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张家口经开区行洪排涝工程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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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5132001B01 | ||||||||||||||||||||||||||||||||||||||||||||||
招标内容: | |||||||||||||||||||||||||||||||||||||||||||||||
【张家口经开区行洪排涝工程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经开区行洪排涝工程一标段工程总承包已由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张经审字【2024】241号;张经审字【2024】2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众联国控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众联国控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行洪排涝建设项目,张家口经开区行洪排涝工程-雨水管道及方涵工程(胜利路、西苑路)。
2.1.3计划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312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12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
(1)施工图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7天内交付全套正式施工图。
(2)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前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1.4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最多为2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9 08:30至2024-12-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技术部分(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张家口众联国控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傅先生,联系电话:0313-2250055,电子邮箱:zlgkjt@163.com; 招标代理:张家口长宏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高淑云,联系电话:0313-2106697,电子邮箱:496089772@qq.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股 电话:0313-5900075 电子邮箱:jkqzbb@sina.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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