投标报名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人)名称 | |
意向标段 | ¨标段1 ;¨标段2;¨标段3;¨标段4 |
企业性质 | |
项目联系人及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手机 | |
E-mail | |
通信地址 | |
开户行 | |
银行账号 | |
报名人(签章): | |
备注:1、以上《投标报名表》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填写,若由于投标方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准确造成的一切后果,招标方一概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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