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汉市农业农村局广汉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0/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N5106812023000137-1
二、合同名称:广汉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6812023000137
四、项目名称:广汉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汉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广汉市南昌路35号
联系方式:18728009458
供应商(乙方):成都市科农动物无害化处置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邛崃水口镇钟山村3组
联系方式:138 8023 35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合同金额: 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1月0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广汉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0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供应商(乙方):_成都市科农动物无害化处置有限公司.pdf
广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7日
二、合同名称:广汉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6812023000137
四、项目名称:广汉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汉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广汉市南昌路35号
联系方式:18728009458
供应商(乙方):成都市科农动物无害化处置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邛崃水口镇钟山村3组
联系方式:138 8023 35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社会化服务 | 1(项) | ¥300,000.00 | ¥300,000.00 | 一、项目概况 广汉市农业农村局拟采购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社会化服务一项。本项目分为一个包。 二、补贴标准 序号 病死病害动物名称 单价限价 1 病死(害)猪 <20公斤 30元/头 2 ≥20公斤 80元/头 3 羊 100/只 4 犊牛 300元/头 5 育成牛 600元/头 6 奶牛(成年) 600元/头 7 其他动物(小家禽、兔、水产等)和动物产品 2元/公斤 8 犬、猫 <5公斤 30/只 9 ≥5公斤 60/只 10 腐化动物、腐化产品 10元/公斤三、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1、服务范围:广汉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病死病害动物的全覆盖、全环节无害化处理。 2、服务对象:本项目中的病死病害动物是指养殖、屠宰及流通环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 3、收集方式实行日收集、收运处理方式(即24 小时内完成上门收集工作,每日 17 时前报案的当日收集,17 时后报案的次日17时前收集; 4、运输车辆符合下列要求:应为专用的运输车辆或封闭厢式运载工具,车厢满足低温、密闭、杀菌、无渗透液外泄条件(具有防渗措施),车厢四壁及底部应使用耐腐蚀材料,车轮配备四轮喷淋消毒设备。随车配置消毒设备,装前卸后进行严格消毒处理,供应商的运输车辆需在供应商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四川智慧动监备案,且成交后收集车辆仅在广汉市开展收集工作。 5、收集、处理要全程可控:建立无害化处理信息系统,设智能订单实施模块、实时车载监控模块、订单全程监督模块等,实现收集、运输全程无缝监控。运用手机 app 进行无害化处理订单信息在线审批、监管;利用无线传输技术对收集及运输过程进行远程监控;处理过程监控影像记录;处理产品(生物肥料、工业用油)流向严控; 6、具有集中处理场所,配备专业无害化处理设备,消毒设施齐全,集中处理场所安装高清摄像头,确保无死角。 7、收集过程要建立相应台账:为确保账实相符,供应商应提供无害化处理收集单、无害化处理监督记录单及对账函等,保留处理过程监控记录、影像资料。 8、无害化处理的要求 (1)病害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等规定执行。 (2)流程要求:病死病害动物(场、户)——查物验证后装密封车运输——到达无害化处理厂——经查物验证后进入处理环节——处理后的残渣和下脚料应符合国家使用要求,建立销售流向台账。 如不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造成社会危害,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9、无害化处理企业管理 (1)无害化处理供应商必须配备无害化处理专职人员和符合规定的无害化处理设施,确保无害化处理安全有效。 (2)动物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动物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3)无害化处理人员应当接受过专业技术培训,掌握相应的动物防疫知识。对病害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污染的场地环境和用具必须用消毒液彻底消毒。无害化处理人员在接到农户或养殖户电话后应在24小时内,对该农户或养殖户的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4)无害化处理人员在驾驶车辆驶离暂存、养殖等场所前,应对车轮及车厢外部进行消毒。卸载后,应对运输车辆及相关工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处理人员在处理完病死病害动物后应对收集现场及处理人员自身的衣服、鞋子、手等进行消毒。无害化处理有完整的记录记载,在记录本上处理人员、养殖户或农户必须签字。 (5)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监督,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二年。 (6)无害化处理残值及销售须向主管部门备案。 |
合同金额: 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1月0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广汉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0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供应商(乙方):_成都市科农动物无害化处置有限公司.pdf
广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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