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原哈模地块遗留厂房部分主体结构物拆除工程转让公告
金额
117.2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ycq-2024076
预算金额117.27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原哈模地块遗留厂房部分主体结构物拆除工程

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XYCQ-2024076

受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原哈模地块遗留厂房部分主体结构物拆除工程向社会公开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转让标的原江苏哈模模具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圣山路与枫杨大道交叉口西南角,要求拆除江苏哈模模具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遗留厂房部分主体结构物。厂房拆除后,地面回填恢复平整。四周围挡不拆。道路地坪不拆。围挡不得有损坏,如有损坏由中标单位承担,入口处临时大门保留具体情况请竞标人到现场考察。

二、转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并有相关资质的公司、企业均可报名。

三、起拍价:117.276460万元

、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24718日下午17时前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盱眙县金鹏大道2号原盱眙县五墩农商行院内)一楼受理大厅报名。

、竞标时间:2024719日上午930分,竞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具体标室见院内显示屏)。 

、报名须知: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意向受让人营业执照必须具备本次竞标的经营范围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竞拍的决策文件(原件);4、意向受让登记表(原件);5、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6、意向受让方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意向受让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8、意向受让方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9、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注:上述所有材料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保证金:

方式一:竞标保证金352000,必须在报名截止缴纳,保证金以数字人民币方式汇付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做好项目名称备注),并至交易中心一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票据(汇款人必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逾期报名无效。

数字人民币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数字钱包编号:0032000021138153

关联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盱眙县支行

方式二:竞标保证金352000,必须在报名截止缴纳,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方式汇付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并至交易中心一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票据(汇款人必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逾期报名无效

账户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账号:3208300101201000055388

汇入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

开户银行: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意向受让人在被最终确定为受让人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签定《拆除协议书》,并按照《拆除协议书》约定支付款项。

意向受让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人被确认为受让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转让合同或拒付款项或放弃受让,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向出租人和意向承租人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需以数字人民币方式进行缴纳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受让人须自行勘察现场(具体位置:原江苏哈模模具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圣山路与枫杨大道交叉口西南角)以标的清单为准。本项目须将所有拆除后建筑垃圾及残留物清理干净,围挡保持现状。入口处临时大门保留。垃圾(渣土)处置工作与处置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2、拆除工期及顺序要求:所有承包工作在10个日历天内全部清除。

3、成交人在实施拆除工作时须做好安全文明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成交人负责。

4、安全保证金:合同签订之前最终竞拍方,向委托人缴纳安全保证金30万元。拆除工作结束并验收合格后,委托人全额退还安全保证金。

5、履约保证金:竞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给予退还。

6、本转让公告内容是最终签订转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竞拍人在做出申请竞拍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转让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转让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0517-88220123 段会计     招标人电话:15250859028 陈先生     

     

           

                                                          202474

 

 

转让竞标规则

 

 一、本次转让原江苏哈模模具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基础、主体拆除为竞标单位,竞标者应按主拍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拍,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否则应价无效。竞标人在应价同时应举牌并高声报价。

二、本次竞标采用有声竞拍的形式,竞标者应价与主拍人叫价相对应。主拍人对最后一轮应价重复三次报价,第三次重复报价无人应价的落槌成交。

三、本次竞标订起拍价具体见转让公告。

四、竞标人在竞标时间开始前到达竞标会场,凭本人身份证签到,领取号牌,迟到者作弃权处理。竞标者应遵守会场秩序,服从会场管理,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取消竞标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五、竞标开始后,不解答竞标者提出的任何问题,请竞标者会前对转让公告、规则及合同文本仔细研究,提出咨询,所有答复以书面形式为准,任何口头答复均无效。

六、投标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实名报名,本人亲自参加竞标。如果报名者以他人名义竞标,对其竞标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和后果转让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七、竞标报名人领取的号牌,只供本人使用或书面委托他人使用,书面委托他人的,竞标者须向交易中心出示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向交易中心申请竞标资格。中途发现冒名顶替或串通作弊的,分中心有权终止其竞标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经允许交他人使用的,其后果由竞标者本人负责。

八、本规则解释权归转让单位所有。   

             

哈模协议书.doc

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doc

意向人信用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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