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金湖城东物流园城东物流园商业街区业态布局及规划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61.2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1.26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梦成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月珠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金湖城东物流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金湖县发展改革委金发改投资备[202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金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城东物流园商业街区业态布局及规划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金湖县

2.1.2项目概况:金湖物流园位于淮安市金湖县神华东路以南,九里三路以东,九里四路以西。总占地面积为139453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38155平方米。金湖县城东物流园项目整体功能划分为“商业办公配套服务、快递物流分拨集散。大件物流集配、冷链物流仓储”四个功能区块。本次设计为金湖物流园商业办公配套服务功能区块,项目面积为19647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26419.38平方米。

2.1.3招标控制价:61.268万元;

2.1.4设计周期: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1.5招标范围:对城东物流园商业街区业态布局及规划提升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现场勘察、规划设计和出具详细施工图,并进行全过程驻场指导直至项目完工通过验收;

2.1.6质量要求:合格(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

2.2付款方式: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经甲方认可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规划设计方案汇报经甲方认可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交付施工图纸后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选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规定的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6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3.3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一);3.4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二);

③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④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  ,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相关资料获取地址为: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下载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⑦特殊说明事项

Ⅰ、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Ⅱ、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Ⅲ、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Ⅳ、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Ⅶ、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通知》,投标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2)、工具维护费105元。

(3)、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6.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529日上午9时30分00秒

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

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办法:评定分离。(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人:淮安市金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址:金湖县  

人:孙梦成

联系电话:15161726355

招标代理人: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金湖院子F-7 111、112室(城南干道和黎城南路交汇处)

联系人:张月珠

联系电话:051786985515

11.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电话号码:0517-8685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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